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摩尔斯在卢浮宫(第6/15页)

“人们似乎认为美国人会写作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大多数人似乎对美国人出版的图书一无所知,“除了他们称为美国的富兰克林博士和库柏先生的之外”。

尽管他们很少接受请柬,库柏和苏珊却经常宴请“美国圈子”里要好的朋友,摩尔斯、纳撒尼尔·威利斯、霍雷肖·格里诺(只要他在巴黎就请),还有阿什贝尔·史密斯以及那些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只要是拥护波兰解放的朋友。波兰的解放一直是库柏热切支持的事业。威利斯常描述库柏家早餐会上波兰人和美国人大方和好客的气氛。也许在大西洋东岸再没有其他地方用荞麦煎饼来待客的了。

似乎每一位受邀请到库柏领地的美国人都非常珍视这次经历。爱玛·薇拉德写道:“和库柏先生及其家人度过了几小时极其愉快的时光,我在他身上发现了并不是所有被称为美国人的人身上都有的东西,那就是真正的美国精神。”

摩尔斯总是出现在这里,好像他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一样。每天在卢浮宫的工作一结束,他就会和库柏一起步行到圣日尔曼区,和库柏的家人一起共进晚餐并一直谈论到夜间。摩尔斯开始教库柏的女儿苏画画,这自然使得一些人觉得他对苏的感情超过了一时的兴趣。这些传言很快传到了纽约,也可能包含了几分真实。苏珊·库柏在1832年给她姐姐的信中特意强调:“我们真诚的朋友摩尔斯先生,对父亲的兴趣远大于对女儿的兴趣。”库柏坚持认为,虽然摩尔斯是一个“优秀的人”,但他不是一个“对20岁的年轻女士有魅力的人”。

摩尔斯生活俭朴,住在塞纳河右岸苏莱纳大街的偏僻街道的一间小屋里。为了节约费用,他和另一个名叫理查德·哈伯山姆的美国画家合租了这间小屋。除了晚上和库柏一家在一起,白天在卢浮宫画画以外,他在巴黎似乎没有什么其他的生活——不去剧院看戏,不参加饭店的社交晚宴,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他记录到,在1831到1832年那“多事之秋”,他和库柏几乎“每天,甚至时刻”见面。

他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的父亲都曾显赫一时;他们都上过耶鲁大学;年龄相仿;两人都富有才华,雄心勃勃,而且很优秀;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历史的记录者,虽然各自的方法不同;他们都是新教的虔诚教徒,摩尔斯比库柏更甚,作为神父之子,摩尔斯希望库柏在宗教方面再虔诚些。摩尔斯每天祈祷,而且以宗教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前景、责任和奋斗,以及所做出的决定。在这一点上,库柏只是每天吃饭时的感恩和每晚为家人读祈祷词,显然是不够的。

他们两个都喜欢音乐,库柏吹长笛,摩尔斯弹钢琴。两人都很在乎自己的绅士身份,用库柏的话来说,他们是“有着共和国俭朴习惯的绅士”。他们就是这样被培养和教育的。如果有人问,他们就会说,对于在国外的美国人来说,绅士举止更加重要,因为他们代表着他们的国家。

至于绅士需要具备什么素质的问题,其他那些来到巴黎的美国人曾认真地考虑过。温德尔·霍姆斯在卢浮宫看了提香的画作,画上有一个年轻人手里拿着一只手套,看后他认为,提香也和其他任何人一样理解“绅士是什么样子的”。

库柏的父亲威廉被认为是“地产投机的天才”,曾在奥琪勾镇任第一法官,并两次入选议会。他和乔治·华盛顿相识,吉尔伯特·斯图亚特曾为他画像。后来,他那成了名人的儿子带着感情回忆说,“我那相貌堂堂、热心助人的父亲”会“用他的轶事和趣闻让人一路心情愉快”。

摩尔斯的父亲,翟迪加尔·摩尔斯神父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他是公理教会的神父和学者,并以“美国地理之父”的称谓闻名国内外。他著有《轻松学地理》和《美国地理》等著作,他为孩子们写的《地理入门》几乎在每个学校都是标准教材。当小塞缪尔成为耶鲁大学一年级学生的时候,立即就自然地获得了“地理摩尔斯”的绰号。

摩尔斯14岁时,库柏就被耶鲁开除了。库柏承认在他之后进入到耶鲁的弟弟是一个“踏实的好学者”而且“受人尊敬”。而他总是缺钱,不断向父母伸手,这样的情形和他父亲在耶鲁大学上学时的情况如出一辙。

摩尔斯思想活跃,不过除了某些自然科学课程以外,他对学习没有什么兴趣。在本科学生中,他唯一突出的地方就是他的绘画才能。他当时已经在以一美元一幅的价格给人画小幅肖像了。

不过,库柏和摩尔斯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库柏已经出名,而摩尔斯没有;库柏已经可以说流利的法语了,而摩尔斯还得继续努力学语言;摩尔斯没有家庭,没有一丝库柏享有的经济保障;摩尔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今后以什么为生的问题。在耶鲁大学时,他表现出了不俗的绘画才能。他早就知道,自己必须成为艺术家。19岁时他就告诉父母:“我就是为绘画而生的”,并且向父母要钱,因为他要师从当时一个很出名的年轻画家——波士顿的华盛顿·阿尔斯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