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卡夫卡(第8/41页)
这一章K的自省明显地加进了自虐的因素。自虐将氛围渲染得分外浓烈,丑的能动性被更充分地调动起来,魔鬼般的欣赏能力在文章后面显露出来。
5.生存方式的示范
作为执法人的打手和看守,他们的任务就是教育K,将上级的精神通过言语或行动来传达给K。K在那个晚上看到的,就是法为了启发他而设计的这样一场戏。这场戏很惨烈,法将它的意志里吓人的那一面强调着,颇有要人万念俱灰的气势。在K努力尝试了企图通融的手段而不能奏效之后,打手举起了要命的皮鞭,一场命案就要出现在K眼前——当然只能是表演。在目睹了这样的场面之后,K如果没有自欺的保护本能,还能不魂飞魄散?法既收买不了,也绝不通融,那么罪犯除了坐着等死以外还能如何?幸亏K是一名被告,还不会马上遭到这样的处罚。按照法的规定他还有很大的活动余地,他可以充分利用这个规定为自己奔走,但逃不了最后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法的启示就仅限于这一面吗?这场戏里还有一些暧昧的细节。
看守们理性上忠实于法,自愿受罚。但法的确是太可怕了,以致他们在惩罚来临时丧失了理性,变得不那么驯服了。他们信口扯谎,编造故事,甚至不惜把责任往同事身上推,想让别人代自己受罚。他们明知法是骗不过的,出于卑劣的本性,也出于恐惧,他们还是要搞欺骗,而这欺骗必定又要加重对他们的惩罚。对于被告K——未来的罪犯来说,这些情节暗示着什么呢?这里暗示的是:不要放弃活的权利,骗也好,对抗也好,人要活就只能这样干,反正到头来逃不了一死,人就只能在活法上做文章。法并不主张坐等死亡降临,相反,法对反抗的举动倒是容忍的。如果人人都成了驯服工具,法也就没有存身之地了。那么K在发现了看守们在法面前的欺骗恶行之后,对法的意志该有了全面的领悟了吧。即使不领悟也没关系,他从来就没打算去死,他离死还早得很呢。K理解了看守们的卑鄙,意味着他固执于自己要活的欲望。将心比心,处于法的淫威之下,人怎能不为了眼前过关而卑鄙呢?难道真有不怕死的人吗?目睹了酷刑的场面之后,就得将看到的情形时时记在心中,翻来覆去地体会。作为一名被起诉的被告,目前虽然还不等于罪犯,但被告的前景是不可改变的。于是法让K处在这样一种心境中:在时时看见前景的同时,时时企图改变前景。这又使人联想到前面听差的话,他说只有K可以揍大学生,因为K已经被起诉。被起诉而又尚未被判决的人可以尽全力造反,到了罪犯阶段就不行了,只能搞一搞欺骗。法的逻辑就是这样。所以K的地位是一种悬置,他不再等同于法盲(从前的K),也不同于受审者(罪犯),他是二者的中间状态。他在这场戏中从头至尾一直在企图改变法的判决,而在这样做时他又不断体会到“不可改变”这个法的宗旨。一直到了第二天,储藏室里的情景还在向K强调这个宗旨,以防他在精神上有任何的松懈。正视自己的最后归宿,同时不要放弃生活,要以积极的反抗来服从,是这场启发教育所要求于K的。这是一种不可能做到的要求,而法,就是要K去做那不可能的事。这家伙总会有办法的。
6.奇怪的叔父
叔父的确非常奇怪。K将他看做从过去生活中来的魔鬼,说明K早就隐约地感到了他身上的某些神秘成分。一开始叔父匆匆赶到城里,闯进K的办公室,立刻就向K打听他的案子。他是以不知情者的面貌出现的。他气急败坏,一心只想马上挽救局面。当K终于告诉他“这不是一件普通的案子”之后,叔父的情绪和态度立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化。他变成了知情者,他不再急于打听案情的细节,而直接就为K考虑起各种对策来了。他议论法庭的话显得非常老到,将各种可能性都估计得很充分;他建议K去乡下避难时也显得别有用心;他也非常善于调动K的注意力,善于把握他的隐秘情绪。最后,他和K经过争吵达成一致,去找他的朋友胡尔德大律师。这一切都发生在K告诉他案情的详情之前,使人不由得要怀疑叔父一开始就是知情者。再者他自己也声称在接到女儿的信时就猜到出了什么事。那么他起先的大喊大叫,他的逼迫都只有一个目的:迫使K看到案件的严重性,全力以赴来对付案子,而不是用自欺来拖延,来逃避。他和K的位置很快转换了。他不再关心K要说些什么,而是反过来教育他。他说案子糟透了,说这种案子是日积月累后的突然爆发,而一个人遇上了这种倒霉事,惟一的可能性就是积极投入,决不可用无所谓的态度将案子搞得更糟。叔父说话时使用的那些双关语完全是法的风度。当K还在犹豫时,他不由分说地把K往法这边拖,打的却是拯救K、让K尽快从诉讼中脱身的幌子。一切都做得那么不露痕迹,那么合情合理(法本来就是合情合理的),K除了服从外,别无选择。直到好久之后K才意识到,自己被这位老叔父拖下了水(“拖”字在这里也是很可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