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爵亚瑟·萨维尔的罪行(第6/13页)
亚瑟勋爵看着她的照片,心中充满着一种因爱而起的痛惜。他觉得,自己如与她成婚,而头上又悬着这个谋杀的厄运,那样的出卖堪比犹大,那样的罪孽连意大利恶贯满盈的波吉亚家族都难望其项背。他们会有什么幸福可言呢?天晓得什么时候就要招他去应验写在他手上的那道可怕的预言。他们的日子会怎么过呢?要知道命运的天平上仍然搁着这骇人的灾厄。婚事必须推迟,无论如何。这一点他已是铁了心。他深深地爱着这姑娘,俩人坐一起时哪怕只是碰到她的手指,他整个人就美滋滋的不知道有多快活了,但他同样清楚自己的责任所在,完全明白在还没干下那宗谋杀之前,自己是无权结婚的。这事一干,他就可以同西比尔·莫顿一起站到圣坛前,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给她而心中坦荡荡,无愧无惧。这事一干,他就可以将她拥入怀中,心里明白她将永远不会因自己而惭愧,而羞耻低头。但这事必须先做,而且越早越好,对俩人都好。
有他这身份地位的男人,很多都会选择逢场作戏的花花之路,而非攀登险峻的责任高峰,但亚瑟勋爵这人讲诚信,追求的是道义而非享乐。他的爱不单只是男女激情,况且西比尔对他而言象征着所有的美好与高贵。一时间他对要他做的事自然而然地感到反感,但这反感很快就过去了。他的心告诉他,这不是个罪,而是牺牲;他的理性提醒他,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他非得做出选择不可,要么为自己要么为他人而活,尽管加诸于他的无疑是项可怕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让自私战胜爱情。或迟或早,我们都要面对同样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得回答同样的问题。亚瑟勋爵的情况是这问题来得早了——他的天性还没被中年的算计和玩世不恭所败坏,他的本心还没被时下唯我独尊的浅薄时尚所吞噬,他义无反顾要负起这个责任。对于他,同样幸运的是他不是个光有空想没有行动的虚浮之人。要不然,他就会犹疑,就像哈姆雷特,让个人职志消磨在举棋不定中。但他根本上就是个讲求实际的人。生活对于他就意味着行动,而非思想。他有万物之中最稀缺的东西:常理直觉。
昨晚上的惊恐烦乱这时候已烟消云散,他简直觉得羞愧,当时怎么会那样魂不附体地满城乱窜,心如刀绞。当时的痛苦太真切了,回想起来都觉得不真实。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傻,既是无可避免又何必气急败坏。唯一让他费神的问题似乎是,找谁下手。因为他清楚,谋杀这种事,就像异端宗教一样,除了有个祭师还要有祭品。他不是天才,于是就没有天敌。而且这也不是个报私仇泄私恨的时候,要他履行的使命可是件庄严的、玩忽不得的大事。于是他拿来一张信笺列出亲戚朋友的名字,斟酌再三,觉得克莱姆迪纳·波昌普夫人比较合适。老太太人很好,住在科参街,还是他自己的远房表亲。他向来喜欢克莱姆太太,大家都这么叫她来着。况且他本人已经非常富有了,一成年就继承了拉格比勋爵的全部财产,所以也就不可能庸俗地要从老太太的死捞什么钱财。说实在的,他越想越觉得这老太太像是个最佳人选,心想任何拖延都对西比尔不公平,便决定马上着手部署。
头一件,当然了,是了却手相师的事。他在靠近窗口的一张半古董名牌小书桌前坐下来,按一百镑金币的比值写下一张一百零五镑的支票,抬头为萨第穆斯·普杰斯先生,用信封装了,叫男仆送去西月街。接着便打电话叫马房备车,穿衣准备出门。走出房间前,他回头望了望西比尔·莫顿的照片,心中发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知道自己为了她干下什么事,要永远把这份自我牺牲的秘密藏在心底。
在去白金汉俱乐部的路上,他经过一家花店,让店家给西比尔送去个漂亮的水仙花篮,白花瓣一片片玲珑剔透。一到俱乐部,他便直奔图书室,摇铃唤来侍者端上一杯柠檬苏打,拿来一本毒物学的书。他打定主意,处理这种棘手的事情,下毒最好。其他办法如诉诸暴力在他看来是下流之极,何况他非常上心的是用什么手段既可杀了克莱姆迪纳夫人又不会惹出大新闻,他才不想让自己在温德米尔夫人的招待会上让人八卦,或者成为低俗小报的主角。他还得考虑西比尔的父母,两个人都很老派,如果出个什么丑闻之类的东西,老人家可能就要反对婚事了,尽管他有把握,要是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给他们听,他们定会是第一个赞赏自己这番苦心的人。于是乎,他理所当然地决定下毒最好,既安全,又稳当,还神鬼不知,也不至于闹得场面惨不忍睹,同大部分英国男人一样,他对这样的场面是避之唯恐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