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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长形的店里,除了吧台,就容不下什么了。墙壁漆成了黑色。虽然只是下午三点,里头已经有六个人坐在吧台周围,有的人一眼看去劳拉都不知他们是男是女。阳光从门缝里照进去,他们像从地洞里探出头来的鼹鼠转过头,眯起眼睛看她。
丹尼尔·史东坐在最靠近门口的位子上。他扬起一根眉毛,把香烟丢到酒吧的木板地上踩熄。“请坐。”他说。
她伸出手:“我是劳拉·派柏。”
他看着她的手,发笑,他没和她握手。她爬上高脚凳,把她的皮包折起来放到腿上。“你等很久了吗?”她问,说得好像这是个商业会议。
他哈哈大笑。他的笑声使她想到,夏天车开过肮脏的马路扬起的灰尘。“我等了一辈子了。”
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你没有给确切的见面时间……”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可你找到了其他字。我反正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
“你是这里的人吗?”
“我来自阿拉斯加。”
对一个在沙漠郊区长大的女孩来说,这种极大的落差真是太酷了,浪漫得一塌糊涂。她想象白雪、北极熊和爱斯基摩人:“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他耸肩:“在那里,你会了解蓝色。我需要红色。”劳拉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明白他在说颜色和他的画。他点燃另一根香烟。那让她不大舒服,她不习惯别人在她附近抽烟,可是她不知道怎么开口说。“那么,劳拉……”他说。
她紧张得开始用说话填满他们之间的沉默:“有个诗人,叫弗兰齐斯科·彼特拉克,劳拉是他灵感的源泉。他的十四行诗写得非常美。”
丹尼尔的嘴唇弯了起来:“是很美。”
她不知道他是否在拿她开玩笑。她突然意识到,酒吧里的其他人都在听他们谈话,而坦白说,她都不记得她为什么会来这里了。她正想起身,酒保在她面前放了一小杯透明的什么东西。“喔,”她说,“我不喝酒。”
丹尼尔伸手过去喝掉,一滴都不剩。
她被他迷住了,就像昆虫学家被一种在书上读到过,可从没想过能把标本握在掌心的、来自远方的生物迷住,能和她整个人生都平行的人如此接近,她感到莫名的兴奋。她看着丹尼尔·史东,她看到的不是一个头发过长、几天没刮胡子、穿着破旧的T恤套着旧夹克、指尖沾着尼古丁和墨水的男人。她看到的是一个,如果她没有做理智选择,就会变成的人。
“你喜欢诗。”丹尼尔说,他拾起话头。
“嗯,艾施百瑞[8]还不错。不过你要是读过鲁米[9]……”她突然住口,明白她该回答的只是:是的。“我想你可能不是邀请我来这里谈诗的。”
“那些对我来说都是狗屁,不过我喜欢你谈诗时候的眼神。”
劳拉在吧台的高脚椅上往后坐了一点,想要拉开点他们之间的距离。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邀请你来这里吗?”丹尼尔问。
她点头,忘了呼吸。
“因为我知道你够聪明,会找到我画中的字。因为你的头发有火的各种颜色。”他伸出手,放到她下巴上,再往下到她的脖子,“因为那天晚上碰你这里的时候,我想品尝你。”
在劳拉明白他在做什么之前,她发现自己已经在他的怀里,他的嘴唇热切地贴上她的,他的气息有酒味、烟味,还有与世隔绝的味道。
她推开他,跌下吧台椅:“你在干什么?”
“完成你来这儿的目的。”丹尼尔说。
吧台边的其他男人都吹起口哨。劳拉的脸在发烧。“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她走向门口。
“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丹尼尔喊道。
她不可能放过这句话。她转身说:“相信我。我们没有任何东西是一样的。”
“是吗?”丹尼尔接近她,一手将门按住,“你告诉你男朋友你来见我了吗?”劳拉沉默地僵立着,他笑了。
劳拉在沉甸甸的事实面前屈服了,事实就是她说谎了,不只对瓦特说谎,也对自己说谎。事实是她出于自由意志来这里,她来这里是因为她无法忍受不来的想法。如果丹尼尔·史东吸引她不是因为他们完全不同,而是因为相似呢?如果她在他身上看到的,是她自己本性的一部分,而那一部分一直存在于她的表面之下呢?
如果丹尼尔·史东说对了呢?
她凝视着他,心跳如擂鼓:“如果我今天没有来,你会怎么样?”
他蓝色的眸子变得深邃了:“等。”
劳拉感到十分尴尬,窘迫不堪,可是她上前一步,靠近了他。她想到了最后都服毒自杀的包法利夫人和朱丽叶,毒药在她们的血管里奔流,她想激情不过如此。
迈克·巴索雷米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时,他正在急诊室的可乐贩卖机附近徘徊。他抬眼看到一个深色头发的娇小女人,她的双手插在白色医生外套的口袋里,外套上写着:C.罗斯医学博士。“我想跟你谈谈翠克西·史东。”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