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3/94页)
雅默斯·迪纳倍尔,汉斯·卡斯托普一会儿管他叫“雅默斯舅舅”,一会儿只简单地叫他“雅默斯”。他是一位双腿修长、年近四旬的绅士,穿着讲究的英国呢料套服和洁白的衬衣,头发稀疏、金黄、一双蓝眼睛长得几乎挨在一起,上髭修得短短的像收割后的麦秸,双手保养得很好。几年前他就结婚生儿育女,可仍旧没搬出老参议在哈维尔施德胡德路宽敞的别墅。他娶的是自己社交圈内的一位女子,同样高雅而有教养,说起话来声音很低、很快、文质彬彬,跟他本人一样。在家里,雅默斯是一位干练、谨慎、尽管很爱漂亮却冷静而实在的生意人;但在陌生的习俗环境里,例如旅行到了南方,他又极善于迁就迎合,随时准备入乡随俗,做一个克己知礼的客人。这一点也不表明他对自己的文明信心不足,相反倒显示他对其坚实和强大的自觉,显示他修正自己贵族局限性的愿望,表明他即使处在自认为糟糕透了的生活环境中,仍能处之泰然,见惯不惊。“肯定,当——当然!”他总是赶紧说,以免任何人想入非非。雅默斯虽说文雅,却迂阔狭隘。来到山上他自然负有一定的实际使命,即受了委托要好好视察一下这儿的情况,把这个他心里称为被误了的年轻后生“弄走”,带回家去交给亲人们;不过,他仍旧心中有数,知道自己是在陌生的土地上行动——一开头他就隐隐地有所感触,他是来到一个有着自己独特习俗文明的世界里做客;这种习俗文明的坚实性不仅不比他自己的逊色,相反倒有过之。于是乎他办事的热情立刻与他良好的教养发生了矛盾,而且非常的激烈尖锐;须知,这客居之地的自信笃定,确确实实已开始使他感到压抑。
这种情况,外甥在收到舅舅的电报时心里不慌不忙地答以“请吧请吧!”那会儿,就已经预料到了。不过请千万别以为,汉斯·卡斯托普是有意识地利用他所处环境的强大个性,来对付他的舅舅。不,他不可能这样做,因为他早已成为环境的一部分;不是他利用环境来对付进攻者,而是相反,一切都实实在在,简简单单,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从一开始,雅默斯就从外甥身上莫名其妙地隐隐感到自己的行动会遭到失败。直到最后,汉斯·卡斯托普自然仍不免带着苦笑,陪着舅舅把戏演到收场。
上山的第一天早上,卡斯托普在早餐时把舅舅介绍给同桌的病友们。这时候,个子瘦长、穿着花哨的贝伦斯顾问在脸色黑中泛白的助手尾随下,晃晃悠悠地巡视到餐厅中来了。他匆匆地转了两圈,像顺口溜似的道着早安:“睡得挺好?——他告诉迪纳倍尔参议,我们或者讲迪纳倍尔从宫廷顾问口中听见的,不只是他上山来陪一陪自己寂寞的外甥的想法好极了,而且还有什么这样做即使从他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也实在正确,因为他显然严重贫血。——贫血,他,迪纳倍尔?——嘿,还用问!贝伦斯说着就伸过食指去掰开他的下眼皮。高度贫血啊!他说。舅舅要是在这儿的阳台上舒舒服服躺上几个礼拜,做什么都好好拿自己的外甥当榜样,那就算他真正聪明。在他这种状况下,最明智的莫过于像个轻度肺结核患者似的生活一些时候;附带说一下,轻度的肺结核每个人随时都会有。——“肯定,当——当然!”迪纳倍尔迅速回答,并且张着嘴巴,很讲礼貌地目送着昂着脖子摇摇摆摆走去的贝伦斯,好久好久。相反,他的外甥站在一旁无动于衷,一副老经验的样子。随后舅甥二人去作规定的散步,一直走到水渠边的长凳处。再往后,雅默斯·迪纳倍尔就在外甥指导下,完成了他平生的第一次静卧。除了他带来的格子呢旅行毯之外,汉斯·卡斯托普还将自己的驼毛毯借了一床给舅舅——由于是一个晴朗的秋日,年轻人盖一床已经足够——外甥还手把手地教他用毯子将自己裹起来的传统艺术,做到一丝不苟——是的,不仅如此,他在参议已被裹成个圆圆滚滚、严严实实的木乃伊之后,又将他一下子完全解放出来,为的是让舅舅自己重裹一遍,他本人只在发现错误时才插一插手。除此而外,他还教会舅舅将麻布阳伞固定在躺椅上,以防日光曝晒。
雅默斯参议说起俏皮话来。他身上的平原精神还很强烈。他现在讥讽他所学到的本领就像刚才已经拿早餐后的定量散步当笑柄一样。可是,当外甥对他这些玩笑报之以不以为然的淡淡一笑,从而表现出眼前这个世界全部坚实的自信时,他却害怕起来了:他担心自己行动的能力,急忙决定立刻找贝伦斯顾问作那次关系着汉斯·卡斯托普命运的谈话,越快越好,最好就在当天下午,也就是说趁他还有平原的精神和力量可资凭借的时候。因为他感到,它们正在消失,眼前这个世界的精神正与他自身的良好教养结成一个危险的联盟,与他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