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第8/10页)

很奇怪,这是斯特恩第一次说到一件事让我既完全出乎意料,又无法不去思前想后。确实,自从四月的那一天我从雷蒙德的办公室走出来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了,但他应该有很多自己的事情需要操心:找新的工作,换新的办公室。更重要的是,他也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他知道,如果我们联系了,那么,我们之间的对话必须要非常谨慎小心。他的沉默,在我看来,是出于一种职业上的安全考虑。直到现在,连我都在怀疑这一切是不是新检察官用来陷害我的一场阴谋,因为这确实很像莫尔托的作风。

“如果他已经打算让莫尔托上庭作证,那为什么还要叫雷蒙德呢?”我问。

斯特恩说,从原则上来看,莫尔托很有可能不会出庭。尼可已经多次暗示过,会让莫尔托负责审理这个案子。在同一个案子中,律师不能在辩护的同时又担任证人的角色。但无论如何,斯特恩还是提醒了肯普,说我们应该提出申请,如果莫尔托要出庭作证,那么法庭方面应该撤销他律师的身份。如果无意外,这将会给检方一个措手不及,而我曾经对莫尔托说过的那句话也就不能作为证据了。斯特恩和我都觉得尼可不太可能会把那句话真的搬上法庭,但它确实对我很有杀伤力,所以,我们最好先发制人,免得到时候被动。

斯特恩往前探过身。“这个,我就不明白了。”他说,他举起那个女佣的证词,她在证词中说,她曾经在卡洛琳被杀之前没多久的那个晚上,看到我坐在从尼尔林开往市区的公交车上,“尼可让她来说这些话,到底是想证明什么?”

“我们家里只有一辆车。”我解释说,“我敢肯定,莫尔托查过了。那天晚上,巴巴拉开车出去了,所以,我必须以别的方法去卡洛琳家,那就是乘坐公交车了。我敢打赌,他们至少让警察在尼尔林的公交车站蹲点了一个星期,才找到这个认出了我照片的人。”

“我觉得这个很有意思。”斯特恩说,“他们显然承认了巴巴拉当天晚上确实把你一个人扔在家里。我也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相信是她开走了你们家的车,她们大学附近发生了好几起深夜抢劫案,女人一般都不会深夜自己一个人乘坐公交车的。但他们为什么会相信的呢?检方应该不愿意承认被告居然是坐公交车去杀人的,听起来怎么都不像那么回事。他们一定查了出租车公司和租车公司的记录,什么都没有找到。我猜,他们也找到了一些证据,证明巴巴拉当晚确实是不在家的。”

“大概是她学校的进出记录吧。”我说,奈特和我曾经去过她的办公室,“计算机上会显示她使用机器的时间,而且她一到办公室就使用计算机。”

“哦。”斯特恩说。

“那是什么时候?”肯普问,“不会太晚吧?她应该知道在谋杀案发生的那天你在家啊,或者至少在她出门的时候,你是在家的,对不对?”

“嗯,她登录计算机的时间应该是八点,从家里出发的时间大概是七点半,最迟也就是七点四十左右。”

“那奈特呢?”斯特恩问,“他那天什么时候睡觉的?”

“差不多也是那时候,一般巴巴拉在出门之前都会先把他哄上床。”

肯普问:“那奈特睡觉以后会经常起来,还是睡得很沉?”

“睡得很沉。”我说,“但我绝对不会趁他睡着,就留他一个人在家里。”

斯特恩轻轻咳了一下,我明白,我们没法证明这一点。

“不过。”斯特恩说,“这些情况对我们还是很有帮助的,根据布兰迪法则,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检方所掌握的全部证据。”这个法则是说,如果检方知道了某项证据能够证明被告的清白或是能够减轻他的罪行,那么检方必须向被告告知,“我们必须再提出一项申请,要求查看他们所有的证据,言辞要激烈,语气要愤怒。这也交给你了,拉斯迪。”他微笑着说。

我记下了。我告诉斯特恩,只有一个证人我还想说一说,我指着罗宾森的名字。

“他是一位心理医生。”我说,“我去见过他几次。”我敢肯定,把我的心理医生列为证人一定是莫尔托搞的鬼,但他这一招确实戳到了我的痛处。我以前也曾经对别的被告做过同样的事,这一举动就是要让他们明白无误地知道,我已经掌握了他们生活的各方各面。上个月,莫尔托调查了我的银行账户记录。那家银行的行长是巴巴拉已逝的父亲的一个老朋友,现在我去银行,他连看都不敢看我。毫无疑问,莫尔托是从我的账户记录中找到了罗宾森的名字。

我说完这话,斯特恩的回答倒是让我出乎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