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5/6页)

我受够了,就是这样。

走的前一天我把屋门关上,在里面苦思冥想。我明白从此将永无宁日了。我那个矮墩墩的、一天到晚唠唠叨叨心慈面软的小妻子,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儿,不停地敲门。最后她用脚踹门。家里人都围到门边来,非让我开门不可。我告诉他们没事儿,他们还是擂门。我从门缝里推出一个纸条:“正在睡觉,请勿打扰”。静了片刻,他们散去了。最后我想好,走出来。我抱住妻子再三亲吻,告诉她我要走了,我要做一个“消失在民间的人”。接着,你们知道,我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

我一路奔跑一路打工,心里发热——我心里有一团火!我是一个不渴望被上一代人理解、也不渴望被朋友理解的人,是一个打脱牙齿肚里吞的人……我的小妻子呀,她有一次在城里看到了我,拍打我的破衣烂衫,泪水横流,问:

“老庄啊,你真是一个老庄!你这一辈子就什么也不看重吗?”

我告诉她:“我看重的东西有四个哩。”

我伸出四个手指,她一个一个扳着问:“它们是什么?”

我脱口而出:“友谊、事业、爱情、肴。”

前三样她并不陌生,最后的一样反而让她有点疑惑。她想知道什么是“肴”:这在当地就是用六十年老汤煮出来的一种肉。那些有名的“肴店”总是备受欢迎,无论是高官还是黎民,都要经常光顾“肴店”。她的眼睛瞪得像两颗葡萄一样圆:

“就是那种老肉?老汤熟肉?”

我点点头:“是的,不过它们在这儿还代表了我所喜欢的一些东西,我也讲不清楚。”因为我心里明白,我用“肴”来代替前三项所不能包含的一切,它们全是自由自在、合乎性情的东西,可以代表一切的嗜好。我觉得“肴”是——真正可以享受的那种人生。

在这么多年的周游中,我真的知道了“肴”是多么重要。我依然重视友谊,这点你们都不会反对;那么事业呢?我做了一个流浪汉,这也正是我自己的事业。我也不想隐瞒我的爱情。我寻找着崭新的爱情,巩固着刚刚找到的爱情;我的爱情极其宽泛又极其狭窄。我只说我爱,我爱,我永远地爱!我拥有许多人难以比拟的爱情。还有,如果搞到肴,我总是不失时机地大啖一气……

4

庄周往前追赶。他进了村落从不躲闪,因为他相信村落不是城市。在这里,流浪汉人见人爱;而在那些城市,许多人只崇尚假斯文。他们喜欢板着面孔的人、结着领带的人。反正城里至少有一半人对流浪汉小心提防着,活像流浪汉在昨晚上刚刚偷走了他们什么东西似的,比如偷走了一只鸡——好像城里人真的拥有许多漂亮的公鸡母鸡似的。实际上那些芦花大公鸡、黄颜色红颜色、羽毛长得说不出有多么好看的大母鸡,只能养在这些烟囱冒烟的、挺好的一些小村庄里。城里人多可怜,他们连一只好看的大公鸡都没有。小村庄的老婆孩子一大堆围上饭桌,喝甜甜的稀粥。他们从不嫌弃流浪人。咱叫一声“大叔大婶”,他们就高兴得咧开白牙笑,把你让进家门。家里虽然没有肴,可是有煮红薯,有蒸豆角,有一大锅玉米饼和老咸菜。老咸菜滴了香油,用筷子一拌,吃一口香喷喷。睡在他们家的大热炕上,又打呼噜又打嗝,有时候一翻身就碰在人家孩子的肚皮上。农家孩子的肚子滑溜溜热乎乎,软软的。在深夜里摸一摸这些娃儿的肚子,手指头在肚脐眼那儿徘徊再三,多么幸福!人哪,不过上流浪汉的日月就永远也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样的幸福!

我的好兄弟,久已不见的挚友!我巴不得把这一切经历、这些年来的奇遇用一整夜的时间向你诉说……不过风声渐紧,我亲眼看到,连小村庄里的人也给弄得惊悸不已。他们瞪着眼睛看电线杆上新贴的纸片。识字不多的老头用食指点着,一边吸烟一边念:

“该犯身高一米七八、眼皮耷拉、留长发、口吃……该犯性情悍暴、厚嘴唇、说话带东北腔儿……”

这些词儿从他们嘴里念出来,并不显得多么吓人。不过我知道还是躲着点好。从一个村庄跑到另一个村庄,最后又跑到海边野地——一走进这个地界就觉得空气清爽,浑身舒坦。天哪,这是老伙计做“大庄园主”的地方啊,我觉得自己快到家了,就要有一场好吃好睡了!可是,可是事情有些不妙了——因为我又看见了那些“便衣”、那些穿了制服的人在四下里打转。

我一眼就能看穿一个便衣!我的腿有点发沉。慢慢走,绕着树棵儿走……一点一点打听,找小娃娃打听——小娃娃个个纯洁,他们还没到算计人的时候;再不就打听姑娘,漂亮的姑娘心眼好,她们呀,总是喜欢脏兮兮的男人。当然了,她们不会跟我这样的人亲热;不过漂亮姑娘总有一根娃娃心肠,她们喜欢看热闹,也不愿骗人。就这么着,我一路打听,老远就看见了那个园子。瞧多么漂亮啊,一溜白石头桩子,嘿,你把园子侍弄得多么好!还架起了密密的篱笆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