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5/8页)
挨到凌晨两点多,我们才渐渐说起了话。当然谁也没有提那件事,在我们心照不宣的条约里,不触犯这片雷区是重中之重。我们瞎回忆起了在白鸟公司的那段“峥嵘岁月”,记得那时候新学员们因为某件事而集体罢课一天,跑到公司后面一个果园里去偷橘子,然后被一只凶恶的大狼狗追着咬,有三个同事都被伤到了,我跟傅林森被迫在半分钟内爬上了一颗柿子树,再摘柿子攻击它,直到把它赶跑,成功后再像两个傻子一样在树上尖叫着欢呼。说到这件事时我们都很真诚地笑了。
我因为抽烟,笑声有些沙哑。笑完我突然心虚地问他,“还会回来吧?”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在看到那张火车票的一瞬间,我预感,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毕竟当初他出现的时候就是那么虚无缥缈,保不准离开时也如此。“我轻轻地来,正如我轻轻地走”,我有跟人说过吗?我这一辈子最痛恨就是这句诗。自以为潇洒,其实是不想负责任的借口。
“干吗这么问?”他的声音从静谧的黑暗中传过来。
“先回答我。”
“会。”
“那就好。”
很久后,我才意识到这几句话或许代表着我们重归于好。
凌晨四点我送走了傅林森,没说再见,没说珍重,矫情的话一句都没讲。我只是陪他站在潮湿的广场上,顶着蒙蒙的小雨和上空洒下的橘黄色灯光,一直从四点出头等到了四点四十。然后我扔掉烟头,一脚踩灭说:“差不多了吧。”
“嗯,我走了。”他点点头。
我目送他进了站口,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回头。很突然地我就想起了我们认识的第一年。那年冬天我也是站在这,目送着又高又瘦的他背着那个沾满了流浪气息的大迷彩背包,手里还提着一个同样气质的行李箱,孤独地挤进人群,淹没在人流中。不同的是,我转身刚走几步时他又出现了,从左边勾过我的肩,笑着告诉我:突然不想回去了。我没问原因,因为当年同样作为漂泊在外且决心永远不再回家的我,真是太需要一个朋友陪伴了。我想他一定是看出来了。那之后,便是第二年、第三年。
然而今年,他走了。
我有些感伤地罩上羽绒服上的连衣帽,双手插兜发着呆。这时苏荷打来了电话,我掏出手机,与那个顽固的来电提醒静静对峙着。这些天里她依然没放弃,每天各种时间都会打电话对我进行轰炸。我清晨刷牙的时候,有时在我半夜失眠的时候,我蹲在马桶上看杂志的时候,冷不防手机就响了。我不是没想过换号码,但换号码太麻烦,况且,如果这样做就等于我示弱了。所以我不换号码,也不关机,我就等着她一次又一次地打过来,再骄傲而冷漠地无视她。来电每一次自行断掉后,我的内心深处都会涌起一丝报复的快感,更多却是某种说不清的隐痛。奇怪的是偏偏这种虚妄的自虐,总让我甘之如饴。
可唯独这一次,我有点控制不住地想投降了。因为就在这个偌大的火车站广场,在这个世界刚刚苏醒的凌晨五点,我站在顶着夜色匆忙赶路的汹涌人潮中,突然就觉得,人类实在是太渺小了。不管是相对于这个广褒的宇宙,还是相对于时间的洪流,都如同尘埃一般微不足道。
几十年的生命,短暂得不值一提。这样一想,很多咬牙切齿都不能原谅的事情,好像也都无所谓了。
我正打算接苏荷的电话,收到新短信的提示却突兀地弹出来。看清字幕上的“简凝”二字后,心狠狠牵动了一下。我眯着眼睛算起了日子,自她上次离开已快两个多月了吧,时间过得真快。
年底整个城市都很冷清,唯独医院里特别忙碌。就连病房外面的走道上都搭起了临时床铺,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可能是病房窗前那盆百合花,也可能是这场急性病,让盛气凌人的简凝突然就变得温和了很多。
她的气色看起来并不很好,脸色和嘴唇都有点发白,精神倒是还算饱满。我本以为自己看到她会很开心,事实上我是挺高兴,内心却兴奋不起来。这种对任何事情都反应麻木的状态持续了好长一段日子了。
我走到床头看了眼病历单,跟着念出来:“急性阑尾炎?”
“别念了,我现在一听到这几个字就头皮发麻。”她有气无力剐我一眼,“刚发作时我全身痉挛得缩成一团,感觉自己像一个被丢到火里的塑料袋,疼得尿都要出来了。”
“我说割掉阑尾的人,是不是都会变幽默啊?”我幸灾乐祸地笑了,见她真的有点生气了才改口,“怎么突然想到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