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尔赫斯(第17/23页)
尽管坐落在秘密的沙漠之中,它的存在和保持会污染过去和未来,在某种意义上还会危及别的星球。只要它保存一天,世界上谁都不会勇敢幸福。 124
相比之下,“我”宁愿滞留在地狱也不愿再看见永生的城市。可惜这座城已留在“我”的心灵中了。难道它不是“我”穿越沙漠,同命运拼死搏斗之后到达的目的地吗?难道它不是“我”在濒死之际渴望的水吗?为什么“我”千方百计要忘掉它呢?就因为它那同迷宫相反的、可怕的清晰吗?也许天堂就是无,也许一切都没有意义,都是徒劳,但因此就可以消沉了吗?在这种情境之下,穴居人以身作则地给“我”树立了生的榜样。
面目丑陋、令人厌恶的穴居人,居住在永生之城周围的墓穴里,人人都沉默地保守着那古老的秘密。起先“我”误以为他们是真正的野蛮人,直到一个转机来到,我才知道了穴居人就是永生人,每天饮着永生之河水的人。他们不说话是因为他们悟透了语言的本质,与其用语言来亵渎心中的真实,还不如永远沉默。他们在火一般炎热的墓穴里,面对那座由断垣残壁构成的恐怖的城,那非理性的神道的寺庙,苦苦地冥思遥想。那座废墟般的城是他们从前的追求的残骸。好久以前,他们曾造出了真正的城市,但他们的眼睛忍受不了永生城市刺目的光芒,于是他们将它摧毁,又在它的基础上造出了眼前这座荒唐的废墟,以表达他们对永生的理解。这样的城无法住人,也不是为住人而造,他们去到不远的洞穴里,在那里安顿下来,忠诚地守护着城。转机是这样到来的,有一天自然界以它生机勃勃的雨唤醒了跟随过“我”的那位永生者的古老原始的记忆,他突然也对“我”说出了荷马的语言。就是在这时,“我”从这个穴居者身上看到了历史,他什么都记得,只是不愿开口,他身上承担着永生给他造成的全部痛苦,但他还在思索。
“我”完全清楚了,人总有一天要认识死亡,正如荷马总有一天要创作《奥德赛》。人在知道了自己会死,也演习过了死亡之后,仍然要像永生那样活一回,这就是人的永生同生物的永生之区别。穴居人在达到永生的境界之后,内心变得绝对地平静,鸟儿都可以在他们的怀里筑窝。他们只要一小块碎肉和一点水维持生命,思考就是一切,是永生的生活方式。思考让人返回远古,达到未来,什么都记起,什么都忘记,既超越生,也征服死。思考让人变成荷马,随口说出神圣的事。
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象不会消失。 125
尽管经历了这一场精神的洗礼,永生之城仍不是久留之地,“我”必须回到人间。“我”饮了那条消除永生的河中的水,遗忘起作用了,幸福来到“我”的心中。“我”重新审视自己,确定了我同永生之间的关系:我是众生,我不能永生,但我可以达到永生的境界;我到过永生之城,但那座城在记忆中的形象留不住,留下来的只有语言,荷马的不朽的语言同“我”自己的语言的混合。这种语言虽然支离破碎,充满了取代,却因为有永生的印痕而分外感人。
“我”就这样写下了这篇关于永生的故事。
谁写下了这篇故事?一个面部线条模糊的古董商?一位军团的执政官?或一位充满了智慧的老哲人?同他们内心承担的可怕的事物相比,这又有什么要紧呢?
捕获
《另一次死亡》描写的是艺术家那阴沉的、激情的内心,和艺术被创造出来的过程。
堂佩德罗一生的经历是扑朔迷离的,对于他,人不可能获得完整连贯的印象,只有相互矛盾的片断瞬间,就如上校那反复无常的记忆。实际上,上校的记忆中记下的正是人性的真实模样。
初出茅庐的堂佩德罗很早就在马索列尔战役中同死神遭遇,并因贪生的本能而成了胆小鬼。这个故事开始的情节十分简单,不简单的是后面所发生的戏剧性的转折。堂佩德罗没有将那一次的耻辱逐渐忘怀,而是在离群索居之后便开始了另一项不可思议的努力:改变过去。但过去是不可改变的,人该怎么办?人可以使过去的事在幻想中重演(把过去变成一场梦),并在重演时修改或重塑自己的形象。这就是堂佩德罗在漫长孤寂的乡村生活中所做的事。
《神学总论》里否认上帝能使过去的事没有发生,但只字不提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那种关系极其庞大隐秘,并且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取消一件遥远的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不取消目前。改变过去并不是改变一个事实,而是取消它有无穷倾向的后果。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