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记 巴陵野老:盗官记(第9/26页)

张牧之骑马走在前头,从河街进城走上大街,直奔县衙门。一路上老百姓都站在街旁看热闹,好不威风。当张牧之进城门口的时候,陈师爷一眼就看到已经贴得发黄的告示,这就是以三千元大洋通缉张麻子的通缉令,还提到这个江洋大盗是长有大胡子、一脸大麻子的特征。陈师爷在张牧之身边暗地指给张牧之看,张牧之望了一下,不禁暗笑起来。

张牧之就是这么样走马上任了。他在县衙门举行了一次简单的茶会,念了陈师爷煞费苦心才准备好的施政演说,又听了一些官员们、绅粮地主代表们的欢迎和赞颂,就此结束。本来照过去的规矩,还要去赴商会、法团以及绅粮们的一连串宴会,特别是要主动地拜会本县第一块招牌人物黄大老爷,面请指教的。但是新县太爷宣布了:要遵照上级简朴节约的精神,提倡清勤廉明,一切宴会从免。有些老爷们就在暗地里嘀咕:“哼,说不定这是一个才出炉的党棍子,将来怕有些难缠咧。”而另外一些人,比如县银行的钱经理就凭他过去的经验,有不同的看法。他说:

“你别看他穿那身标准官服,装模作样,只要用金条子一塞,就全垮架,就要来甘拜下风了。”

最感觉恼火的是黄大老爷。他是本县的第一号人物,什么都是第一。田产最广、收租最多,第一;做的生意买卖最大、钱最多,第一;他在城里的公馆最多,第一;家里人在外面做大小官员的最多,第一;自然,他的姨太太最多,也算第一。所以每一个新上任的县太爷,到了衙门的第一件要办的大事,就是送名片到黄公馆,亲自上门拜会黄大老爷,死乞白赖地要拜认作门生。这个张牧之竟然不是这样。许多天了,没有去拜会的意思。“这是一个什么不识好歹的后生小子呢?连规矩都不懂了。”

陈师爷出于一番好意,几次劝说张牧之不妨去黄公馆走个过场,以便在县里站住脚。可是张牧之和他带来的几个兄弟伙坚决反对。张牧之说:“这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我一见他就想给他脑壳上凿个洞洞,安上一颗‘卫生汤圆’,把他卸成八大块,还不解气哩。要我去给他说好话,赔小心,办不到!”他又对陈师爷说:“你倒要给我出个主意,怎么暗地里整治他,把他弄痛,最后还要把他杀尽做绝,解我心头之恨,这才对头。”

张牧之上任后不几天,就碰到审理一个案子。一个本地姓赵的地主告他的佃户刁顽,抗不交够租子。原告被告都传到大堂上来了。照往常规矩,地主进来可以在一旁站着,被告的佃户则应该一进来就下跪的。今天这个佃户上堂还没下跪,地主就作揖说:“禀老爷,叫他跪下,好审这些刁民。”两旁掌刑棍的旧差狗子就照例叫一声:“跪下!”

那个佃户就真的扑通一声跪下了:“老爷,冤枉。”

“慢点!”张牧之看了,很不是味道。生气地问那个地主:“为啥子只叫他跪,你不跪?”

赵家地主非常奇怪地望着这位新老爷,居然问出这样的话来。那掌棍的几个大汉也奇怪地望着新老爷。

“给我站起来。”张牧之说,“现在提倡三民主义,讲平等,不兴下跪。”陈师爷在一旁都为新老爷能够随机应变,暗地笑了。徐大个去把那个下跪的农民提一下:“站起来。”这个佃户还有些莫名其妙,只好站起来。

“你也站过去,站在下边,好问话。”张牧之对那个站在旁边的赵家地主说。徐大个一伸手把他提到中间,和佃户站在一排。这位地主有些不以为然,把一只脚斜站着,一抖一抖的,满不在乎。徐大个生气地给他腿肚子上踢一脚:“站规矩点!”

这样才开始了问案子。

张牧之听了原告被告两方的申诉。很明显看出是这个赵家地主不讲理,把当时政府规定的但是从来没有执行过的“二五减租”,反倒改成“二五加租”,要农民多交租。张牧之一听,火星直冒,本来想当场发作,要宣判姓赵的地主给佃户按规定倒退二成五租谷的,可是陈师爷却给他递了眼色,低声说了几句。张牧之才忍着气宣布:“退堂!听候宣判。”

姓赵的地主不放心说:“禀老爷,这刁民不押起来,不取保,他跑了,我将来向哪个讨租去?”

张牧之本待发作:“你咋个就晓得一定是他打输官司?”陈师爷却跑在前面代他答了:“退下!本官自有道理。”

下堂以后,姓赵的地主就找到了那个掌刑的政警:“张哥,咋的?‘包袱’塞了不算数?”

那个政警把嘴一瘪:“哼,你那几个钱,还不够人家塞牙齿缝缝的。”其实这份“包袱”完全被他独吞了,新太爷一文也没见着。新老爷审案子的事,一下子就传开了:新章法,讲平等,原告被告都不下跪了。那些照例是被告、照例该他们下跪的穷百姓听了,觉得张老爷提倡的这个平等好。那些照例是原告、照例不下跪的地主绅士们听了却觉得稀奇。有人说:“怪不得,是根党棍子啊,你看他穿的那一身标准制服!”有的却觉得这一下乱了规矩,怎么要得!于是摇头摆脑地叹气,“国将不国”了。这件事也照例传进黄公馆黄大老爷的耳朵里去,他却一言不发,只是在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