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2/13页)
我还是老样子,依然强烈反对他的观点。他看出了这一点。即使当时我认为自己还够不上列入求爱积极分子的名单,而且我已经不再为埃丝特·芬彻尔闹单相思了。从他的脸上看到一副做错事理亏的神色。我认为,他周围生活的噪音太多了,造成了他不能作出正确抉择。此外,还有我正在读的书——我注意到,西蒙深知这些书助长了我的反对情绪,他的目光表明他把它们看成了死敌。在他那匆匆的一瞥中,还包含着一丝嘲笑。可是我不能因为挑战者这狠狠的一瞥或一丝嘲笑,便抛弃或不忠于我在读书时心中认为重要和赞同的事物。
“你干吗要我同意你的看法?如果你坚信你说的那一套,我同意或不同意,又有什么不同呢。”
“哼,见鬼!”他说了声,坐着往前探出身子,睁大眼睛朝我逼视着,“别自以为是了,小子。要是你真的懂得了,你就会同意我的看法。那自然很好。不过,要是我认为有必要,即使你不同意,我也会干的。而且,尽管这不会让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高兴,我们俩其实完全一样,要的也一个样。这你心里明白。”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并不是出于清高,只因为这是事实。不过,看到他急于要我跟他取得一致,我便默不作声了。要是他讲起血缘的神秘作用,讲起我们器官能接收同样波长的电波和量子,那我所知道的便不足以和他抗衡了。
“好吧,也许你说得对。可是你凭什么认为这个姑娘和她的家庭一定会看上你呢?”
“我有什么本钱?好,首先,我们都是家里的美男子。就连乔治,要是他脑子正常,也是一样。老奶奶深知这一点,认为我们应该加以利用。而且,我娶一个富家小姐,并不是要靠她的钱生活,过舒服日子。那些人,他们会从我身上取得充分的价值。他们会看到我不会轻易就范。决不会。我一定得赚钱。我不是那种一认清自己要什么便予以放弃的人。我需要钱,我的意思是 需要。我也能操纵钱。这就是我的本钱。所以我对待他们再正当不过了。”
你不能责怪我带着一定的怀疑来倾听他的这番高论。不过具有一定野心的人是做得出这种事的。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吻,比如他吹嘘说我们都是美男子——让人听起来好像我们是专供配种的雄性动物。然而,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盼望他再次遭到失败。他不是那种心胸豁达想得开的人。
“让我看看那姑娘的照片。”
他把照片放在裤子的口袋里。她看上去很年轻,个子高大,有一张俊俏的脸。我认为她长得相当漂亮,虽然性格可能不太开朗随和。
“她挺迷人的,我跟你说过。也许稍微胖了点。”
她叫夏洛特·麦克纳斯。
“麦克纳斯?给艾洪家送煤的不是有一辆麦克纳斯的卡车吗?”
“那是她叔叔,做煤生意的,有四五个大煤场。她父亲产业很多。有几家旅馆,还有几家廉价商店。我打算做煤的生意。我认为干这一行最赚钱。我想要个煤场作为结婚礼物。”
“你把一切都盘算好了。”
“当然,我替你也作了打算了。”
“什么,要我也结婚?”
“到时候就结。我们会替你安排好。现在你得先帮我渡过难关。我们得有个家。听说他们都是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像我们眼下这个样子,他们不会理解,也不会喜欢。我们得把它弄得像样一点。到时候会有宴会之类的排场。可能有个盛大的订婚宴会。你不希望我到州南部把乔治带来让他们看吧?不,我必须有你。我们需要有像样的衣服。你有吗?”
“全当了。”
“把它们赎出来。”
“我哪来的钱呀?”
“你一点儿钱都没有?我还以为你在做什么书的买卖哩。”
“我把省下的钱都给了妈了。”
他颇为尴尬地说:“行了,别神气了。不用多久我就会照料一切的。我来想办法弄这笔钱。”
我心里纳闷,他的信誉怎么有这么好。也许是他的那位部门主管朋友借给他一些钱。不管怎么说,几天后我收到了西蒙寄来的一张邮政汇票。我把衣服赎回后,他来借去一套我在埃文斯做的衣服。没过多久,他说他已跟夏洛特·麦克纳斯见过面。他相信她已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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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苏威火山在海港城市那不勒斯东南十公里处。
[2] 据《圣经》记载,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夕,耶和华命以色列人宰羊把羊血涂在门框上。当夜耶和华走遍埃及,击杀埃及人的头生子及头生牲畜,门框上有血迹的便越过去,使以色列人免于灾祸。这一天即为逾越节。详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