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炳哥和小妇人(第2/3页)
“好嘞。继续。”
“我爱她。”
“晓得,别停。”
“行行好,别老催我。我的叙事都被你打乱了。刚才说到我爱她,我呢,想劳驾你,伯弟老伙计,去我叔叔那儿走一趟,施展一点外交手腕。我的生活费一定得要回来,而且要快。还有,还得比以前多。”
“听着,”我对这个破差事可是一点也不热衷,“干吗不等一等呢?”
“等?等有什么意义?”
“这,你也知道自己的恋爱过程,一般都以发生意外和你被甩告终。最好还是等一切尘埃落定再解决你叔叔的问题不迟。”
“已经尘埃落定了,她今天上午答应嫁给我了。”
“老天!动作够迅速的。可你认识她才不过半个月吧?”
“这辈子是。”炳哥说,“但她以为我们一定在上辈子就遇见过。她说我一定是巴比伦国王,她自己是基督徒女奴。我是记不得的,不过估计有几分道理。”
“天啊!”我说,“女服务员真的都这么说话?”
“我哪知道女服务员都怎么说话?”
“这,你这会儿也该知道了,我第一次见你叔叔就是因为你非逼我去跟他说情,好让你娶皮卡迪利小吃店的那个梅宝嘛。”
炳哥浑身一震,眼中闪着狂野的光。我还没明白过来他搞什么名堂,他大手一挥,重重地拍在我薄薄的夏季裤料上,害我像小公羊似的一碰三尺高。
“嘿!”我说。
“对不住。”炳哥说,“太激动,兴奋过度了。伯弟,你给了我一个灵感。”他等我按摩完腿才继续说下去。“伯弟,麻烦你回想一下上次的情形,你记不记得我那个绝妙的点子?我跟他说你就是谁来着,就是那个小说作者?”
我想忘也忘不掉,那可怕的名字已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中。
“就用这个进攻策略。”炳哥说,“就用这个计策。再次有请罗西·M.班克斯出山。”
“没门,老兄。对不住,总之是不可能,这事绝对没有第二次。”
“就算为了我?”
“为十二个你也不行。”
“我真没想到。”炳哥伤心地说,“会从伯弟·伍斯特里嘴里听到这话!”
“那,你现在听到了。”我说,“记得贴在帽子上。”
“伯弟,咱们可是老同学。”
“又不是我的错。”
“咱们有十五年的交情。”
“我知道。我会用余生努力遗忘。”
“伯弟,老兄。”炳哥把椅子拖近了一点,开始在我肩胛骨上一阵揉捏,“听我说!讲讲理嘛!”
不用说,十分钟以后,我就让这个祸害把自己说动了。怎么老是这样,谁都能把我给说动?假如我进了特拉普派修道院,我的第一件遭遇准是某个圆滑精明的家伙对着我一阵比手画脚,唬得我丧失判断力,跑去做了什么大蠢事。
“那,你想叫我去做什么?”我已经意识到挣扎是无谓的。
“首先,给他老人家送上一本你亲笔签名的最新作品,还要写一段赠言拍他马屁。这么一来他准得乐死。然后你亲自登门哄他上钩。”
“我的最新作品是什么?”
“《女儿当自强》!”炳哥回答,“我看大街小巷到处都是,不管是商店橱窗还是书摊,除了这本书都没别的。从封面的插画来看,人人都会以写出这种作品为荣。当然了,他会跟你讨论心得。”
“啊!”我精神一振,“那计划就泡汤了,啊?我压根不知道里面写的什么破玩意儿。”
“所以你得先读一遍。”
“读一遍!别,我说——”
“伯弟,咱们可是老同学。”
“唉,好啦,好啦。”我说。
“我就知道你靠得住,你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吉夫斯,”炳哥看到我那忠心耿耿的家臣走进来便说,“伍斯特先生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是,先生。”吉夫斯说。
我平时不怎么读书看报,也就是每周撑着眼皮读读《体育时报》,再就是偶尔瞧两眼赛马成绩记录而已。因此,和《女儿(叫她去死)当自强》的这场苦战叫我受尽折磨。我好歹是坚持下来了,而且赶得也巧,我才刚刚读到两人的嘴唇碰到一处开始深深地缠绵地吻起来、万物悄无声息只有风儿在金链花树梢间叹息那段,信童就送来一张老比特沙姆的字条,请我移步去吃午饭。
这位老先生的心情可谓阳光普照。他吃饭的时候还把书摆在手边,在解决花色肉冻还是什么的空当不时翻看几眼。
“伍斯特先生,”他吞下一大块鳟鱼,“我要祝贺你,也要感谢你。你日益精进了。我读过《一切为了爱》,读过《区区一个女工》,《疯姐儿桃金娘》我也熟记于心。但这一本,这是你最勇敢、最出色的一本,如此动人心弦。”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