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集(第6/6页)

颜玉思考了一下,问:“什么时候开庭?”

律师:“十月十五日。”

法庭。白天。

吴晓的审判开庭。旁听席上坐满了听众。听众以年轻人居多。

天堂乐队的三个人也入了场,找座位坐下。和周围的年轻人打着招呼。

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已经各就各位,分坐两厢。

两位检察官看看几乎座无虚席的旁听席,悄悄嘀咕。

检察官甲:“今天怎么来这么多人。”

检察官乙:“听说他在北京还算是小有名气呢,有不少乐迷呢,年轻人都喜欢他吹的那个萨克斯。”

检察官甲:“好嘛,追星族都追到这儿来了。”

旁听席的一个角落里,坐着林星。

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席。大家起立。

审判长宣布:“吴晓包庇案,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吴晓到庭。”

侧门打开,吴晓被法警带出,旁听席上一阵骚动,大家都引颈张望,个别人甚至鼓掌欢迎。

审判长:“肃静!”

林星的眼睛几乎不敢看吴晓。他的头发从来没有剃得这么短过,毛茸茸的只剩下可怜的一层。短头发使他有一种很委屈很幼稚的样子,惟有神情老成麻木。他目不斜视地走到被告席上。

机场。白天。

一架飞机落地。

颜玉走出机场,匆匆乘车离去。

街上。白天。

一辆轿车快速驶过街巷。

法院。白天。

轿车在法院门前停下,颜玉下车快步跑进法院。

颜玉在法庭门口被警卫拦住,她喘息着与警卫交涉着什么。

法庭。白天。

检察官正在从容不迫,抑扬顿挫地发言:“……那么警方在对吴长天死亡现场的勘查中,从吴长天的身上搜出一张在吴长天死亡十五个小时之前购买的北京至广州的飞机票,公安局在民航售票处调查时发现,购票底单上的购票人一栏里,填写的名字正是被告人吴晓,留的联系电话也是被告人的。这里有民航机票购票底单和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记录,请法庭过目。上述证据说明,被告人确实是在吴长天罪行败露之后,协助其畏罪潜逃。显然,构成了包庇罪。”

法庭查验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然后,审判长问:“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意?”

律师发言:“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所列举的上述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为其父购买了机票,并不能证明被告犯有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对方有罪而故意予以包庇的行为。刚才我列举的证据表明,被告人在购买机票时,并不知道其父犯有罪行,因此帮其父购买机票这一行为并不存在包庇的主观故意。”

审判长:“公诉人还有其它证据要向法庭提供吗?”

公诉人:“有。我请法庭宣读吴长天死亡当天,被告人的妻子林星在回答公安机关询问时所做的证言。”

审判长:“请书记员宣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询问笔录。”

林星惊呆了,她看到吴晓的面孔一动没动。天堂乐队和乐迷们一阵骚动。

书记员宣读:“下面宣读北京市公安局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刑事询问笔录。”问:“……吴晓爸爸和李大功涉嫌杀人,吴晓到底知道不知道?”

答:“他不知道,他一直在大连拍MTV呢,他回来我才告诉他的。”

问:“你是哪天告诉他的?”

答:“昨天,不……是前天告诉他的。”

问:“到底是昨天还是前天?”

答:“前天,是前天晚上,他从大连回来以后我告诉他的。”

书记员还未念完,林星精神崩溃,她站起来喊了一声:“不是这样的!”就一头栽下去,昏了过去。

旁听席上的人几乎全站起来向她倒下的地方看。

法庭外。白天。

颜玉还在向警卫交涉:“我是专门从上海赶过来的,飞机晚点了我有什么办法。”

警卫:“没有领到旁听证的人一律不能入场。旁听证早就发完了,里边都坐满了。”

颜玉:“你通融通融好不好,多一个人进去不会有事啦。”

警卫:“你是被告什么人呀,你们什么关系?”

颜玉:“我……我是他的爱人啦这样子……”

这时法庭的门突然被打开了,有几个工作人员和法警抬着头上流血,昏迷过去的林星出来,向门口跑去,人群中有人问:“怎么啦,这是谁呀?”有人答:“是犯人的妻子,受刺激昏过去了。”

警卫听到他们的话,转脸问颜玉:“被告的爱人不是那人吗,你们到底谁是呀?”

颜玉看到林星被抬出去,她顾不得解释,追了出去。

法院门外。白天。

颜玉追出来,林星已被送上一部车子,拉走了。

颜玉望着远去的车子,心情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