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恩人(第12/14页)

一味的关注并没有宠坏这孩子。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也做得很好。即使父亲在哈欠连天的朋友面前吹嘘他,他也能面带微笑。吹嘘他打球的那双手,吹嘘他紧急时刻冷静的头脑。吹嘘他是怎么把一根弯钉子从一个小姑娘脸上拔出来的,而且拔得比所有医生都好。那次我是亲眼目睹的。有一天,我去给他们送午饭。他们正在沙滩上消磨时光,用棒球棍把鹅卵石打进海里。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大概九十岁的样子,正在往海里抛鱼钩。谁知道要钓什么。有鳞片的东西都不会游得离岸这么近。忽然间风向转了,土鱼钩钩住了她。比利仔赶过去时,血从她手指间滴下来。他动作很敏捷,她很感激。她站在那里捧着脸,既不哭也不叫。不过我们还是把她带回了酒店。我让她坐在露台上,清理了她的脸颊,在伤口上涂了芦荟胶和蜂蜜,希望她足够强壮,别得破伤风。渐渐地,柯西先生又给故事添油加醋了。这要看他心情,还要看听众是谁。有时你会以为如果比利仔不救她,她就要被一条剑鱼拖进水里了。或者他是从一个婴儿眼球里拔出钩子的。比利仔笑着听他说这些他心爱的愚蠢的假话。而且他凡事都听父亲的,包括婚姻:娶一个甘于奉献、不算计的姑娘。于是比利仔选择了梅。人人都看得出,她既不会妨碍也不会威胁到父子间的关系。因为事先不知道儿子选择了谁,柯西先生开始时有些担心。但他后来放心了,因为他看到新娘不仅对酒店非常赞叹,而且似乎很清楚高高在上的男人需要什么。如果说我是那里的佣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柯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丧妻的柯西先生在一九三○年想要的东西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一年,全国的人都开始和上滩人一样靠救济生活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要不就自杀或者乞讨。但柯西先生却抓住了机会。他买下了苏克湾一家破产的“只限白人”的夜总会。卖家很坦诚地告诉他,虽然自己向上帝也向他爹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卖给黑鬼,但他还是乐得违反誓言,把全家从那个群鸟避风的地方搬出来。

谁会想到在大萧条时期还有黑人愿意去娱乐呢,就算愿意,又哪来的钱?柯西先生却这么想。因为他和街头吹口琴的人一样明白,有音乐的地方就能赚到钱。如果不信就去教堂看看。另外,他还相信——如果好好对待黑人乐手,给他们高工资,捧着他们,他们就会口口相传,说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从前门而不是侧门进;可以在餐厅而不用去厨房吃饭;可以在床上而不是在轿车里、公共汽车上或者镇子对面的什么妓院里睡觉。在这里,他们的乐器很安全,他们喝的酒没有掺水,他们的才华会被欣赏,因此他们不用跑到哥本哈根或是巴黎就能得到认可。很多黑人都会愿意花钱来这里。有钱的会付钱,没钱的会弄到钱。黑人都是一文不名的,那些挣钱多而且小有积蓄的都是可耻的奇迹——这种说法让每个人都感到宽慰。白人喜欢这说法,因为有钱又有头脑的黑人让他们紧张。黑人也觉得这说法挺好,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他们信任贫穷,相信贫穷是一种美德,是诚实的象征。太多的钱散发着邪恶和血腥的气味。柯西先生不在乎。他想建一个度假酒店,建给那些和他气味相投的人,那些设法反抗历史的人。

不过这里必须足够特别:晚上穿晚礼服,运动时穿运动服。不能穿佐特套装(20 世纪三四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服装,高腰、阔筒、窄踝长裤配大领宽肩长外套。)。卧室里摆着鲜花,桌子上放着水晶。可以听音乐,跳舞,愿意的话还可以玩牌,钱在几个朋友之间转手——要么是乐手,要么是医生,觉得丢掉大多数人都挣不到的钱很刺激。那时柯西先生仿佛活在天堂。他喜欢乔治·拉夫特(乔治·拉夫特(George Raft,1901-1980),美国演员,擅长出演黑帮片。)穿的衣服,喜欢黑帮轿车,但他却有一颗圣诞老人般的心。如果哪家付不起葬礼的钱,他会悄悄和殡仪馆的人谈好。他通过自己和治安官的关系把很多人家的孩子从局子里弄了出来。很多年来,他默默地承担了一个中风病人的医药费,还帮她孙女交了大学学费。那段时光里,拥戴他的人比忌妒他的人多得多,酒店也在他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梅是牧师的女儿,性情温顺,从小就习惯了重活和责任,对待生意像是蜜蜂对待花粉。开始时我们一起管厨房,比利仔管吧台。她很快发现我才是厨房里的女王,于是开始管起了家务、记账、进货,她丈夫则去联系乐手。我觉得酒店的繁荣有我一半的功劳。可口的食物加上胖子沃勒(著名爵士音乐家。),那真是世上少有的美妙组合。不过你还是得佩服梅。是她把方方面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置办寝具,付账单,管理员工。我们俩就好像钟背面的机芯。柯西先生是钟面,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