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魏玛时期”的国家建构与代表性危机(第14/17页)
从同盟会算起,国民党虽然有着近20年的历史,却组织系统涣散,党内暮气沉沉,革命精神流失,缺乏群众基础,对青年人既无吸引力可言,也非动员民众的行家里手。而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按照苏俄布尔什维克党模式,既有严密的组织,又有神圣的信仰,充满着革命热情,于是孙中山力排党内众议,决意联俄容共,接受苏俄全面的军事政治援助,并将共产党人以个人身份吸收入国民党,注入新鲜血液,将一个老旧的国民党改造为一个生气勃勃的列宁式革命政党。
五四运动的胜利,给孙中山最大的启示,乃是思想观念的功效,对社会动员来说必不可少。他说:“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兵法》‘攻心’,《语》曰‘革心’,皆此之故。故此种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之事。”[80]五四之后,各种社会改造运动盛行全国,但社会改造也好,社会动员也好,都需要一种主义,一种现代的意识形态。儒家原来是整合社会、教化民众的政治与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到了清末民初,儒家已经全然式微,失去了其原来的感召力,而基于普世科学观的公理在流行了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其过于注重理性、注重科学,也无法实现社会动员的功能。于是,各种各样的主义就应运而生。革命党人所相信的主义,乃是一种强势的意识形态,它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之上,近乎一种世俗性的宗教。孙中山说:“宗教之所以能够感化人的道理,便是在他们有一种主义,令人信仰。普通人如果信仰了主义,便深入刻骨,便能够为主义去死。”他非常欣赏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人的信仰精神和献身精神,号召国民党人“努力为吾党主义宣传”,感化百万民众,使三民主义“普遍于全国人民”。[81]强世功在分析革命党的神学逻辑时如此说:革命党“先有一个政道在,有‘天命’在,有领悟到这种天命的先知或者导师,然后在精英群体中培养门徒,从而形成一个先锋队组织,这就是党员组织,再去动员整个社会大众。洛维特说过,马克思主义乃至所有近代启蒙思想中的历史进步观,都是中世纪的救赎神学在世界历史中的展开而已,其背后乃是政治神学”。[82]这就意味着,革命党与之前的议会政党的差别,乃是自认有天命所在,党犹如基督教的教会,拥有超越于国家之上的权威,其权威性即来自党所信仰的主义,主义因为与天命相通,所以具有政治神学的性质,具有极大的神魅性和吸引力,那是其他议会性政党所无法比拟的。在德国魏玛时期,自由主义的社会民主党之所以无法与共产党人和纳粹党竞争,乃是缺乏足够的创新精神和现代的宣传技术,在鼓动群众方面处于下风。[83]
果然,在1924年国民党实行联俄容共、转型为一个神魅性的革命政党之后,在共产党人的参与和帮助下,国民党的宣传、动员有声有色,大批青年学生参加国民党,投身黄埔军校,加入党军,并且直接领导和发动工人运动与农民运动。李剑农说:“国民党以前的宣传不过是领袖个人的文章或讲演的宣传,此后的宣传乃为大规模有系统有组织的宣传。中国国民党从此渐渐地与国民发生关系了。”[84]1925年由“五卅运动”拉开序幕的国民大革命,便是国民党在共产党帮助下发动的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社会运动,次年国民党以党军为核心进行北伐,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北洋军阀,不到一年时间便定都南京,两年内统一全国。
从1912年到1927年,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多党的议会民主制和个人独裁的行政威权制震荡之后,最终在全国建立了国民党一党训政的党国体制,暂时克服了南北分裂的危机,实现了形式上的国家统一。新的党国体制试图解决民初以来一直未解决的公意悬空的问题,其相信国民党作为一个革命政党,是国民全体意志的化身,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由党统政,党国合一,党军合一,党政合一,国民党超越于国家机器之上,通过社会运动直接与民众沟通,从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党国体制的出现,乃是现代政治中的一个大事件。它试图以卢梭式的方式,解决公意在现实政治中的代表者问题。然而,从列宁的先锋队理论开始,到国民党的党国体制,都比卢梭的思想要更激进、权力更为集中。在卢梭那里,有三个不同的角色:主权者、立法者和行政者。根据谈火生的研究,卢梭将立法的权威(legislative authority)、主权权力(sovereign power)和行政权力(administrative power)三者区别开来,立法的权威属于立法者,主权权力(主要是立法权)属于人民,而行政权力属于政府。[85]人民是主权者,拥有最高的主权和立法权,主权既不可转让,也不可分割,属于直接在场的人民本身。然而,人民又常常是盲目的,不知其利益所在,公意永远是正确的,却未必是明智的。因此卢梭安排了一个立法者的角色,他是先知性的神魅人物,可以指导人民如何行使主权,如何立法。这个立法者,虽然可以指导公意,拥有崇高的权威,但并不直接拥有立法的权力,更不介入行政的管理。最后,主权者授予政府以行政的权力,以管理国家日常事务,但保持对政府的监督和随时可以替换的主权者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