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法阴阳道德(第4/5页)
再进一步之道家,则在根本上反对一切人为。以为现在之社会,即是人为之物;其中有罪恶痛苦,乃系当然。假使原来人即不作一事,则自无社会,而亦无罪恶苦痛。原来之隐士,不过笑儒墨救世之劳而无功。此更进一步之道家,则以为社会上之有苦痛罪恶,正儒墨一类圣人积极活动之结果。《庄子》云:“夫施及三王,而天下大骇矣。下有桀、跖,上有曾、史,而儒墨毕起。于是乎喜怒相疑,愚智相欺,善否相非,诞信相讥,而天下衰矣。”“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而儒墨乃始离跂攘臂乎桎梏之间。意!甚矣哉其无愧而不知耻也。”(《在宥》)又云:“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其无耻也。”(《天运》)隐士本为对于社会持消极态度之人,其初不过欲独善其身。而自隐士出之道家,则进而以为社会之乱,正持积极态度之人之罪。此乃隐士态度之最大扩充,而“不知愧耻”之讥,加于儒墨,亦孔墨所不及料也。
《论语》云:“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泰伯》)此所谓吾友,不知指何人。但“有若无,实若虚”颇足以表明道家之人生态度;或此即指早期道家之人,如隐士之流。不过早期道家之持此态度,亦欲全生免害,如《庄子·人间世》所说大木以“无用得终其天年”者。至《老子》乃就此人生态度,推衍引申,以为为天地万物之根本之“道”亦“有若无,实若虚”。《老子》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此类之言,皆所以形容道之“有若无,实若虚”也。
五 【论刘歆诸子出于王官之说】
依刘歆《七略》对于诸子之分派,除儒、墨、名、法、阴阳、道德,六家外,尚有农、纵横、杂、小说,四家。自旧日所谓道术之观点,小说家不在“可观”之列,已为刘歆所承认,故曰:“其可观者,九家而已。”杂家本不成家,其书不过百科全书之类。战国诚多纵横之士,然未闻有纵横之学。农家之说,如若《吕氏春秋·任地辨土》所载,则为关于农业之技术。如有若孟子所述许行之学说,则其说似为道家或墨家一派之“支与流裔”。此所谓三家在思想史之重要,皆不能与儒墨等六家并论。故依司马谈所说,只取六家,而讨论其起源。
自《原儒墨》及以上所述,可见刘歆诸子出于王官之说,亦非全无历史底根据。(这一点傅孟真先生早已注意到;见所著《战国子家叙论》。)每一历史家对于历史之报告及解释,往往不免受其自身所处时代之影响。各时代的历史家所处时代不同,因之其对于历史上同一事实的看法亦异。后来历史家的任务,在多数事例中,不是在于推翻或抹杀以前历史家对于历史之报告及解释;而是在于找出其报告及解释中,何者为合于事实,何者为因其特殊底看法而得来的错误底论断。换言之,后来历史家的所作,或应作的事情,在多数事例中,不是推翻或抹杀以前历史家之工作,而是重新修正之,解释之。这就是我所说“疑古”与“释古”之别。
刘歆诸子出于王官之说,其主要意思,是有历史底根据。不过有几点是因其特殊底看法而得来的错误底论断。他所以有其特殊底看法,则因其受其自身所处时代之影响。在这几点上我们的见解,与刘歆完全不同。
在第一点上,我们与刘歆不同底,即是刘歆理想化古代之一点。这一点并不是刘歆个人的错误,而实是当时一种底“时代精神”。刘歆及其时人承受了儒家的传统见解,把原来的周制,理想化了。凡与他们理想化底周制不同之制度,皆认为不合。他们以为由在官专家世官世禄之制度变为在野专家,以自由职业谋生之制度,为一种错乱。所以在《汉志》中充满了世道凌夷之空气。这个一般底看法,照我们现在底意见,是完全不对底。在此点我们的看法与刘歆恰正相反。
在汉代中国已是一统底帝国,中央政府的力量很大。一切学问技艺,俱有集中于中央之趋势,刘歆及其时人自汉以推周,以为周末一切学术,皆出于“王”官。其实在周之封建政治制度中,每一个诸侯,在他国内,都是一个具体而微底王。每一个国的公室,都是一个具体而微底王室。王有王的“官”,各国的诸侯,也各自有其“官”。及贵族政治崩坏,“官失其守”,在官之专家流入民间。这些专家不必皆自王室之官流出。而诸子之学之兴,亦更不必出于自王室之官流出之专家。所以我们虽亦以为诸子之学大都出于“官”,但不必出于“王”官。这是我们与刘歆不同之第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