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30(第2/5页)

她暗忖:他真是个怪人。这一刻我想他确实有近似哀伤的感觉,他感受到的是我的哀伤,等到明天,他肯定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话不假。布洛凯可以将大量情绪压缩在极短的时间内,凡是生活中与他有接触的人,他都可以从他们身上挤出一种浓稠的情绪汤汁——他就是利用这种浓汤来维持并重获灵感。

· 2 ·

十天当中,布洛凯毫无音信,之后忽然打电话说,当天晚上要到史蒂芬家来吃晚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吃。”史蒂芬警告道。她都快累死了,实在不想他来。

“哦,没关系,我会自己带一点过去。”他开朗地说完便挂断电话。

他到的时候是八点十五分,晚饭时间已过,全身像骡子似的驮着好多牛皮纸包。他像是在生气,原来美乃滋从装龙虾色拉的盒子渗出来,弄脏了他新买的驯鹿皮手套。

他把盒子塞到史蒂芬手上。“喏,拿去……它还在滴。可不可以给我一条毛巾?”但不一会儿他就把新手套给忘了,“我到佛特南与梅森去大肆搜刮,太好玩了,我真的好喜欢拿着纸盒吃东西。哈喽,亲爱的扑通!我送了一盆植物给你,你收到了吗?是一盆漂亮的小植物,还用棕色的小羊毛球装饰。味道很香,而且有个很荒谬的名字,像个意大利贵族的老寡妇之类的。等等,叫什么来着?啊,对了,叫巴罗尼亚(1)——这么微贱的东西竟取了这么夸张的名称!史蒂芬,小心点,龙虾别晃得那么厉害,我都说它在滴水了!”

他将大包小包的东西丢到门厅的桌上。

“我把它们拿到厨房去。”扑通微笑着说。

“不,我去。”布洛凯把纸包重新拾起,“交给我来做就好。我最喜欢别人家的厨房了。

他这种情绪最是愚蠢又讨人厌——那双白皙的手会做出奇怪的小手势,笑声太尖,动作太秀气,和他高头大马的身形很不相称。有过多次经验的史蒂芬最怕他这种情绪,几乎带有一种侵略性,好像小孩子在圣诞宴会上炫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东西全塞给她。

她尖声说道:“你等一下,我摇铃叫女仆来。”但布洛凯已经入侵了厨房。

她尾随在后,看见厨子一脸被冒犯的不快。

“我要很多很多盘子。”他大声地说。不幸的是,他一眼瞥见了女仆刚从洗衣房拿回来的干净衣物。

“布洛凯,你到底在做什么?”

此时他已戴上饰边华丽的女仆帽,正忙着穿上她的小围裙。他停顿片刻。“我看起来如何?多么完美可爱的围裙啊!”

女仆咯咯发笑,史蒂芬也笑起来。强纳森·布洛凯最糟的就是这点,他能让你情不自禁地发笑——尽管你百般不认同,却还是会笑。

他带来的食物组合怪异到了极点:龙虾、焦糖、鹅肝酱、橄榄、一罐种类繁多的饼干和一块气味冲天的卡蒙贝尔奶酪。还有一瓶罗斯牌莱姆汁和一瓶现成的鸡尾酒。他开始将食物包装一一打开,一面嚷嚷着要盘子和开胃菜用的碟子,过程中翻洒出不少龙虾色拉,把桌子搞得一团乱。

他嘴里骂个不停:“该死的东西,实在可恶到了极点!把我的手套毁了不说,你看看这桌子!”厨子沉着脸默默地收拾残局。这场灾难似乎浇熄了他的热情,只见他叹了口气,脱去帽子与围裙。“谁来开一下这罐橄榄好吗?还有鸡尾酒呢?喏,史蒂芬,你来处理奶酪,它好像很害羞,在盒子里黏得紧紧的不肯出来。”到头来只好由史蒂芬和厨子料理一切,布洛凯则坐在地板上,荒谬地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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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大半都是布洛凯吃的,史蒂芬过度劳累不觉得饿,而消化已大不如前的扑通,也只能勉强吃一块薄薄的炸肉片。但布洛凯则是大吃特吃,边吃还边赞美自己和他带来的食物。“看我多厉害,能发现这道鹅肝酱,不过我倒是替那些鹅很难过。史蒂芬,你不会吗?可是它又偏偏这么好吃……真希望我能了解这种复杂情绪的深奥意涵!”他说着往侧边挖了一匙,那部分的松露似乎最多。

偶尔他会暂停下来,抽一根他喜爱的那种劣质小香烟。这种烟的烟草是黑的,卷烟纸是黄的,据布洛凯说是来自一座荒僻岛屿,在那儿每年都有大批居民死于黄热病。他喝了许多罗斯牌莱姆汁,因为这种粗制的浓烟总是让他口渴。威士忌会冲昏头,葡萄酒会伤肝,所以基本上他会被迫节制,但等他一回到家,却会给自己煮一壶和香烟一样黑得险恶的咖啡来喝。没多久,饱餐一顿的他叹了口气:“好啦,两位,我吃饱了。我们到书房去吧。”

离开餐桌时,他抓起什锦饼干和焦糖糖果,因为他热爱甜食。他经常到庞德街买糖果,作为排遣寂寥的时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