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9/11页)
“说吧,我以前嘱咐过你什么话。”
“你告诉我不要去那地方,离派拉特远远的。”
“对了。”
“可你从来没讲过为什么。她们是我们的近亲。她是你的亲妹妹。”
“而你是我的亲儿子,我让你干什么,你才能干什么。可以解释,也可以不解释。只要你的两只脚还在我的桌子底下,你在这家里就要做我让你做的事。”
麦肯·戴德已经五十二岁了,可还像四十二岁时那样仪表堂堂,威风凛凛。十年前,奶娃觉得父亲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庞然大物,甚至比他家的住宅还要大。然而,他今天见到了一个跟父亲一样高大的妇女,使他觉得自己都变高大了。
“我知道我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可究竟不再是个婴儿了。你对我的态度,就像我还是个婴儿似的。你总是不断地说,什么也不必对我解释。你知道这让我有什么感觉吗?像个婴儿,就是这么回事。像个十二岁的婴儿!”
“别对我高喉咙大嗓门地讲话。”
“你十二岁时,你父亲是这么对待你的吗?”
“嘴上把点门儿!”麦肯大吼着。他把两只手从衣袋中拔出来,可是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有这么一阵子,他感到困惑不解。儿子的问题改变了整个场景,他似乎看到自己才十二岁,穿着奶娃的鞋子站在那儿,又有了当年面对自己父亲的那种感觉:看到自己爱戴和敬仰的那个人从篱笆上摔下来时周身所处的麻木感;盯着那个在脏土上扭曲的躯体时穿过全身的野蛮劲儿。他父亲在分叉的篱笆上撑着一支滑膛枪坐了五天,最后还是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遇害身死。这个孩子现在对他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呢?也许是对儿子讲讲那件事的时候了。
“说呀,他是不是这么对待你的?”
“我就在父亲身边跟他一起干活,就在他身边。从我四五岁时起我们就在一起干活。就我们父子俩。我母亲死了,是派拉特出生时死的。派拉特那会儿还是个婴儿呢。白天她待在另一个农庄里。每天早晨我抱她去那儿,然后穿过庄稼地回来同父亲会合。我们得把‘林肯总统’套到犁上,还要……那是我们给那匹母马起的名字:‘林肯总统’。爸爸说,林肯在当总统之前是位犁地的好手,你可不能让一位犁地的好手离开他的活计。他还把我们的农庄叫作‘林肯天堂’。我们的农庄不算大,不过当时在我眼里显得挺大。现在我知道那只不过是块小地方,可能有一百五十英亩吧。我们只耕种五十英亩,大概有八十英亩是一片树林,可能是橡树和松树吧,大概那就是他们想要的财产——那些木材,那些橡树和松树。我们还有一个四英亩的水池,连着一条小河,里边净是鱼。就在山谷的正当中。门图尔山是最美的山了,我们住的地方是门图尔县,就在萨斯奎哈纳的北边。我们有一个四间房大小的猪圈。谷仓是一百四十英尺长、四十英尺宽,上面是四坡屋顶。山里到处都是鹿和野火鸡。谁要是没吃过爸爸做的野火鸡,就不算吃过东西。他在火上快快地燎一下,把火鸡的周身全烧黑,这样就封住了,就把油汁封在鸡里了。然后他再用炙叉慢慢烤上二十四小时。等你把烧焦的外皮剥开,里边的肉可嫩哪,甜腻腻、油乎乎的。我们还有果树,苹果、樱桃。有一次派拉特打算给我做一个樱桃馅饼。”
麦肯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慢慢绽开。他已经有许多年没谈过这些了,最近几年甚至都不大去想了。他刚结婚时,经常跟露丝谈“林肯天堂”。门廊笼罩在黑暗之中,他坐在那里,一开口就把那块本该属于他的土地描述一番。还有在他刚买进房产时,总在理发馆附近闲逛,跟那里的男人们交换故事。可是近年来,他已经没有这类时间或是这份兴致了。不过今天他又跟儿子谈起了以往,而那块土地上的一草一木都历历如在眼前:那口井,那个苹果园,那头叫“林肯总统”的母马,它的小驹“玛丽·托德”,他家的奶牛“尤利西斯·S.格兰特”,那头叫“李将军”的猪。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来了解父亲记得的历史的。(美国南北战争中,格兰特继林肯之后任总统,统率北军,李将军则为南军统帅。)他父亲不识字,只知道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的事情,但是他却把某些历史人物深深印在了麦肯的脑子里。麦肯在学校做学生的时候,每当读到这些人物,总要想起家中那些牲畜具备的“人格”,他家的马和猪。父亲管他们的耕马叫“林肯总统”也许只是一个玩笑,但麦肯一想到林肯,总是满心喜爱,因为他热爱那首先来自一匹强壮、耐劳、温和、驯顺的马的印象。他甚至喜欢“李将军”,因为一年春天,他们把这头猪杀了,吃到了弗吉尼亚州以外最好的猪肉,“从臀尖到熏火腿到硬肋到香肠到头肉到猪蹄到猪尾到干肉”——整整吃了八个月,在十一月时还有响皮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