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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查雷。”阿尔说道。
“我知道我是对的。让自己保持正确,是我该做的事情。现在如果你想为我干掉谁,那我希望你做的就是——你会开车吗?”
“是的。什么类型的?是这辆吗?”
“是这辆,”查雷回答说,“把它开到吉布斯维尔电动机厂,不管你怎么称呼那里,反正是英格里斯的车库。告诉他们我派你来洗车,洗好以后再把车开回这里。”他伸进口袋,从一卷钱中拿了张10美元的钞票。“给你。”
“就这个?你是要我付洗车的钱吗?”
“不是,这是给你的酬劳。我给你10美元是因为你刚出狱。机灵点。”爱德·查雷下了车。“钥匙在车里。”他说道。然后朝“阿波罗”走去,但是走了几步后又转身回来,“告诉我,”他问阿尔,“到底是哪个该死的家伙说你天生是个职业拳击手的?”
阿尔笑了起来。他才是真正的主人,爱德·查雷。从吉布斯维尔到雷丁再到威尔克斯-巴蕾,他是这两个地区的大佬,也可能是整个宾州的大佬。这是怎样的一个家伙啊!多么平易近人。什么也不做就能随便给人10美元;什么也不做,就能对你了如指掌,并且把对你的了解当作是自己该做的事情。那个晚上,阿尔·格里科没有按原计划去喝酒;一直等到第二天,从掷骰子中赢了30美元后他才醉了。那晚,他喝得很开心,烂醉如泥,后来因为对一个女孩无礼被扔了出来。从那以后,他开始在乔·斯坦梅茨的弹子房工作。
他为乔·斯坦梅茨效力3年,3年间几乎一直老老实实的。在普尔弹子球球艺上,没人可以打败他。他在各式各样的普尔弹子球中,都打得既有技巧又有运气。每周他都能多次见到爱德·查雷,查雷会叫他阿尔。查雷很少玩普尔弹子球。场子里只有6张桌子,他只要说一声,甚至只要暗示一下,就可以在任何一张桌子上玩,但他却没有这么做。他只和“蛇眼”奥尼尔玩,那是个喜欢说俏皮话、随遇而安的泽西市人,他总是跟查雷在一起,人们都说他是查雷的保镖。“蛇眼”,或者像查雷那样叫他“蛇”,总是带一把阿尔从没见过的左轮手枪。除了没有枪套外,它看起来和普通的左轮手枪没什么两样。
“蛇眼”总是在唱歌或者哼哼,不过只有歌曲过时以后他才能记住歌词;他经常不唱词,而是发出各式各样的声音,“呐呀,嗒嗒嗒嗒嗒,滴哒滴,啦滴滴嘟”。他不是因为长了一双蛇一样的眼睛,才被叫做“蛇眼”,其实这个名字是掷骰子中的一个专用名词。他的眼睛是褐色的、很大,而且总是微笑着。奥尼尔又高又瘦,在阿尔看来,他是所有帮派成员中穿着最时髦的一个。有一次阿尔数了数,发现奥尼尔至少有14套衣服,而且全都是纽约百老汇的最新款式。爱德·查雷的穿着却一点也不时髦。他有好几套衣服,但只要穿上某一件就很少换洗。他的裤子总是皱巴巴的,而且因为经常戴帽子,帽檐上的蝴蝶结都歪了。大衣的翻领上也总是沾着烟灰,不过阿尔知道,查雷穿丝制的内衣,他亲眼见过。
在为查雷效命的前一年,阿尔经常坐在“阿波罗”里查雷专有的桌子边。那个时候,阿尔的普尔弹子球艺已经无人能敌,以至于乔都想和阿尔一同分享普尔弹子球场的利润,而且阿尔得到许可,如果想通过打普尔弹子球赢钱的话,可以任意使用球场的钱。阿尔年仅21岁,却想着要占有这个地方一半的利润。他花的不少,但是赚的也很多;一周大概从50美元到200美元不等。他有一辆雪维(雪佛兰牌车的别名。——译注)。他还买了一件晚礼服,有音乐剧上演的时候,他会去费城,并且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在晚间俱乐部和演艺场工作的女孩。只要她知道阿尔在费城,都会跟他上床。
阿尔·格里科喜欢现在的这个名字,而且把自己是托尼·穆拉斯科的事实忘得一干二净。即使提到托尼·穆拉斯科,坐在爱德·查雷桌子前的家伙们也根本不知道那是在说谁。不过他们知道阿尔深得查雷喜欢,甚至有一次他们居然邀请阿尔一同进餐。阿尔·格里科不是宠物,只是有人邀请的时候,他才会过去坐到查雷的桌子旁。他从没有要求得到任何好处,事实上他是那张桌子前唯一没有和股票扯上关系的人。其他人,从爱德·查雷算起,全都置身于股市,或者最多刚刚暂时歇手。
那时,阿尔住在格雷旅馆,这个旅馆还不算吉布斯维尔镇最差的地方。他从来不去他家附近走动,就算在街上看见兄弟姐妹也不会停下来和他们说话。他们也没有尝试说服他回家,实在缺钱的时候,他们就派家里小点的孩子去普尔弹子球场找阿尔,阿尔倒是会给小孩5美元或者10美元。但是阿尔并不喜欢发生这样的事情,这简直是搅了他的兴致,因为一般给了家里人5美元或10美元后,他就会变得心烦意乱,想方设法把钱补上,这样的结果往往是输进去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