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1926年补充(第9/14页)
一支独立空军一旦降落,必须马上隐蔽或伪装起来,绝对不能暴露在宽阔的地面上,以免遭受敌人攻击。一支能干、大胆的敌人空军即使处于劣势,也会充分利用这一关键时刻。当空军停留在地面上时,必须尽可能地分散和伪装。一支独立空军应当掌握不同的基地群,以便灵活运用并疏散。空军部队应能自由活动,不受地面限制。
因此,空军组织应建立一个后勤部队,它能提供生活、运输、战斗所需要的一切。为了完成使命,独立空军必须不依靠外力,而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组织,能够在空中和地面上独立自由地活动,这说明一支真正的独立空军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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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独立空军的战斗轰炸机,是一种具有大活动半径,有飞越阿尔卑斯山的高升限,有足够速度,运载能力足够装备充分的武器和防护装甲的飞机。这种飞机和用于民航的商用运输机相类似,只要用相同重量的武器和装甲代替旅客、货物、邮件就行了,这表明通过一定的措施就可以把民用飞机改造成作战飞机。我认为我们应该加快这方面的步伐,组建一支随时可改为功能强大的空中军用飞机的民航,这将是每一个国家努力追求的目标。在和平时期,军用飞机只是有潜在作用,只有战争爆发时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在国家日常生活正常运行时,一切用于维持军用飞机的资源都是着眼于它的潜在作用。另一方面,战争爆发时,能立即改为军用飞机的民航,它的潜在价值和军用飞机是一样的,而在和平时期,它还能用于民用服务,具有现实价值。
可以理解,如果在军用飞机组成的机群,可以立即改为军用的民用飞机机群,这两者之间做选择,则选择后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是利的。从物质上讲,民用航空或多或少都会有所收益,收支相抵下来,一群能改为军用的民用飞机比相同数量的军用飞机开支少。同样的开支,可以改造的民航能获得更大的军事力量,同时它还是一支十分卓越的民用航空力量。这个好处不可估量。我毫不犹豫地断言:我们应当努力组建一支在需要时能够立即改造为强大军用航空的民用航空,而将军用航空在和平时期缩减为一支用于训练和指挥的部队。
按这里所讲的思维,就组成独立空军的大部分飞机来说是可行的,但航空界却不承认这种可能。考虑到空中力量需要有大量各种类型的专门飞机,而且有时需要有极高的性能,这种看法也是有道理的。现在也还没有过硬的技术将民用飞机立即改造成战斗轰炸机,因为这除了要配备用于空战和对地面攻击的合适武器外,还要安装合适的防护装甲。但是现在,将民用飞机立即改造成轰炸机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只要把旅客、货物、邮件等换成炸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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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现在起,民用航空就可以用来增强独立空军的轰炸力量了。根据实际情况,它可以用于夺取制空权的战争,也可以用于在夺得制空权后增加独立空军的轰炸力量,只要需要,没什么能阻止我们为此努力。
我之前阐述过,有能力夺得制空权的人才能将航空兵器用作陆海军的辅助力量,独立空军是一个国家必须创建的唯一空中力量。换句话讲,只有夺得了制空权的独立空军,才有能力用它的一部分力量为陆军或海军提供辅助服务。
独立空军的这一部分力量肯定能够为陆海军提供完整无误的服务,当独立空军面对一个不能飞的敌人时,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将取得重大成果,因为敌人已经没有反击的余地。
独立空军一旦夺得了制空权,就能派出一部分力量支援陆海军。这些飞行部队非常安全,能够很轻易地为陆海军提供其所要的支援,如战斗巡逻、侦察等。有强大的武装并能从四面八方提供最大密度火力的空战队,能最有效地攻击敌人的行军部队、供应列车和铁路运输等,而轰炸队则能摧毁在地面作战的敌人目标。因此,一旦夺得了制空权,就不再需要驱逐机了。由此可想象,按我的想法建立起来的独立空军,在夺得制空权后,能执行一切想得到的空中支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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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切言论都说明,独立空军在夺得制空权后,能担负战争需要的一切辅助勤务。前面我已经说明,即使夺得了制空权,独立空军也应该独立自主地行动,而不应把力量分散在次要的行动上。独立空军一旦夺得了制空权,就应该奋力进行大规模的进攻以摧毁敌人精神和物质上的抵抗。即使这个目标不能完全实现,也要尽最大可能地削弱敌人的抵抗,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陆海军作战。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最大限度地集中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