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9页)
我揿下按钮等着,一阵心慌,甚至被自己惊到了。一肚子火,又绝不能发到凯特身上。我开了门放进来的,是个抽着鼻子的流浪儿,是个幼稚的小丑。她的朋克发型没有好好打理,穿着宽松的粉红色粗布裤子,自然是污迹斑斑,上身一件橙色的T恤。她颤抖得厉害,海蓝色的双眼无助地呆望着我,肮脏的手指头拨弄着嘴唇。
“我知道问了也是白搭,不过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
“哦,简,可我担心你会说不行嘛。”她冻得说话也哆哆嗦嗦的。
她在门边上放下一个脏兮兮的小包裹。
“现在你这招得逞了,你能穿件毛衣吗?”
她摇摇头,非常无助。
“你没毛衣?你什么都没带,因为你打算让我给你买套新衣服?”
她点点头,咬着指甲,一脸湿漉漉的。
我给她拿了件我的毛衣,她一扫倦怠,急忙胡乱穿上—看得出她是多么渴望穿得暖和点。
“你什么时候到帕丁顿[5]的?”
“昨晚十一点。”
“你大概在忙刺激好玩的都市大探险咯?”
“我就坐在那边的长椅上,直到警察来赶我走。他们可凶了。然后我走啊走,总算走到这儿了……”
“我姐姐乔姬不知道你在这里啊?她没给你出门用的钱?”
“我的钱都被偷走了。被打劫了。”
“你得先给你妈妈打个电话,说你在这里。”
她垂头丧气地坐到一把扶手椅上。看到她坐在吉尔过去常坐的地方,一比较起她们俩,我的气就消了。另外,我逐渐看清了我不得不应对的局面:吉尔做什么事都游刃有余,而凯特连搁个咖啡杯都笨手笨脚。
我说:“我只有十五分钟了,一分钟也不多。”我打电话给乔姬姐姐,听到她一成不变的伦敦环外[6]口音。
“想必你是知道的,”我说,“你女儿凯特在这儿。她半夜到的伦敦,已经给抢劫了,一个人四处晃荡,连件羊毛衫都没有。她就这样到了我家门口。”
“我想她没敢给你打电话,”乔姬说,“她怕你。”
“那她干吗还来?”说完我就挂掉了电话。
我发现自己多么想—一点都不假—痛殴这个女孩,这回不是出于气恼,而是纯粹的愤怒。我缓缓回过头来面对她。她没看我,而是悲伤地望着窗外。
她咬着脏兮兮的手指头,头发一簇黄,一簇粉,一簇绿,全都朝天冲。
“我姐姐乔姬怎么看待你的朋克打扮?”我想打听,但她没回答,也没回头。
“你自个儿煮杯茶暖暖身子,吃点早饭,怎么样?”
她布娃娃般的蓝色大眼睛马上一亮,充满了希望。
“告诉我,你给自己弄点茶喝,总不至于连这都不会吧?”
“我……我……我……不敢提议。”
“好吧,我提议的。”
她没挪动。我看她整个身子都收紧了,不停地发抖。
我进厨房打开水壶烧水,切了些黄油面包,搁在碟子里连同茶一起端给她。
我差点脱口而出:“你姐姐吉尔在这儿的时候,从来用不着我伺候,一次也没有。”但某种东西制止了我。究竟是什么让我忍住了呢?恐怕是怜悯。我可没打算同情她!我不相信同情对人有什么好处!你能为别人做的,就是帮他们学会独立生存。但是凯特—只见这可怜的小家伙,狼吞虎咽地吃掉黄油面包,喝茶的时候水泼了出来……还瑟瑟发抖……
她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无所谓吗?朋克是种格调,我欣赏朋克,拾掇捯饬得当的那种。街角有个女孩子就让人看着很舒服,我们相互微笑致意的时候,她甚至还为我显摆演示一番,模仿时装模特走在人行道上,往往不单是给我看,也给那些不及她这般优雅的朋克伙伴看。她可以扮得像只猫,金发两边兀然突出小小的黑耳朵,黑色的双臂(地摊上买来的手套?),双肩周围隐约显出一只猛虎的图案;或者是一身劫匪造型,黑风衣飘摆,以黑色油彩妆容蒙面,浓墨重彩的眼睛闪烁其后,真是赏心悦目。那装扮必然要费上她几个钟头工夫—在我还很把梳妆打扮当回事的时候,打扮就得花费那么长时间。她的风格绝不偷工减料,既有所克制,又自成一派;而可怜的凯特呢,是拿着几瓶染发剂进浴室,在镜子前踮起脚,可能还一边呼哧呼哧,一边上上下下涂抹一簇簇头发,弄完了以后杵在门道上,等着父母说:“凯特,你都对自己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