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摩尔斯在卢浮宫(第4/15页)
库柏在给一位法国朋友的信中写道:“我的妻子病了……我请了大夫。”但库柏觉得他的巴黎家庭医生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好像在任疾病自然发展。“他们(法国)是医学和各种手术之都,但面对发烧这一症状及其病因他们好像束手无策。”
不过,他自己的健康,就像他很乐意告诉别人的那样,虽然不太稳定,但比起在纽约要好多了,发烧少了,胃病也好多了。42岁时,常有人说他像35岁。他的反应是:“当然,我相信。”苏珊在给他妹妹的信中很有信心地写道:“库柏先生很好,就是有一个毛病,他一旦在拥挤的屋子里待一段时间,接下来的一天就会心情不好,发脾气。”这一点只有家人知道。
几个月来,一直有警告说可能流行霍乱。从8月开始,巴黎和伦敦的报纸上就有这样的报道,人们越来越担心。11月,老詹姆斯·杰克逊医生就写信给他在巴黎的儿子:“要是你得了霍乱该怎么办呢?”他的建议是“逃”——尽快离开巴黎。
库柏对霍乱的说法不屑一顾,怀疑“在这件事上夸大其词了”。
库柏在按部就班地写他的第十四部小说。除此之外,他还说要写一部欧洲游记。尽管他写作的质量参差不齐,但他已经写作了12年,他为自己的作品自豪,喜欢它们给他带来的荣耀,而且他喜欢金钱。他一开始就是为金钱而写作的,当时家族的衰败几乎让他穷困潦倒。根据他女儿苏所说,有一次库柏在给母亲朗读一本英国小说,读了一两章之后,他把书扔到了一旁,说他写的书会比这个好,他母亲嘲笑了他的想法。于是,他开始写作。这个故事后来流传很广。
在这之前他没有表现出一点儿对写作的兴趣,也没有想过以文学为伴。在耶鲁上学时,他是学校年龄最小的学生,不过他学业很差,行为不端,16岁时就被开除了。他曾经把一头驴锁进了背诵室;在宿舍的门下引爆过自制炸弹。他父亲在家对他监管了一年。他们住在纽约以北的奥琪勾湖边,他父亲建立的一座村庄——库柏镇里。一年之后,父亲安排他坐一艘商船出海。他发现自己喜欢水手的生活,于是参加了海军。就是在那时,他遇到了他在巴黎一起步行的伙伴,沃尔希上校。他本来想把海军作为自己的职业,直到遇到了苏珊·奥古斯塔·德·兰西,她觉得他该安定下来了。
他们于1811年在纽约结婚,先是和她的父母在莫马洛奈克一起生活,后来搬到了奥琪勾湖边的农场上,开始盖一所石头房子。他的父亲1809年过世,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钱,他预想着过一个北部乡绅的平静生活。孩子们出生了,债务越来越多,后来发现他父亲的房产是负债的,而且由于经济萧条,家里的土地财产也值不了多少钱,他面临着破产的命运。
他的第一部书《警惕》是一本言情小说,故事发生在英国,有点儿像简·奥斯丁的风格。这部书写得一般,成就不大,在英国被当作了英国人写的小说。不过,库柏发现他喜欢这个工作,喜欢想象作为一名作家可能造成的影响。书是不同凡响的东西,他没有耽搁,又拿起了笔。
他写道:“按照库柏夫人的建议,我又开始写另一个故事。”(他把妻子称做他“愿望的法官”,“对任何事情都有一流的判断力”。他把所写的都朗读给她听,她给他审看了每一页手稿。)这一次结果大不一样,《间谍》是一部完全的冒险小说,以美国独立战争为背景,库柏说小说的主题是爱国主义。这部小说一炮打响。
从此,成功对于他就成了家常便饭。下一部小说《拓荒者》在发行的当天中午就卖出了3500册,不到一年就有了法语译本。
《拓荒者》于1823年出版,那是库柏生活最困难的年代。他建的房子着了火,他两岁的儿子费尼莫尔死了,他有日射病和自称为严重的脾气暴躁症,还有可能是疟疾的发烧。
在《拓荒者》中,他描述的世界很像他的童年,主要是自己喜欢的情景。小说以库柏镇为背景(小说中称为泰普敦),故事的时间是1793年。在《拓荒者》中,他向读者推出了纳蒂·班波,一位消瘦的老西部人,他长年累月穿着鹿皮制成的护腿,因而获得了“皮袜子”的外号。这个人物很像几年前才去世的丹尼尔·布尼。
随后又有两部历史小说:《舵手》是一部航海小说;《莱昂内尔·林肯》的背景是独立战争时期邦克山战役时的波士顿。
在《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中,纳蒂·班波又出现了,背景还是纽约以北,不过这次是60年前纽约的荒野,法国人正和印第安人进行战争,当时的班波正值壮年,是侦察员。库柏写出《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的速度极快,只用了三四个月。这部小说气氛紧张浪漫,充满了暴力和血腥,讲述了当时被称为鹰眼的纳蒂和一个莫希干朋友卿格古柯,在战斗中护送英军将军的两个女儿穿越森林的故事。大段的美国荒野景色的描述——河流、瀑布,还有“遮天蔽日的大森林”,打动了美国读者。其他的美国作家没有进行过这样的描写。小说一发行就在大西洋两岸都获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