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会(第10/11页)

“哦,看来你们办事还真是周到。我应该夸奖你们才对!”

福尔摩斯回答道:“彼此彼此。你那个红发会的主意很不错,也很有效。”

琼斯说:“你会愉快地和你的朋友会面的。他进洞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还要快。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当手铐戴到我们的俘虏的手腕上的时候,他说:“求你们别用你们的脏手碰我。或许你们还不知道,我可是皇族后裔。另外请你们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先用‘先生’和‘请’字。”

琼斯瞪大了眼睛,忍着笑说:“好吧,‘先生’,请你顺着台阶往上走吧,到上面之后,我们可以叫一辆马车将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行吗?”

约翰·克莱安详地说:“这样还不错。”他向我们三人鞠了个躬,之后就一语不发地在警官的押送下走了出去。

我们跟在他们后面走出地下室,这时候梅里韦瑟先生说:“我真想不出我们的银行该怎么酬谢你们才好。显而易见,你们采取了最为严谨周密的方法侦破了这件案子;这可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的策划得最精心的一起银行盗窃案。”

福尔摩斯说:“我本身就要和约翰·克莱算一两笔账。为了这个案子,我已经花了不少钱,我想这些钱银行会付给我的。可是除此之外,我还得到了一些额外的优厚报酬,从许多方面来看,侦破这个案子的经验都是独一无二的。单单是听到红发会的那个非同寻常的故事就已经是收获颇丰了。”

我们早上在贝克街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你看,华生,从一开始就能看出,红发会的这个匪夷所思的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样的工作的唯一目的,恐怕就只能是让那个稀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都能有几小时不在他的店中。这是一种很新奇的做法,确实很难再想出一个比这更合适的办法。从这个办法无疑能够看出克莱的别出心裁,他利用同伙头发的特殊颜色。每周四英镑的诱惑肯定会引当铺老板上钩。而对他们这些想搞到上千万英镑的人来说,这几个钱又算得了什么?他们在报纸上登了个广告,一个家伙负责搞出一个临时办公室,另一个家伙就撺掇当事人去申请那个职位。这样就可以保证他每天上午都会离开店铺。从得知那伙计只要一半工资的时候开始我就想到了,他去当铺做伙计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但你是怎么发现他的动机的呢?”

“要是那个店里有女人的话,我或许会怀疑他只是要搞些庸俗的风流事。但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当铺老板做的是小本买卖,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根本不需要如此精心地策划,又花费那么多钱。所以他们的目标一定不在当铺。那他们要做什么呢?我得知这个家伙喜欢照相,而且还经常出入地下室。地下室!这就是问题所在。接着我调查了那个神秘家伙的情况。这时候我意识到,我这次的对手是伦敦最大胆、最有头脑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里搞了些名堂,而且还连续干了几个月,每天都要干几小时。那就需要再问一下,到底在搞什么呢?我想除了挖一条通向其他建筑的通道之外,恐怕不会是其他的什么东西了。

“在我们到作案地点勘察过后,我心里就清楚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你觉得很惊讶,我其实是想弄清楚地下室是向前还是向后延伸的。它并非向前延伸。之后我按了门铃,就像我所希望的,是那个家伙开的门。我们曾经过了几招。但在此之前,彼此从未谋面。我几乎没留心他的脸,我想看的其实是他的膝盖。你自己也一定发现了,他的裤子膝盖那里是多么破旧和肮脏。这些情况表明,他花了不少时间挖地道。而到这里唯一没有解决的问题就是,他们挖地道干什么?于是我在拐角那里观察了一番,发现当铺居然紧挨着郊区银行。我觉得问题到此就解决了。当我们听过音乐坐车回家的时候,我去了苏格兰场,又拜访了这家银行的董事,至于最后的结果,你都已经看到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断定他们会在当天晚上就动手呢?”

“哦,红发会办公室关门是个讯号: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是否身在当铺,他们已经不在乎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被他们挖通了。而最重要的就是,因为地道有可能会被发现,黄金也有可能被运走,所以他们一定会马上利用这条地道。相对其他日子来说,星期六对他们更合适,这样他们会有两天的时间逃跑。根据这些理由,我推断他们会在当天晚上动手。”

我毫不掩饰内心的钦佩赞叹道:“这一系列的推理真是太棒了。推理很复杂,但是每个环节都证明了你的推理毫无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