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新子之书(第18/28页)

“你没错过什么好东西。”特皮克一屁股坐到草地上,“那群人全是疯子。我走的时候他们正在砸餐盘。”

“那是以弗比用餐过后的传统仪式。”普特蕾西道。

特皮克想了想,“干吗不之前砸?”

“然后他们大概还会随着布祖基的声音跳舞。”普特蕾西补充道,“我觉得布祖基大概是一种狗。”

特皮克双手抱头,“我得说,你的以弗比语说得很不错。”

“谢谢。”

“不过还是带了一丝口音。”

“语言是我们训练的一部分。”她说,“我祖母说带一丝外国口音更迷人。”

“咱俩学的都一样。”特皮克道,“所有刺客都必须带点外国人的样子,无论他身在何处。这个我拿手。”他苦哈哈地添上一句。

她开始按摩他的脖子。

“我去了港口。”她说,“那里有好多像大木筏一样的东西,你知道,海上骆驼……”

“那是船。”

“它们哪儿都去。我们想去哪儿都行。只要你愿意,咱们就能海阔天空。”

特皮克把普达哥拉的理论讲给她听。她似乎并不吃惊。

“就像个没有新鲜水流进来的老水塘。”她大发议论,“于是每个人都在一成不变的水坑里绕圈子。你生活的所有时间已经被其他人活过了,那感觉肯定跟用别人用过的洗澡水差不多。”

“我要回去。”

按摩肌肉的灵巧手指不动了。

“我们想去哪儿都行。”她旧话重提,“我们有手艺,还可以把骆驼卖掉。你可以带我去看那个叫安科-莫波克的地方。听你讲起来挺有趣的。”

特皮克喑想,不知安科-莫波克会对这姑娘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然后他又转念一想,不知道这姑娘会对双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她毫无疑问正在——正在绽放。在老王国时她似乎完全不会独立思考,只有该选哪粒葡萄来剥皮这事儿除外。然而出来之后,她好像一直在改变。她的下巴并没有变化,它还是那么小巧,那么好看,这点特皮克不得不承认,但不知怎的它似乎更显眼了。过去她跟他说话时眼睛总看着地面,现在她有时仍然不看他,只不过是因为她在走神的缘故。

他发现自己一直有种冲动,他想礼貌周全、平易近人地提醒她,自己可是国王。但他总觉得她会说自己没听见,请他再重复一遍,而如果那时她看着他,他是绝对没法把这话说上两遍的。

“你可以去。”他说,“你肯定会过得很不错。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几个人名和地址。”

“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真不敢想象家里现在是什么样。”特皮克道,“我得做点什么。”

“你什么也做不了,干吗白费力气?就算你不想当刺客,也还有许多别的事可干。而且你不是说现在那地方已经没法进去了吗?我恨金字塔。”

“那里肯定还有你关心的人吧?”

普特蕾西耸耸肩,“如果他们已经死了,那我就做不了什么。”她说,“如果他们活者,我仍然做不了什么。所以我什么也不做。”

特皮克瞪大眼睛,满心惊恐,又充满崇敬之情。事实上她总结得很漂亮,只不过他就是没法让自己这么想。他的身体离开了七年,但他的血待在王国的时间却比那长了一千倍。他当然想把它留在身后,但关键就在这儿。它一直都在。哪怕他一辈子避开那片土地,它也仍然像是固定他的锚一样。

“我感觉糟透了。”他说,“除了抱歉,我没别的可说。哪怕只回去五分钟,就只是回去说一声、说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哪怕能这样也好。这一切多半都是我的错。”

“可根本就没法回去!你只会像你说的那些被罢黜的国王一样,垂头丧气地徘徊。你知道,穿着磨烂的外套,每天用上流社会的方式乞讨。你自己说的,没有什么比失去了王国的国王更没用了。你再好好想想。”

他们穿过落日余晖下的街道,信步朝港口走去。城里所有的街道都通向港口。

有人刚刚点亮了灯塔。这座灯塔是“世界何止七大奇观”之一,它出自普达哥拉的设计,充分运用了黄金律和美学五原则。不幸的是它被建在了错误的地点,因为若建在正确的地点就难免要破坏港口的景观。好在水手都认为这灯塔非常美丽,尤其在船触礁之后等船来拖时还可以欣赏欣赏,借以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