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理发店(第9/11页)

开始剃须后,店主顿时安静了许多,也许是因为他正拿着刀吧。削断胡须的声响好似骤雨。我只能在雨声的间隙听到隔着口罩传来的含混不清的声音。

我刚才还大言不惭地说,我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听过五花八门的故事,仿佛我的人格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提升。可是,我其实一点长进都没有。我想要的不是理发椅,而是一张能让自己坐下来的椅子。我还是那个以未来的艺术家自居的小屁孩,一点都没变。

那时的我,看什么都是隔着镜子的,因为正视现实会很痛苦。

到头来,两家店都归了别人。其实,要是咬牙放弃银座的分店,总店应该还可以开下去的……可惜出了点事。

实话告诉您吧,我杀过一个人。

贴在喉头的剃刀顿时凉了几分。店主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句话绝非巧合。我觉得他是故意挑了这个节骨眼,仿佛在试探我一样。不,也许他在试探他自己。他大概想知道,投映在“客人”这面镜子中的自己是什么样的。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事情了。帮我打理总店的人突然请辞,说要自立门户。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是我的左膀右臂。当时他也四十多了,有自己的家,我也料到他总有一天是要走的。可我原打算让他用我家的店名开店。听说他要走,我气得火冒三丈。而且他还要带一个员工走,甚至要求我分一部分顾客给他。这些要求令我气到极点。打烊之后,我们在总店吵了起来。

我原本在酒馆跟老主顾喝酒,是他硬把我叫去店里的,所以我去的时候已经有点醉意了。吵着吵着,我被他的一句话给激怒了——现在我却想不起他当时说了什么。说时迟那时快,我顺手抄起一旁的发钳,打在他的头上。最要命的是,那偏偏是一把又大又重的老式发钳,我家的店徽就设计成它的形状。

起初,他还是清醒的,是我叫的救护车。我陪他去了医院,一路上不停地跟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后来,我就被警察带走了。两天后,警察在审讯室里告诉我,他死了。因为我犯的是“伤害致死罪”,明明夺走了一条人命,刑期却短得可怜。

我在服刑期间跟老婆办了离婚手续。她原本不同意离婚,但我的态度非常坚决,好说歹说才劝动了她。为了让她点头,我不惜撒谎骗她,说我要跟外面的那个女人——其实她都没来探过监,肯定是一听说我被抓就跑了——在一起。这婚是一定要离的,因为我不忍心让她变成杀人犯的老婆,也不忍心让我们的孩子变成杀人犯的孩子。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联系过她。

不知不觉,胡子剃好了。店主也从镜子跟前消失了。他貌似还没完工,只见他又去里屋取新的药水和工具。

椅背还没扶起来。我抬起头,看见了镜中的挂钟。本以为时间已经过去好久,却惊讶地发现从我进店到现在才一个小时。镜中的秒针在逆向转动,仿佛时间正在倒流。

服刑期间,我成了卫生专员兼理发专员。专业理发师进监狱可不是常有的事,所以我很受重用。不过服刑的犯人只有两种发型可选,要么剃光头,要么剃很短的平头。我能用的工具,也就一把推子而已。

去甲子园比赛的高中生不都剃了光头吗?常有人说,这么多剃光头的孩子聚在一起,看着心情舒畅。可我不这么认为。倒不是因为大家都剃光头,理发师就没生意做了。只是一看到光头,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战争年代,还有监狱。

只有即将出狱的犯人才可以把头发稍微留长一点,这叫“蓄发”。给这类人理发是我当时唯一的盼头,理的时候自然也格外卖力。我早就听说,坐过牢的人是很难找工作的,所以我尽量给他们理得精神些,让他们给雇主留下一个好印象。

最后一个环节是脸部按摩。

店主的手指拂过我的眼眶,在眼皮上、眼梢、眼袋、眼角画着圈,一遍又一遍。眼圈渐渐热了起来,仿佛店主的体温渗到了我身上。片刻后,他用凉爽的冷毛巾盖住了我的眼睛。

他的手指好似敏锐的触角,毫不犹豫地在我的脸上攀爬。他用五根手指来回摩挲我的脸颊,轻触我的鼻梁,缓缓按压我的下巴。那动作就像在确认我面部的骨骼。

出狱时,我本不打算再当理发师。因为我觉得,我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拿着利器出现在客人面前的。服刑的时候,我就托人把店面转让了。

但出狱后没多久,我便意识到坐过牢的人真的很难找到工作。幸好再婚时盖的房子还在,店面也因为房地产泡沫卖了个好价钱。付完给死者家属的赔偿金后,我还不至于立刻揭不开锅。可是,没有比闷在家里什么都不干更糟糕的了。死者的脸时不时就会浮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