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骚乱的信息(第39/63页)

亲爱的惠特克小姐:
很对不起,我不能出席你和我儿子安布罗斯的婚礼。我是个病人,如此漫长的旅途远远超出我的能力所及。不过,我很高兴收到安布罗斯不久就要正式结婚的消息。我的儿子多年来远离家人与社会,遁迹山林,我早已放弃他可能娶妻的希望。再者,许久以前,他年轻的心曾因他倾慕过的一个女孩——一个来自我们社区的基督徒好人家的女孩,我们大家都觉得他会和她结婚——过世,而深受伤害,我担心这对他的情感已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从此不再能感受正常感情回报的喜悦。或许我太直言不讳,尽管他肯定都告诉过你了。这么说来,他订婚的消息确实可喜,证明他的心已然愈合。
我已收到你们的结婚照。你看起来是个能干的女子,我从你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愚蠢轻浮的迹象。我毫不犹豫地说,我的儿子正需要这样的女子。他是个聪明的孩子——确实是我的孩子里最聪明的一个——他从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然而,他花了太多年的时间,悠闲地瞻望浮云、星星和花草。我也担心,他以为自己已经用智慧战胜了基督教。你或可纠正他的错误看法。上苍保佑,美满的婚姻能够根除他逃避道德责任的毛病。总之,我很遗憾不能看到我的儿子走上红毯,不过,我对你们的结合寄予厚望。知道自己的孩子能从经文学习和定期祈祷中向神默祷,提升心灵,将能温暖我这母亲的心。请确认他会这么做。
他的哥哥们和我欢迎你嫁入我们家。我想这无须明说,纵使仍然值得一说。
康斯坦丝·派克 谨上

阿尔玛从这封信上得到的唯一信息是:他倾慕过一个女孩。尽管安布罗斯的母亲确信他都告诉过她,可他却什么也没说过。这女孩是谁?她是什么时候死的?安布罗斯十七岁就离开弗雷明汉,去了哈佛,从此没有再住过那里。那么,如果曾有一场恋爱的话,这场恋爱肯定发生在年纪很小的时候,他们肯定还是孩子,或差不多还是孩子。这个女孩,她肯定是个美人。阿尔玛此时可以看到:一个可爱的小妮子,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一个栗色头发、蓝眼睛的美少女,用她优美动人的嗓音唱圣诗,和年轻的安布罗斯一起走过春天繁花似锦的果园。女孩子的死是否让他精神崩溃?女孩叫什么名字?

为什么安布罗斯不曾谈起这件事?话说回来,为什么他应该谈起?他难道没有权利对他自己的过去守口如瓶?比方说,阿尔玛难道对安布罗斯说过她对霍克斯那份陈腐、徒劳、被误导的爱?她该不该告诉他?然而没什么好说的。霍克斯甚至不知道他是爱情故事当中的一角,也就是说,从来就没有过爱情故事。

阿尔玛该怎么处理这则信息?更为迫切的问题是,她该怎么处理这封信?她又读了一次,记住内容,而后把信藏起来。她将等到以后,再用轻描淡写、平实无奇的方式回复派克夫人,她希望从未收到这样一封信。她必须让自己忘掉刚才得知的一切。

女孩叫什么名字?幸运的是,有另一份邮件转移了她的注意力——一个包着棕色蜡纸、捆着麻绳的包裹。最令人惊讶的是,寄件人是普鲁登丝。阿尔玛打开包裹,发现是一件白色软亚麻睡衣,镶有蕾丝花边。睡衣看起来是阿尔玛的尺寸。这是一件漂亮简单的睡袍,朴素却又能显示女性特点,有宽大的褶层,高领,象牙纽扣和滚边衣袖。上身以淡黄色丝线绣花,散发出含蓄的光泽。睡衣折叠得整整齐齐,用薰衣草薰香,系着白色缎带,睡衣底下塞有一张字条,上面写有普鲁登丝的完美字迹:“衷心祝福你。”

普鲁登丝是从哪里弄来这样的奢侈品?她不可能有时间亲自缝制;她肯定是从一名技艺精湛的女裁缝那儿买来的。她肯定花了不少钱!她哪里来的钱?

狄克逊家早已摈弃了这些材料:丝绸、蕾丝、进口纽扣,任何华丽的装饰。普鲁登丝近三十年来不曾穿过这么美丽的衣服。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普鲁登丝耗费许多——在财务上和道德上——才取得了这件礼物。阿尔玛觉得自己激动得喉咙紧缩。她为她妹妹做过什么事,值得领受这样的情意?尤其考虑到她们最近一次的见面,普鲁登丝怎会送这件礼物?

有一会儿,阿尔玛认为自己必须婉拒。她必须把这件睡衣包起来,直接寄还给普鲁登丝,让她可以把睡衣裁成布片,给她自己的女儿做漂亮的连衣裙,或者——更可能的是——为废奴事业卖掉睡衣。但是不行,这将显得粗鲁无礼、不近人情。礼物一定不能退回去。甚至比阿特丽克斯也总是如此教导。礼物一定不能退回去,这是在风度的表现,也该有风度地接受才是。阿尔玛必须谦卑,心怀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