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第5/10页)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力不从心,不能将贵国的语言写得优美流畅。我刚到这儿不久,还没有机会把它学好。

这份歉意中,我只能说,哎!——辛普森先生猜得太对了。还要我多说吗?哎!我是不是不该说这么多?

欧仁妮·拉朗

这高贵的话语让我吻了它一百万遍,而且毫无疑问,由于它,其他无数放纵的言行从我记忆中溜了出来。塔尔博特还是不想回来。唉!他难道就不曾有过一点点粗略的念头,想到自己的离去让朋友如此受煎熬吗?难道他同情的本性就不能快点来拯救我吗?可是,他还是没回来。我写信给他,他回复了。他被紧急的事务拖延了——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他请求我再耐心些——缓和一下自己的行为——读一些令人悠闲的书籍——不要喝烈度超过霍克酒[4]的饮料——并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愚蠢的家伙!如果他不能亲自回来,唉,难道他就不能动动脑子给我写封引见信吗?我又给他写了信,请求他立刻给我写封这样的信。我的信还是被那位男仆退还了,上面用铅笔写了下列签注。那无赖已经在乡下陪他的主人了。

主人昨天离开S——,原因不明——也没说去哪里——或是何时回来——所以我认为最好将此信退还,因为我认识您的笔迹,并知道您总是多少有点着急。

您忠诚的 

斯塔布斯

看过后,我无需再说什么,立刻陷入了对这主仆二人最可憎之心的仇恨中。不过,仇恨无济于事,抱怨也没有用处。

可是我还有一样东西可以依靠,即我那与生俱来的大胆。至今它一直对我很有效,于是我决定用它来帮我达到目的。另外,在我们通信之后,只要我不太过分,有什么样的不拘礼节会被她认为是无礼的呢?自从这封信后,我已经惯于凝望她的住所,并且因此而发现,在黄昏时分,她习惯在窗户望得到的公共广场散步,只有一个黑人侍从跟随着。这里,在茂密而荫凉的小树林里,在甜蜜的仲夏傍晚那灰暗的朦胧中,我留心抓住自己的机会,上前和她说话。

最好得骗过那个跟着的仆人,于是我就用一种老熟人的笃定态度这么做着。她真的很具有巴黎人的特点,立刻就领会了这意思,并向我打招呼,伸出了那双最令人着迷的手。仆人立刻退到后头去了;现在,两颗心都情感洋溢,两个人长久而坦诚地互诉衷肠。

由于拉朗夫人说英语甚至比她写英语还要不流利,我们的交流就必须靠法语。那甜蜜的语言如此适合表达感情,我就把本性中激越的热情尽情释放,而且,我尽我所能地施展口才,恳请她同意马上与我成婚。

对于我的急切,她报以微笑。她讲起了关于体面的那套老话——那无端的害怕阻碍了那么多人获得幸福,直到幸福的机会永远地离开。她留心到我几乎未加思索就让朋友们知道我渴望与她厮守——因为我没法抑制不说——因此我根本不可能隐瞒我们初次相识的日子。于是她羞红了脸,说这太急了,火速结婚不太妥当,不太得体,不正常。她说这些话时有种动人的天真,这令我陶醉,又让我忧伤,并说服了我。她甚至还笑着责怪我的卤莽和草率。她请我记住,我确实连她是谁都不了解,不了解她的身家财产,不了解她的亲戚朋友,也不了解她的社会地位。她叹了口气,求我重新考虑求婚的提议,并把我的爱归结为冲动,归结为孩子气的渴望,归结为幻想或是暂时的幻觉,是想象所创造的没有根基、不稳固的产物而非发自内心。她说着这些话,那迷人的暮霭带来的阴翳聚拢过来,在我们周围越来越深沉。说着,她那仙女般的手温柔一按,在甜蜜的一瞬间,就将所有的争论轻轻抛开了。

我尽所能地答复她,像一个真正的恋人那样。最后,我不屈不挠地诉说着自己的专注和情感,说她无比的美丽,说我热烈地爱慕着她。总之,我怀着令人折服的激情,诉说在爱的过程中的危险,说真爱从不会一帆风顺,并由此推论,把这过程人为拉长是明显危险的。

我后面的论点似乎终于软化了她的执拗。她温和了些,但她说还有一个麻烦,而且她确信我没有好好考虑过。这是个很微妙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个女人而言。她觉得,提到这一问题,她就得牺牲感情,不过为了我她可以作出任何牺牲。她暗示的是年龄问题。她问我是否了解——是否真的了解——我们之间的差异?丈夫的年龄应该比妻子大几岁——哪怕十五或二十岁——才能被世人所认可,而且在事实上被世人认为得体;但是,她总愿意接受妻子的年龄不应该超过丈夫这个观点。不正常的年龄差异会——经常会——导致,唉!导致不愉快的生活。此刻,她明白我的年龄还不过二十二岁;而我则正相反,也许没意识到,我的欧仁妮比我大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