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第9/10页)

但是今天裂缝似乎比星期一更大了。原因不难猜测。成百上千的人拥到了桥上,桥的负重比平时大出了许多;更何况还有一辆负重累累的羊毛车,羊毛包上又坐了二三十人。

恐惧攫住了梅尔辛的心。他觉得桥不可能长久地承受这样的压力。

他隐隐约约地听见凯瑞丝在说话,但根本没听清她在说什么,直到她提高声音说道:“你连听都不听!”

“马上就要出大事故了。”他说。

“你说什么?”

“我们必须叫所有人都下桥去。”

“你疯了?他们都在折磨疯子尼尔。就连罗兰伯爵都没法叫他们挪动一步。没人会听你的话的。”

“我觉得桥恐怕要塌。”

“噢,快看!”凯瑞丝指着前方说,“你能看见吗?有人从森林里跑出来,正沿着大路跑呢,就快到桥的南头了。”

梅尔辛不明白这有什么要紧,但还是顺着凯瑞丝手指的方向望去。的确,他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正在狂奔,头发全都飘散在背后。

凯瑞丝说:“好像是格温达。”

在她的身后,一个身穿黄外套的男人紧追不舍。

格温达活到今天,还从来没感到这么累过。

她知道走远路最快的办法是跑二十步再走二十步。在半日之前,当她看见小贩西姆在她背后一英里后,她就开始这样做了。曾经一度,她看不见西姆了,但当背后的道路视野又开阔后,她看到西姆也是走跑交替着。一英里又一英里,一小时又一小时,他离她越来越近。到了将近半上午,她知道依这样的速度,不等她赶到王桥,西姆就会抓住她。

绝望之下,她钻进了森林。但她不敢离大路太远,以免迷路。终于,她听到了飞奔的脚步和沉重的喘息,透过灌木丛望去,她看到西姆从大路上跑了过去。她明白当他跑到一段能看到较远的路后,就会猜出她做了什么。果然,过了一会儿后,他回来了。

她不得不在森林中艰难前行,每隔几分钟便静静地立一会儿,四下倾听一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她躲开了西姆,她知道他会搜索道路两旁的森林,看看她是否在哪里躲藏。但她的前进速度也减慢了下来,因为夏天灌木茂密,她不得不披荆斩棘,还得不断地观察她是否偏离大路太远。

当她听到远处嘈杂的人声后,她明白自己已经离城市不远了,她就要彻底逃脱了。她走到了大路边,小心翼翼地透过灌木向外望了望。大路的两个方向都空荡荡的——在北边大约四百多码外,她能看见大教堂的塔楼。

她距目的地已经近在咫尺了。

她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吠叫。她的小狗“跳跳”从路旁的灌木丛中蹿了出来。她弯下腰去拍了拍它,它便欢快地摇着尾巴,舔着她的手。格温达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没有看见西姆,于是冒险走上了大路。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又恢复了跑二十步再走二十步,不过这回有“跳跳”欢快地在她旁边蹦跳着,以为是一种新游戏。她每次换步时,都要回头看看。当她第三次回头时,她看到了西姆。

他距她只有一百码左右。

绝望像汹涌的浪潮一样向格温达袭来。她真想倒在地上就死。但她已经到了城郊,桥离她只有四百码左右了,于是她强打精神跑了起来。

她想飞奔起来,但腿却不听使唤。至多只能做到跌跌撞撞地小跑。她的脚很疼。低头一看,鲜血正从她那双烂鞋的洞里往外渗。她转过了绞架路口,看到前面的桥上有一大群人。他们全都在看什么东西,没有人注意到她正在拼命逃跑,而小贩西姆在后面紧紧追赶。

除了那把吃东西用的小刀,她没有任何武器。而那把小刀切开一只烤好的野兔还行,却绝不可能让一个男人残废。她满心懊悔当初没有鼓起勇气从阿尔文头上拔出那把匕首带上。现在她实际上是手无寸铁。

她向前跑着,她的一边是一排矮小的房子——是住不起城里的穷人们的房子——另一边是一片叫做“情人地”的绿地,属于修道院。西姆已经离她很近了,她能听见他的呼吸声。他也和她一样上气不接下气。恐惧使她最后的能量都爆发了出来。“跳跳”吠叫着,但声音中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挑战——它还没忘了击中它鼻子的那块石头。

靠近桥边是一片黏糊糊的泥沼,被靴子、马蹄和车轮搅和得一团狼藉。格温达趟进了烂泥中,极度期望泥沼给身体笨重的西姆带来的麻烦比对她自己要大。

她终于到了桥边。桥这一端的人群相对不那么稠密,她冲进了人群中。人们都在向另一边张望,一辆满载着羊毛包的车挡住了一辆牛车的去路。主街上凯瑞丝家的房子已经历历在目,她必须赶到那里。“让我过去!”她尖叫着,在人群中推搡着。似乎只有一个人听到了她的声音。那人扭过头来,她看出那是她哥哥菲利蒙。他惊恐地张开了嘴,想挤过来,但人群挡住了他,就像挡住了她本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