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第2/5页)
被他这么一说,我再也克制不住。
我把脸埋入粉红天鹅绒双人座的椅背,将整个早上潜行在我胸臆的情绪彻底发泄出来,泣声凄怜,泪水苦咸,整个人如释重负。
我抬起头时,发现摄影师不见了,也没看见洁·西的人。四肢无力的我感觉被人抛弃,仿佛自己是一只可怖动物所蜕下的皮。能摆脱主子是一种解脱,但主子离去时似乎也带走了我的灵魂,以及所有它可以操控的东西。
我在皮包里翻找那个镀金小盒子──里头有睫毛膏、睫毛刷、眼影、三支唇膏和一面小镜子。镜子里那张脸看起来像长期惨遭毒打的人,隔着囚牢的铁栅望着我。淤青肿胀,面色不堪。这张脸显然需要肥皂、清水和基督徒的宽容怜悯。
我开始怯怯地涂抹这张脸。
一会儿后,洁·西像一阵微风,步履轻盈地回来,怀里抱着一叠纸稿。她真厉害,给我独处的时间恰到好处。
“读读这些,”她说,“你会轻松愉快一点。祝阅读愉快。”
每天早上,如雪花般涌进的稿件堆在小说编辑室,让原本多到积尘沾灰的稿量雪上加霜。我相信在全美各地,每天都有人在书房、阁楼和教室里偷偷写作。假设每分钟就有人完成一篇作品,那五分钟就有五篇堆在小说编辑室的桌面上。一小时内就有六十篇叠在地板上。一整年下来……
我的嘴角泛起微笑,看见半空浮现一篇清新的作品,右上角署名爱瑟·葛林伍德。我申请了一门名作家开设的夏日写作班,希望这个月在杂志社的见习结束后就能去上课。申请时要缴交一篇自己写的短篇故事,由名作家阅读,然后他会通知你是否够资格参加他的课程。
的确,参加这种课程的人数一定不会太多,不过我还是老早前就把小说交上去,但还没收到回音。我有信心,回到家就会发现桌上躺着录取信。
我决定到时要以笔名把在课堂上写的几篇小说寄给洁·西,让她跌破眼镜。我想象有一天,小说编辑室的主编亲自到洁·西的办公室,将这几篇小说放到她的桌上,说:“这几篇是上乘之作。”洁·西看了之后,也有同感,全部采用,并邀请作者吃中饭,结果一到,发现作者是我。
“真的啦,”朵琳说,“这个不一样。”
“说说看哪里不一样。”我冷冷地说。
“他是秘鲁人。”
“喔,那一定又矮又胖,”我说,“而且跟阿兹特克人一样丑。”
“错,错,错,亲爱的,我已经见过他了。”
我们坐在我的床上,置身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棉衣物、勾纱脱线的尼龙丝袜和灰色的内衣裤当中。朵琳已经劝了我十分钟,要我跟蓝尼的朋友的朋友去乡村俱乐部跳舞,她还保证,这个男的跟蓝尼上次那个朋友不一样。但我明天一早八点要搭火车,我觉得今晚就该动手整理打包。
况且,我有点想独自在纽约街道上逛整晚,希望临行前夕,终于可以感染这个城市的神秘和华丽。
但我终究屈服了。
最近这几天,我愈来愈拿不定主意该做些什么。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做某事,比如装箱打包,最后却只把那些昂贵但肮脏的衣服从抽屉和衣橱拖出来,散置在椅子、床铺和地板上,然后坐在那里看着它们,茫然不知所措。它们似乎都有独特顽固的个性,拒绝被我清洗、折叠、收妥。
“都是这些衣服啦,”我告诉朵琳,“想到出去玩回来后还要面对这些,我就难受。”
“那简单。”
满脑子想着邀我出去的朵琳很有技巧地抓起一件件衬裙、长袜,以及那件细致美丽、衬满钢丝的无肩带胸罩──这是樱草花马甲公司送的礼物,但我一直没勇气穿上它──就这样一件又一件,最后是那堆让人不胜唏嘘,每件价值高达四十美元的古怪衣服……
“喂,那件留下来,我要穿。”
朵琳从她手中那堆衣服里抽出一片黑布料,扔到我的腿上,然后,把剩下的衣服像滚雪球那样滚成软软的一大团,塞进床底下,眼不见为净。
我们来到一扇金色门把的绿色大门前,朵琳敲门。
门内传来拖着脚的步伐声,还有一个戛然中断的男人笑声。随即,有个穿着衬衫,一头金发剪成小平头的高个男孩缓缓地开了条门缝,探头往外望。
“宝贝!”他高喊。
朵琳偎入他的怀里,我想,这一定是蓝尼的朋友。
我穿着黑色紧身小礼服,罩着流苏悬垂的披肩,静静站在门口。我忐忑胆怯,没抱太大期望,我甚至告诉自己:“我是来旁观的。”应门的金发男孩把朵琳带进屋后,就将她交给另一个男人,这人同样高个儿,但肤色黝黑,头发略长,穿着无懈可击的白西装,衬衫是浅蓝色,打着黄色的缎面领带,上面还别着一个闪亮的别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