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尔赫斯(第11/23页)
“我”是个胆小的人(没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计划的英雄主义成分,还有时间的紧迫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计划登上火车,又一次逃脱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演习,向“我”的命运表明:“我”决不是个被动等死的家伙。“我”在逃离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满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贯是个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赢了,即使这胜利只是短暂的,它也预示着全面的胜利——“我”将抵抗到最后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说明了“我”这个人有活的技巧,前程远大。死神的面貌在历史长河中变得越来越狰狞,人的演习也越来越采取凶残的形式,但人只要敢于确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将迷宫的游戏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渐渐变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这双眼睛录下了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流动,以及那个夜晚的降临。
“我”就要走进“我”这一生中的迷宫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诉“我”,只要抱着信念,就会到达远方的目标。“我”在那条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开始了关于迷宫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国云南的总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他一度辞去官职去写书,并说他要造一座迷宫,让大家在里头迷路。后来的人发现谁也找不到那座迷宫,他写的小说也没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杀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宫里,想要破译曾外公的谜。曾外公的迷宫是消失了的迷宫,“我”要在想像中让它重现:
“我”想像它完好无损,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顶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里,或者淹没在水下;“我”想像它有无限大,已经不是由八角亭和条条曲径构成,而是由河流、省份、王国……“我”想到一座迷宫中的迷宫,想到一座不断扩展、弯弯曲曲、可以
包括过去和未来、以某种方式包括天体的迷宫。 108
想着这一切,世界于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无法最终战胜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时间里不停地搞演习,那种打胜仗的演习,以期体验无数的死或无数的生。“我”也明白了人为什么看不见迷宫,因为迷宫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为了与死对抗而造出来的美丽对称的建筑,它没有出口,人只有消灭了自己的肉体才能打开一个出口。
迷宫中心的风景
黑夜、树林、楼阁、中国音乐、灯笼,这就是迷宫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显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宫里,他是这个迷宫的主人。就像“我”要将他作为替身一样,他也同样要借“我”的手来找到他自己迷宫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当他说出“曲径分岔的花园”这几个字时,“我”马上记起了“我”的历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对称的花园里长大的,现在阿伯特将那花园搬到了这里,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缘关系。阿伯特给“我”的感觉是神甫同海员两种气质的混合,这样的人往往会去造迷宫。“我”在心里计算马登上尉一小时之内还赶不到此地,便镇定地坐下来听阿伯特讲曾外公的事业。“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既是总督,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但是有那么一天,他突然预感到自己会死,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在焦虑中思索起关于死亡的问题来。造迷宫的想法就是在这种情绪中产生的。曾外公妄想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死亡体验。迷宫造起来之后他才发现,体验本身便是无限时间的无限分岔,时间是不可穷尽的,因此迷宫也必须是无限的。这令人绝望的真实使得崔朋写下了那本充满矛盾的、混乱的小说。在书中的第三章里,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还活着。阿伯特由此得到启发:小说本身就是迷宫。这位前辈艺术家还在信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把“我”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留给多种(而不是全部)未来。 109 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的无限,而强调时间的无限就是强调幻想高于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构成无限的迷宫。就这样,曾外公崔朋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现了通向无限和永恒的途径。他那本想像中的书永远写不完,他在书中创造了多种未来、多种时间,那些时间又扩散、分岔,每一种结局都发生了,所有可选择的全部选择了,层次无限丰富,交叉点令人眼花缭乱,一种比喻里暗含了数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种原因导出数不清的结果,那些结果又成为另外的无数事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