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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用说,赶快拿走。”阿尔回答,“不,等一会。该死的肉,还有你这个该死的家伙。你们还要花好几个小时才能做好,对吗?”

“是的,格里科先生。今天是圣诞节。一分钟之前你自己刚说的。”

“吝啬鬼,懒蛋。”阿尔骂着。长耳朵假装没有听见,转过身去抹桌布,不过他一直用眼角观察着阿尔,当阿尔打算抓住他的手腕时,他轻松地溜掉了。他强忍着笑走回柜台。

如果能起来的话,阿尔一般在这个时间吃早饭。早餐他通常吃鸡蛋和烤肉,然后在晚上7点左右吃点小牛排之类的东西,一般来说午夜过后他才开始自己的大餐——一块厚厚的牛排,加上煮过的土豆,一个派,外加几杯咖啡。穿上厚底鞋后,他大概身高5.6英尺;把西装的分量也算上,他有130磅左右。跟随查雷已经4年多了,在这几年里,他的饮食非常规律,因此没有发福的迹象,还保持着以前的样子。他骨架很小,不管怎么看都是一个瘦小的男人。他出生在吉布斯维尔,是一对意大利夫妇的后代。父亲是个杂工,供养着6个孩子,阿尔是老三。阿尔的名字原本不是这个,也不姓格里科。他的真名是安东尼·约瑟夫·穆拉斯科,或者托尼·穆拉斯科,直到18岁他才改了姓名。14岁的时候,由于殴打修女,他被赶出了教会学校;后来他卖过报纸,偷过东西,在普尔弹子球场干过勤杂工,期间因为在一家爱尔兰教堂偷慈善箱里的钱蹲过一年监狱。他经常光顾监狱,有一次是涉嫌假报警(他坦白交代了);有一次是被告企图强奸(那个女孩只能断定6名嫌疑犯中的两名);有一次是被告撕毁运货车上的封条(铁路警察答应了阿尔父亲的恳求,而且他们已经充分证实了另外4个犯事小男孩的罪行,出于对老人的同情,他们没有起诉阿尔);有一次被控在一家普尔弹子球室斗殴,刺伤了同事(没人能够证明这件事是阿尔干的,甚至那个伤者也没有证据;更何况只是个小伤)。

18岁那年他进了乡村监狱,从此改名为阿尔·格里科。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职业拳击手,尽管染上了淋病,他还是师从了帕基·麦克格文,他是吉布斯维尔顶尖的拳击高手,而且是唯一的一个拳击提倡者。帕基告诉阿尔,说他是一个天生的拳击手,有一颗真正属于拳击的心,还说淋病其实就跟重感冒一样,没什么可怕的。他让阿尔远离了女人、酒精、香烟,还让他做了很多击袋练习。他向阿尔演示如何保持肘部不动,怎样让右脚保持合适的姿势,这样脚不用往后跨,就可以让身体退后。这就是所谓步法。他示范给阿尔如何用手套刮伤对手的眼睛,怎么巧用拇指,以及怎么用头撞人。他还告诫阿尔,千万不要在还没有把铝质牙托打出凹痕的情况下,随便参加拳击比赛。铝制牙托可以用来躲避违规的袭击;你不知道何时可以要求判定犯规,并且适时闪避;况且,如果牙托没有凹痕,没有哪家俱乐部的医师会同意宣战。安东尼·穆拉斯科,那个时候还只是个强壮的小伙子,在麦克格文大厅参加了一场初赛。

比赛开始的时候,莉迪娅·伏龙斯·布朗来到赛场报道这场赛事。莉迪娅·布朗不是吉布斯维尔人,她来自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在吉布斯维尔呆了5年之后,她被丈夫抛弃了。她的丈夫比她年轻,离开她的时候她49岁,留给她的是一张兰特尼格乡村俱乐部的巨额账单,一张吉布斯维尔俱乐部的账单,以及其他一些欠款账单。有一段时间,她要靠教授犹太店主的夫人们玩桥牌过活,并且还要偿还部分债务。不过她最后还是拍上了《标准报》编辑鲍勃·胡克的马屁,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她对鲍勃说,从他对死去的狗的评论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就是靠这些花言巧语,她成了《标准报》办公室里的宠儿,而且有鲍勃·胡克的扶持,她的地位也越来越高。鲍勃·胡克把自己比作吉布斯维尔的威廉姆·艾伦·怀特、埃德·豪或者约瑟夫·普利策,同时认为莉迪娅是当地的索菲·爱玲·罗伯,他每周付给她35美元,除了另外三个记者,这是镇上最高的工资。

莉迪娅总是被派往矿场作采访,这让矿主们非常不满意,在他们看来,让女人进矿是很晦气的,会给矿场带来霉运。有时她的采访会在机车司机室,有时会在夜晚的监狱,有时也采访来吉布斯维尔的名人,比如乔治·卢克斯(他很想知道到底是谁聘用了她),还有拉比·斯蒂芬·怀斯以及吉佛德·品考特(她对他进行了五次采访)。莉迪娅个人比较喜欢把自己形容成敏锐的记者;只要醒着,她总在四处走动,看起来很敏锐。她一直很同情妓女;她认为给婴儿喝的牛奶必须十分纯净;她认为德国人不必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负全责;她不相信禁酒令的作用(她经常说,“这样不能禁止人们喝酒。”)她一支接一支地抽着香烟,不在乎有谁知道;虽然她的报纸新闻术语并不完全准确,她却总要在办公室说上一通,在外面待的时间才能超过5分钟;另外她非常不擅长拼写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