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金钱(第4/4页)
这些问题从17世纪晚期开始变得更为紧迫,因为其中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味。君主政体毕竟是一种基于父权原则的统治体系,可是它在17世纪40年代与50年代遭受了冲击与毁灭,而在1688年之后,它又在一种全新的契约观念之下被逐步修正。其结果乃是,王室、家长以及丈夫的权威往往被等量齐观。这正是关于婚姻之所有争论的部分思想背景。由此,以不同的方式,家长之专断与贪婪的日甚一日,可以被视为现代状况的一种典型特征,并且是其他严重社会罪恶的根源所在:子女的错误教育、诱奸、通奸以及婚姻悲剧。此乃《克拉丽莎》的主旨之一,并引起了广泛共鸣。“不正是这样的家长导致了那些让孩子伤痛不已的不端之举吗?”这部小说的一个读者问道,其想到了女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的对应者。“我把所有悲惨的结局都归咎于他们,他们比洛夫莱斯邪恶得多,糟糕得多。”这是一个典型的启蒙观点。再一次地,人们的解释不再着眼于个人的邪恶或脆弱,而在于社会的结构性问题:家长权威之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