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原地拆除(第2/7页)
坐在后排的萨福克勋爵在说从欧洲战区迁徙而来的旅鸫鸟、炸弹拆除的历史还有德文郡的奶油。他给年轻的锡克人介绍英国的风俗习惯,就好像那是一个刚被发现的人类文明。尽管他是萨福克勋爵,他却住在德文郡,战争爆发前他一直热衷于研究《洛娜·杜恩》53这本书,想弄清楚书的内容在历史和地理上的真实性究竟有多少。冬天他大多数时候就在布兰登和波洛克的村子里消磨时光,他说服英国当局认为训练炸弹拆除的最佳地点是埃克斯穆尔高地54。他手下有十二个人——是各个小组里选出来的能手,有扫雷兵、工程师,辛格是其中之一。他们一周大多数时间都在伦敦里士满公园里度过,不是学习新的技术,就是拆除没有爆炸的炸弹,成群的扁角鹿在他们身边蹿来蹿去。周末他们会去埃克斯穆尔,白天继续培训,傍晚则被萨福克勋爵一起赶进教堂,就是洛娜·杜恩婚礼当天被枪杀的地方。“要么是从这个窗户,要么是那扇后门……子弹沿着走道射进她的肩膀。枪法非常好,实际上。不过当然开枪本身是不对的。这个坏蛋被一路追到沼泽地里,抓住他之后他们把他身上的肉都撕了下来。”对辛格而言,这个故事听起来像是他非常熟悉的印度寓言。
萨福克勋爵最好的朋友是个女飞行员,这个朋友讨厌社交,但是她很喜欢萨福克勋爵。他们一起打猎。她住在悬崖上的一个小木屋里,位于康蒂斯伯里,俯瞰布里斯托海峡。他们坐着亨伯车每经过一个小镇,萨福克勋爵都会对镇上的特产如数家珍。“谁要买黑刺李树干做的手杖,这个镇上的是最好的。”就好像辛格正打算穿着他的军装和包头巾走进角落里的一家都铎小店,然后跟店主聊一聊有什么好手杖。他后来跟汉娜说,萨福克勋爵是最好的英国人。如果不是因为打仗,他肯定不会离开康蒂斯伯里,不会离开他安享晚年的家用农场。他会继续坐在后院破旧的洗衣房里,拿着一杯红酒出神,身边是嗡嗡的苍蝇。萨福克勋爵五十岁,已婚,不过还是单身汉的性子,每天爬上悬崖去看他的飞行员朋友。他喜欢修理东西——旧的洗衣桶、水管发生器、靠水轮发动的烤肉器。他一直在帮斯威夫特小姐,就是那个飞行员,研究獾的生活习性。
去韦斯特伯里的石灰马这一路上,各种奇闻逸事不绝于耳。即便是战争期间,萨福克勋爵也知道可以在哪里买到最好的茶叶。帕米拉茶屋,他的一只手臂吊在石棉绷带上,把他的手下一一赶进茶屋——秘书,司机,还有扫雷兵——就好像他们都是他的孩子。“未爆炸弹委员会”竟然同意由他负责组建炸弹拆除实验组,他到底是怎么说服他们的,没人知道。不过他以往的发明创造,也许使他比大多数人更有资格担此重任。他完全是自学成才的,他相信自己可以揣摩出所有发明背后的动机和精髓。他迅速发明了工装衫,扫雷兵工作时可以把火线和其他零碎设备全都装进口袋里,非常方便。
他们喝着茶,一面等小松饼,一面讨论“原地拆弹法”。
“我相信你,辛格先生,你知道我相信你,是不是?”
“是的,长官。”辛格崇拜萨福克勋爵。他个人觉得萨福克勋爵是他在英国遇到的第一位真正的绅士。
“你知道我相信你可以做得跟我一样好。莫顿小姐会跟着你,由她做记录。哈兹先生跟在后面。如果你需要别的设备,或者人手,你就吹口哨,哈兹先生听到口哨会跟上来。他不会给你提意见,但是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他不肯出手,这表明他跟你意见不同,我会听他的。但是在现场完全由你说了算。这是我的手枪。如今,炸弹的导火线也许更复杂了,但是谁都说不准,你也许运气好。”
萨福克勋爵在暗示令他声名大噪的那件事。有一次为了阻止导火线继续燃烧,他拔出手枪击中火线头,就这样硬是让炸弹的定时器停了下来。后来德国人发明了一种新的导火线,把雷管装在定时器上面,这个方法就没用了。
有人把他当朋友,这是基普·辛格永远不会忘记的。战争中他有一半的时间是跟在这位勋爵身后度过的,这位从来没有出过英国,并且打算战争一结束就再也不离开康蒂斯伯里的勋爵。辛格刚到英国的时候,一个人都不认识,离开他旁遮普的家十万八千里。那年他二十一岁。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士兵。所以他看到拆弹实验小组召集志愿兵的通知,尽管他听别的扫雷兵说萨福克勋爵是个疯子,他已经意识到在战争中必须掌握主动权,如果可以待在某个人物的身边,某个特别的人,那么就会有更多选择的机会,更多生存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