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普莱斯(第3/3页)
有时,我会和某个同事下棋,他和我一样,也是个隐士。他得过小儿麻痹症。整个晚上,我们都无需说一个比“将军”更长的句子。有时,我们会约会,去亚特兰大地下城的餐厅用餐,或去能放得下他的轮椅的电影院看电影,但喧嚣总会让我们受不了。我倒是发现,爱眼也不是那么没眼爱。后来,我们就会驾车出城,去桑迪泉或查特胡奇河,去那些平坦、空旷的地方,我们会把车停在花生田间的红土路上,任月色与寂静使我们重生。之后,我便一个人回家,在厨房的桌子上写诗,如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那般。我写失去的姐妹和大裂谷,写我赤脚的母亲凝视着大海,写我脑海中所有的噪音。我将它们固定在页面上,如此,它们才会静止不动。
当然,我仍喜欢阅读。既然我用的是正常的头脑,读的书也就不同了,但我还是会重访那些老朋友。森·金狄莉·米艾 :“这是我写给世界的信,它从不写给我……”对一个忧思的少女而言,还有哪句诗行会令她更满意呢?但那时我只读了这首诗的一半,对另一半却不予理睬:“大自然告知的简单消息,用温柔的庄严。”最近在母亲家,我找到了我那本落满灰尘的《艾米莉·狄金森全集》,书页的四边竟然遍布着我旧日的回文:鲜活之恶!那另一个艾达就这么嘶哑地吟诵着,我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恶呢?
儿时的我耗费此等精力,皆因自认为遭到背叛。概括地说,是遭到世界的背叛,具体地说,则是利娅。背叛使我往某个方向弯折,而负罪使利娅往另一个方向弯折。我们围绕着误解构建自己的生活,我若把这误解抽取出来,立刻将它修复,就会摔得很惨。误解是我的基石,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基石。好好想想吧。误作真理的幻想乃是我们脚下的铺路石,它们就是我们所谓的文明。
近来,我开始收藏因印刷错误而出名的老书,那里有一整个充满了反讽的世界,尤其是圣经。事实上,我从未见过其中任何一种圣经的原初印本。但以前印刷品极为鲜见,任何一个特定的时代都只有某一版本的圣经广为流传,人们便将之铭记于心,圣经的错误也就随之驰名四海。一八二三年,《旧约》里出现了这样的经文“利百加和她的骆驼们起来”——骆驼,而非使女——于是,该版本就被称为骆驼圣经。⑤ 一八○四年的狮子圣经里说儿子们皆是从狮子身上而非生殖器里出来。⑥ 而在一八○一年的谋杀圣经里,《犹大书》第十六节中的常发怨言者不是私下议论,而是谋杀。⑦ 在立鱼圣经里,当看到“必有鱼站在河边,从隐基底直到隐以革莲”,渔夫们必会目瞪口呆。⑧ 这样的错误还有好几十种:蜜糖圣经、狗熊圣经、臭虫圣经、香醋圣经。在“要再犯罪”圣经里,《约翰福音》第五章第十四节劝诫信众“不要再犯罪”,却印成了“要再犯罪”!⑨ 恶狗!狗妓!
我实在无法抵御这些宝贵福音书的诱惑,它们引领我去思考父亲在刚果写下的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圣经。我们在那儿制造了那么多错误,所以还真不知道到底是哪些给人留下了持久的印象。我怀疑他们对他的印象仍是居高临下地站于会众面前,大吼:“塔塔·耶稣是班加拉 !”
我倒确实是那样念及他的。我们是创伤与侵犯的平衡。他是我的父亲,我拥有他的一半基因,以及他的全部历史。要相信这一点:错误乃是故事的一部分。我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生出来的,他坚信自己不讲其他,只讲真理,而他每时每刻写下的,是一部毒木圣经。
①出自圣经中前去拜见初生耶稣的三个博士。
②“三趾鹬”和“桑德林”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即“sanderling”。
③多见于美国东南部,在平日晚间举办小规模的唱圣歌活动的宗教场所。
④指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沿海及其附近海岛上的黑人。
⑤“骆驼”原文为“camels”,“使女”原文为“damsels”。
⑥“狮子”原文为“lions”,“生殖器”原文为“loins”。
⑦“谋杀”原文为“murder”,“私下议论”原文为“murmur”。
⑧“鱼”原文为“fish”,“渔夫”原文为“fisher”。
⑨“不要再犯罪”原文为“sin no more”,“要再犯罪”原文为“sin on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