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祭品(第18/20页)

“不用了,我在附近转转,”她说,“也许会冒出来一个有点能耐的人。”

汉克把烟头弹到砂石停车场里,又喝了口啤酒。他喜欢劝自己说“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他不是个坏人,一点儿也不坏,但他必须承认得知米尔德丽德的近况后他觉得很爽。她现在跟骑了一辆旧哈雷的大肚子男人吉米·杰克鬼混,那人不让她去镇上酒吧后面卖淫的时候,就把她关在自己后院的胶合板狗屋里。人们说她为了50美分什么都做得出来。刚过去的国庆节上,汉克在米德看到了她,青着一只眼圈站在德斯奇酒吧门外,拿着那个车手的皮革头盔。米尔德丽德最好的年华已经逝去,而他自己的即将到来。他要在辛辛那提挑的那个女人一定比老米尔德丽德·麦克唐纳美上100倍。等他从这儿搬走一两年后,很可能连她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他撸了一把脸,往旁边一看,发现拉塞尔家的孩子正看着他。“见鬼,我是不是自言自语了?”他问孩子。

“也不算吧。”阿尔文说。

“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会来,”汉克说,“他们不太爱来这么远的地方。”

“米尔德丽德是谁?”阿尔文问。

9

李·博德克值班快结束的时候,无线电接进来一个电话。20分钟后他本该接上女朋友直奔桥街的强尼汽车餐厅。他快饿死了。每晚下班后,他和弗洛伦丝都会开车去“强尼”、“白牛”或是“糖屋”。他喜欢空着肚子工作一整天,然后狼吞虎咽奶酪汉堡、薯条和奶昔,最后在大河路边喝上几支冰啤酒,靠在座椅上让弗洛伦丝帮他打飞机,射在她的空可乐杯里。她紧握的手就像挤奶的阿米什姑娘。整个夏天就是这样一连串几乎完美的夜晚组成的。她要把初夜留给蜜月,他觉得挺好。他才21岁,刚从和平时期的部队出来6个月,并不着急把自己拴在一个家里。虽然他才当上副警长4个月,他已经发现作为俄亥俄州罗斯县这种偏僻地方的执法人员好处很多。只要足够小心,不要像他老板那样翘尾巴,就能挣到钱。如今,警长亨·马修斯愚蠢的大圆脸每周都能上《米德公报》头版三四回,通常也没什么要紧事。人们开始拿这件事开玩笑。博德克已经开始计划他的竞选战术了。他只需要在下次选举之前往马修斯身上泼点污水,就能在和弗洛伦丝喜结连理以后让她搬进布鲁尔高地正在建的新房子了。听说每座房子都有两个卫生间。

在造纸厂附近的漆街,他把巡逻车掉了个头,开出亨廷顿峰,往诺肯斯蒂弗驶去。出镇3英里后,他路过了跟妹妹、妈妈合住在布朗斯维尔的小房子。客厅里亮着一盏灯。他摇了摇头,从衬衫口袋里摸了支烟。现在大部分房租都是他在付,但他已经明确跟她们表态,自己退伍之后她们就不能再指望他了。很多年前父亲就离开了他们,有天早上去了鞋厂,再也没有回来。最近他们风闻他住在堪萨斯城,在一个台球室上班。如果你认识强尼·博德克,就不会觉得意外。这个男人只有在台球桌上开球或是清场的时候,才会露出笑容。这则消息让他儿子大失所望,没有什么比发现这个混蛋还在肮脏昏暗、窗户又高又脏的红砖楼里缝鞋底做苦力更让他高兴的了。偶尔在他开车巡逻的时候,如果平安无事,博德克就会想象他父亲回了米德一趟。在他的幻想中,他尾随着老头到了没人看到的乡下,用一个虚假的罪名将他逮捕。然后他会用警棍或是枪柄把他狠揍一顿,再带他去浅盐湖桥,把他推下栏杆。大雨过后一天左右漆溪总会涨水,水流又深又急,往东流向赛欧托河。他一会儿让他沉入水中,一会儿又看他往泥泞的岸边游去。真是个消磨时间的好方法。

他猛吸了一口烟,思绪从父亲飘到了妹妹桑迪身上。虽然她才刚满16岁,博德克已经帮她在木勺子餐馆找了个晚餐招待的工作。几周前他抓住了醉驾的餐馆老板,这已经是一年中第3次了,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口袋里就多了100美元,桑迪也有了工作。她一见生人,就像见了天光的负鼠那样紧张、忸怩,一直都是。博德克丝毫没有怀疑头几周学着跟顾客打交道对她来说会是一种折磨,但昨天早上老板告诉他,她现在已经干得很溜了。有时候晚上他没办法接她下班,一个膀大腰圆的厨子就会开车送她回来。那人长着一双下垂的蓝眼睛,喜欢在自己的白纸厨师帽上画卡通角色的下流漫画。这让他有点担心,因为桑迪总是乖乖地对别人言听计从。博德克从来没有听她为自己说过哪怕一句话,跟许多事情一样,他将其归罪于他们的父亲。但他还是跟自己说,是时候让她开始学着自己闯闯世界了。她不可能一辈子躲在房间里做白日梦,而且她越早开始挣钱,他就越早可以解脱。几天前,他甚至建议母亲让桑迪退学去全职工作,但老太太没听他的。“为什么不?”他问,“反正别人一旦发现了她有多好搞定,总会把她肚子搞大的,所以她学不学代数又有什么要紧呢?”她没说拒绝的理由,但他现在已经把种子种下了,他知道只要再等一两天,此事还可重提。也许需要假以时日,但李·博德克总会得到他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