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3/4页)

马丁忘了起先对他的恶感。书本能给人最大的好处,全活生生的在这儿啦。这是个聪明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可以给他做敬仰的对象。“我真佩服你得五体投地,”马丁连声自言自语道。

“你研究过生物学,”他意味深长地出声说。

叫他吃惊的是,勃力森登竟然摇摇头。

“可是你讲的那些道理只有生物学才能证明,”马丁不放松地说,得到的回报是对方的干瞪眼。“你得出的结论跟你一定看过的那些书是一致的。”

“这叫我听了很高兴,”对方回答。“我这些一知半解的知识竟能使我抄了近路,就找到真理,真叫我安心。拿我自己来说,我就从来不想弄明白自己到底对不对。反正弄明白了也没用。人永远没法了解最基本的真理呀。”

“你是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洋洋地嚷道。

“我还是在年少的时候,看过他的东西,当时也只看了他的《教育学》。”

“但愿我也能这样不费劲地得到知识多好啊,”半个钟点后,马丁脱口而出地说。他刚才把勃力森登头脑里的知识仔细分析了一下。“你完全是个武断者,这就是不可思议的地方。你凭着武断,就讲出了科学家最近发现的事实,那是他们用了归纳的推理法才能确立的。你草率下断语,可是下得正对。的确,你大大地抄了近路。你用光的速度,靠了某种超理性的方法,顾自摸索着走,找到了真理。”

“是啊,从前叫约瑟夫神甫和德登修士想不通的也就是这一点,”勃力森登答道。“啊,不,”他跟着说,“我可什么都说不上。命运作弄我,把我送进了一家天主教大学去念书。你的知识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马丁一边告诉勃力森登,一边忙着打量他,从他那张又长又瘦的贵族气派的脸和削肩膀,一直望到搁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大衣口袋里塞满了不少书,弄得鼓鼓囊囊的,松垂了下来。勃力森登的脸和一双又长又细的手,都被太阳晒黑了——马丁觉得未免太黑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勃力森登明明不是过惯户外生活的人。那他怎么会受到阳光摧残呢?马丁心想,这种棕黑的脸色也许是病态的,里头有些文章,一边又打量起对方的脸来,这张脸脸盘很窄、颧骨高耸、两颊深陷,长着一个雅致非凡的鹰钩鼻,那是马丁从没见过的。关于眼睛的大小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它们生得不太大也不太小,颜色呢,是一种说不出名堂来的棕色;可是眼眶里燃烧着一团烈火,说得更确切一点,蕴藏着一种有双重意味的表情,可是说来奇怪,这双重意味又是自相冲突的。这双眼睛一方面流露出挑战、不屈不挠而甚至严厉得过分的神色,另一方面却又惹人怜悯。马丁自己也弄不懂,竟然怜悯起他来,然而马上就弄明白了。

“唉,我是个痨病鬼,”隔了一会儿,勃力森登随口说,他刚说过他是从亚利桑那州来的。“我在那儿待了两年,因为那儿气候好。”

“待在这儿这种气候里,你难道不怕发病吗?”

“怕发病吗?”

他这一句重复马丁的话,讲得并不特别着重。可是马丁从那张苦行者型的脸上明白看出,他是什么也不怕的。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缝,直像老鹰的眼睛,马丁留意到那个鹰钩鼻和胀大的鼻孔,真是大胆、好强而盛气凌人,差一点打一个寒噤。他暗暗叫好,看得心里卜卜跳。他出口朗诵道:

在命运大棒的痛击之下,
我头破血流,可还是不低头。

“你喜欢亨莱,”勃力森登说,他的表情顿时变得和蔼可亲、温柔敦厚了。“不消说得,这也是意料中的事。啊,亨莱!真是个勇敢的人。他在当代写诗的人当中——在杂志上写诗的人当中是出人头地的,就像一帮太监当中,站着一个角斗士。”

“你不喜欢杂志,”马丁带着责备的口气,低声说。

“你倒喜欢不成?”对方咆哮着回答,口气粗暴得叫他吓了一跳。

“我——我为杂志写,或者不如说,想为杂志写些东西罢了,”马丁结结巴巴地说。

“这才像话,”对方回答的口气软化了。“你想写,可是人家不要你的。我尊敬、佩服你的失败。我知道你写了些什么。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你作品里有一点儿东西,使杂志社都对你关上大门。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内容,可是杂志社都不需要这种货。他们要的是废话连篇、乱七八糟的东西,嘿,真是天晓得,他们很容易弄到这种东西,就是没有你的。”

“我也并不不屑写这种卖得起钱的东西,”马丁抗辩道。

“恰恰相反——”勃力森登顿住了,用不客气的眼光把马丁浑身上下的穷相扫了一眼,从那根用旧了的领带和毛了边的领子一直望到油光光的上衣袖子,再望到一只有点儿磨损的袖口,到末了直望着马丁凹陷的腮帮。“恰恰相反,这种卖钱的作品才比你高超呢,比你高超得多,你休想及得上。喂,朋友,我只消开口请你吃东西,就可以叫你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