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各种说明美德之性质的学说(第20/20页)

曼德维尔博士并不满足于把虚荣心这个轻佻的动机描写成所有通常被认为是美德的那些行为的根源。他还努力指出人类美德在其他许多方面的不完美。他宣称,就每一个实例来说,美德始终未达到它自以为达到的那种完全无私的地步,因此,每一桩所谓美德的实例,通常不过是对我们的热情的一次隐匿的放纵,而不是一次征服。我们对享乐的任何节制,如果没达到极端苦行禁欲的程度,都被他看成是十足的奢侈与好色。每一样事物,如果超过维持人类性命所绝对必需的程度,在他看来,便都是奢侈品,因此,甚至穿上一件干净的衬衫,或住在一间方便生活的屋子里,也是不道德的。他认为,在最合法的婚姻中放纵性爱的倾向和最有害的满足性爱热情的方式,是一样的好色淫荡,并且嘲笑一般人这么轻松便可以做到的那种节制与贞洁。他那些推论的巧妙诡辩性质,在这里,就像在其他许多场合那样,被语言的含糊性遮蔽住了。我们种种的热情,有些除了突显它们令人不愉快的那个程度的名称外,没有别的名称。那些热情,在这个程度时比在其他任何程度时更容易被旁观者注意到。当它们让他感到震惊时,当它们让他觉得厌恶与不安时,他必然不得不注意到它们,因此自然会促使他给它们取名字。当它们和他自己自然的心情状态相契合时,他很容易会完全忽略它们,因此,或者完全没想到要给它们取名字,或者,如果他给它们取了什么名字,那也更多的是在突显热情受到征服与克制,而不是突显被这么征服与克制后,热情仍被允许存在的那个程度。譬如,通常用来表示喜好享乐与喜好性爱的名称,奢华与肉欲,都在表示那些热情不道德与令人不快的程度。相反,节制与贞洁这两个名词,似乎更多的是在表示那些热情受到克制与征服,而不是在表示它们仍被允许存在的那个程度。因此,当他能够证明它们仍然多少存在时,他便以为,他已经完全粉碎了节制与贞洁的美德存在的事实,并且已经证明了那些美德只不过是在哄骗人性的粗心与单纯。然而,那些美德并不要求我们对它们所要控制的那些热情的对象完全无动于衷。它们只是要约束那些热情的激烈程度,使那些热情不至于伤害个人,也不至于扰乱或冒犯社会。

曼德维尔博士的书[63]主要的谬误,就在于把每一种激情,不问其强弱与方向,一概说成是完全不道德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每一样事物,只要是和他人的感觉有所牵连,不管这感觉是他人实际的或该有的感觉,他都认为是无聊的虚荣事物;而他也正是透过这样的诡辩,得到他最中意的那个结论,即私人的恶行是公众的利益。如果喜欢豪华,喜欢各种优雅的艺术品,喜欢各种改善人类生活的东西,喜欢令人觉得愉快的衣服、家具或代步工具,喜欢有品味的建筑、雕塑、绘画与音乐,甚至就那些处境宽裕,即使放纵这些热情,后果也不会有什么不利的人而言,也应该被视为奢华、好色与炫耀,那么,奢华、好色与炫耀,确实是公众的利益,因为倘使没有他认为应当赋予骂名的那些品行,各种优雅进步的技艺便绝不可能得到鼓励,而且一定会因为缺乏就业机会而凋萎没落。某些在他之前流行的苦行禁欲的学说,主张美德在于完全根绝消灭我们的一切热情,是此一善恶不分的理论的真正基础。对曼德维尔博士来说,要证明下面这两项命题,一点也不困难:第一,人类的情欲从来没有被完全征服根绝过,以及第二,如果所有人类的情欲真的全被根绝消灭了,那么,由于这会终结一切勤劳与买卖,并且在某种意义上终结人生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社会将有很大的伤害。凭着前述第一项命题,他似乎证明了没有真正的美德,而自以为是美德的品行,只不过是对人类的欺诈与蒙骗;凭着前述第二项命题,他似乎证明了私人的恶行是公众的利益,因为如果没有私人的恶行,社会便不可能繁荣兴旺。

以上所述就是曼德维尔博士的理论。这个曾经名噪一时的理论,虽然也许从未给这世界带来更多的败德恶行,不过,它至少教唆了那些出自其他原因的败德恶行更为厚颜无耻地展现在世人的眼前,并且以前所未闻的放荡大胆,旁若无人地招认它们的动机败坏。

但是,不管这个理论看起来是多么的有害,如果它不是在某些方面近乎真实的话,它也绝不可能骗过这么多人,更不可能这么普遍令卫道人士大感震惊。一个自然哲学[64]方面的理论可能看起来很像真的,并且长期被世人很普遍地接受,可是却完全没有事实根据,而且和真实也没有任何近似之处。笛卡尔[65]的那些漩涡,在总共将近一世纪的时间里,被一个非常聪颖的民族尊为关于天体运行的一个最圆满的说明。然而,现在已经有人证明,而这证明也为全人类所信服,产生那些令人惊奇之结果的这些所谓的漩涡,不仅实际上不存在,而且也完全不可能存在,甚至如果它们真的存在,也不可能产生任何被归因于它们的那些结果。但是,道德哲学方面的理论却不可能有这样的境遇。一个宣称要解释我们的道德情感根源的作者,不可能把我们骗得这么彻底,也不可能与真实脱离得如此遥远,以致完全和真实没有任何近似可言。当某位旅行者描述某个远方的国度时,他也许能够骗过我们的轻信,使我们相信最荒谬最无稽的虚构故事是最确定的事实。但是,当某个人宣称要告诉我们住家附近或我们天天生活所在的教区发生了什么事情时,这时如果我们是这样的漫不经心以致没用我们自己的眼睛去检视事实,那他也就很可能在许多方面骗过我们,然而,他骗我们相信的那些最大的谎言也必须是和真实有些近似的,甚至必须含有相当多真实的成分。一个讨论自然哲学的作者,当他宣称要说明伟大的宇宙现象发生的原因时,他无异是宣称要说明在某个非常遥远的国度发生的事情,因此,关于这些原因或事情,他可以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只要他所叙述的故事还在似乎有可能发生的范围内,他便无须放弃获得我们相信的希望。但是,当他提议要解释我们的欲望和喜爱的根源,要解释我们所以觉得赞许或不赞许的原由时,他无异宣称,不单是要说明我们生活所在的教区所发生的事情,而是要说明我们自家里所发生的事情。虽然这时,就像一些懒惰的主人竟然信赖蒙骗他们的管家那样,我们也很可能受骗上当,然而,我们绝不可能相信任何完全不尊重事实的说明。至少某些段落的说明必须是有充分根据的,甚至最为夸大牵强的那些段落也必须有些根据,否则谎言就会被识破,甚至被我们很容易做到的那种草率的检查所揭穿。一个把某项原理讲成是某种自然的情感所以产生之原因的作者,如果该原理和该情感没有任何关联,而且也和其他任何有些许这种关联性的原理完全不相似,那么,即使在最不聪明且最没有阅历的读者眼里,他也会显得既荒谬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