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第5/12页)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夏,大学士阿桂、户部尚书和珅领兵开进甘肃,平定回民反清起事。结果双方军队还没开打,大学士阿桂就向皇帝发来急电,先后奏报入境就遇上了连阴密雨天。一场大雨彻底浇醒了乾隆皇帝,他感到此前甘省连年报旱有诈,数以百万石的“捐监粮”去向必须要刨根究底。
乾隆又与不久前王亶望情愿捐银五十万两(此数相当浙江巡抚每年养廉银的50倍)资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联系起来,他断定王亶望的巨额家资肯定与贪污捐监粮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乾隆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就地查办此事。如果这件事情属实的话,将是大清官场的一场灾难。
阿桂和李侍尧果然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们从甘肃按察使福宁那里打开了缺口,福宁如实交代了以布政使王亶望为首的甘肃省大小官员如何动用公权力冒赈贪赃,中饱私囊的内情。在这里公权力成了私器,公权力成了损害官家正式权力系统的武器。如果说,公权力具有专断性,那么这种专断性在这里就转化成为对利益的效忠,自然也就削弱了人们对官家制度与程序的忠诚。案情就此大白于天下,王亶望立即处斩,他的儿子也被罢官发配到新疆伊犁;勒尔锦赐令自尽;王廷赞绞刑。至于对其他大小墨吏,“监守自盗一千两以上斩监候”的律文,拟定皋兰县知县程栋等六十六员斩刑,待秋审处决。
这时候临近秋审,乾隆帝又动了恻隐之心。他特命凡贪污二万两以上者立斩,贪污一万两以上、二万两以下者,斩监候,等到当年秋审的时候再处决。而那些贪污一万两以下的也被判死缓,待来年秋审请旨办理。经过宽大办理,程栋等二十二名贪污二万两以上的官员于九月份被砍头,而兰州知府(市长)蒋全迪在这之前就已经问斩。
这个案子越扯越大,越陷越深。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深入,又审查出官员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一番折腾,又有数十名贪官被判了死刑。整个兰州省城监狱因为这个案子而人满为患,朝廷只好将已问成死罪的七十四人分批解往北京。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正法处决的有五十六名,免死发遣者四十六名,其他还有判处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
有时候我在想,跟着像王亶望这样的官员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风险与当一个清官的利益和风险比较起来,究竟哪一头更为合算。当然这种算法并不是单边的计算,而是一场双边博弈的计算。也就是说你不能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算,何况一个官员的利益和风险也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虽然古训“受鱼失禄,无以食鱼。不受得禄,终身食鱼。”告诉人们,当贪官只能富贵一时,当清官却可以逍遥一世。但是如果一个清官,因为不愿意“受鱼”,而受到报复和打击,最终被踢出局,我们还能说他是这场博弈的既得利益者吗?
胥吏游走的边界
官吏二字,在很长一段时间被我们混用,其实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通俗地讲,官,是管人的人,管比他更小的官,管下面的吏,官并不直接管事,不直接管老百姓。吏,是权力集团内部官与民的中间阶层,他们是直接管事、做事的人。老百姓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回官,与他们打交道的往往是吏。现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对于吃尽官家苦头的老百姓来说,那些拉他们牛,扒他们屋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真正的代理人。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为勤勉的大臣。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楚。从前有个兵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它产生的时代背景:当时的将校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实水分很大。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如果没人较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较真,这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