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6/9页)

这是我们在芝加哥多待几天中的事。当时,西亚一直在等她丈夫史密狄的律师来信。她利用这段时间,在靠近威斯康星州界的森林地带教我射击。我们每次回来,她便脱下马裤,穿着户外穿的衬衣,光着双腿坐在椅子上;她也许会拿起一只珠宝饰针,给它安上别针,静静地坐在那儿,宛如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全神贯注,弯着脖子,蜷着双腿,手指有点笨拙。有时我们就到林肯公园的马道上去骑马,在那儿,她一点也不笨拙。打从埃文斯顿的那些日子以来,我并没有忘记怎样驾驭马,但功夫仅此而已,而这是骑马,不是驾驭马。我竭力跟上她的速度,满脸通红,使劲打着马鞍,用我的全身之力来驱策我的马。总算还骑在马上,可是我的骑术可把她给逗乐了。

我喘着气从马背上爬下来时,我自己也乐坏了,不过我心里暗暗自问,我还有多少新东西得努力学习呢。除了那些响尾蛇俱乐部的照片外,我还看到过许多别的照片。她有一只皮箱,里面装的全是照片。有些就是我们在圣乔市初次相遇那个夏天拍的,有她叔叔、婶婶的,也有她妹妹埃丝特的,有身穿白色短裤手持球拍打网球的,还有划独木舟的等等。当她把埃丝特的照片递给我看时,除了觉得她跟西亚有些相像之外,我的情绪上并没有感到有所触动。里面还有她的父母的照片。她的母亲酷爱印第安人的村落,所以有张照片上,她坐在一辆敞篷旅行车里,头戴帽子,身披皮衣,抬头眺望着住有印第安人的悬崖峭壁。还有一张照片引起我的特别注意,那是她坐在一辆人力车里的父亲。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卡其服,戴着一顶有顶的盔形遮阳帽,他的两眼也有点发白,由于阳光的照射,那一颗颗光斑,使得车轮看上去像是被茶水泡过的柠檬似的。他的目光掠过中国车夫的光头,朝前看着,那个腿肚子粗壮的车夫,站在两根车杠之间。

然而,还有更多的打猎照片。有几张是西亚戴着手套的手臂上停着不同的猎鹰。有几张是她的丈夫史密狄的。他穿着马裤,跟一只狗在逗乐。还有跟西亚在夜总会里的——闪光灯亮时,西亚正眯着眼睛哈哈大笑,史密狄用细长的手指捂住自己的秃顶,一个表演艺人则在桌子上方张开双臂。不少这样的照片使我感到不快。如她在夜总会里大笑的那一张,她的胸脯、肩膀、下巴,我都熟识亲切,可是那双样子可笑的手,还有那闪光灯下粗野的笑——不,这些我都感到陌生。在那张桌子的旁边,没有我的一席之地。无论在她那位乘人力车的父亲身旁,还有在她那位颈围裘皮端坐在旅行车中的母亲身旁,也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而且一想到打猎,也使我忐忑不安。我不知道对这件事该认真到什么地步。打打乌鸦,不错,这还可以。可是当她给我买了一双防护手套,供我驯鹰之用时,我戴上后,心头便袭过一种奇特的感觉,觉得自己就像是魔鬼球戏中的守卫员,不得不东奔西跑,去抢接空中飞落的火热的石头。

所以我心里七上八下,犹豫不决。并不是在犹豫是否该跟她去,这由不得我来决定,因为我非去不可,但至于我指望得到什么,我得经历什么,以及我的分内得提供些什么,我们得去哪儿,我都一无所知。这事我无法对任何人讲个明白。我试过了。咪咪,她本该是我最意气相投的朋友了,可在这件事情上,她是我最难对之启齿的人。她一点也不喜欢我说的,说,“刚才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呀?”她非常不情愿相信我说的我在恋爱中;她颦眉蹙额,扬起了两条本已上翘的眉毛。当我详细对她说明情况后,她便看着我的脸大笑起来。“什么,什么,什么!你要到阿肯色州去搞只老鹰?老鹰?你说的不是鹫鹰吧?”出于对西亚的忠心,我没有笑;虽然这次旅行有点怪,让我十分担心,但是咪咪没能劝服我。“你从哪儿找到这么个妞儿的呀?”

“咪咪,我爱她。”

这使她再次走近我,朝我仔细看了一眼,她看到我的态度是很认真的。咪咪对爱情十分认真,她不相信会有那么多人这样对待它。因而表情严肃地说,“当心别惹上麻烦。你为什么要辞去工作?格兰米克对我说,你做个工会组织者很有前途。”

“我不想再干了,阿瑟可以顶替我。”

她似乎认为我对阿瑟有点失敬,便说,“别说傻话了。他得完成那些翻译工作,他正在埋头苦干;那篇论诗人和死亡的文章也只写了一半。”接着,她又跟我讲起,为什么必须让诗人来操办丧事。阿瑟就安排住在我房间里,而且他已经在我床下的那只旧箱子里,发现了那套被火烧过的、艾略特博士编的古典名著丛书,并请求我准许他代为保管。书上既然盖有“W·艾洪”的印章,即使不愿意,我也很难开口拒绝。他当时正在治疗淋病,咪咪在精心看护着他,对于其他人则只能捎带着照顾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