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7/25页)

卢闰英听得脸红了,却又忍不住道:“为什么行不得?这种事多得很。”

李益笑道:“假如靠告赁来娶媳,那可叫人捏着一世的把柄,日后我有了出息,叫人家说:李十郎有什么好神气的,他的老婆还有半个是我的!那叫我怎么抬头?”

卢闰英实在忍不住了,笑得直颤道:“表哥!你真是的,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这个深闺娇娃虽然健朗聪明,却是在规矩森严的礼教家庭中长大的,很少听过这样粗鲁的谈话,因此李益只是随便的一句笑话。却使她笑得直不起腰来。

那娇柔的神态,使得李益不觉心动,轻轻地在她背上拍着,帮助她喘过气后才道:“我说的是实话,也值得笑成这个样子。”

卢闰英也觉得自己太失态了,咬住嘴唇,才使自己没有笑出来,重重地吸了两口气,才道:“表哥!不要再逼我了,说正经的,那笔钱……”

“钱已经有了着落了。娘就是等我一句话,只要我认为彼此能相投,她就央人来下聘。”

卢闰英把眼睛盯着他,似乎在等他的下一句话,李益轻叹一声道:“表妹!说句老实话,如果你不是留下那一串珠子,我根本不会来的,因为我这个人也很傲……”

卢闰英脸上已现怨色,李益接着又以相反的口吻说道:“可是现在,那怕叫我在长安市上向人叩头乞讨,我也要把这一百万钱凑足……那完全是为了你的缘故,为了得到你这样一个玉人为伴,任何委屈都是值得的!”H李益不愧为调情圣手,对卢闰英这样一个情窦初开,未曾涉世。而又早已对他锺情的女孩子,实在太容易了,轻描淡写几句话,已经把卢闰英整个地俘虏了。

如果是一个对李益有深刻了解的人。一定会知道李益那句话中的诚意少得可怜,因为李益是个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件事。能使他放弃自己的原则,可是卢闰英却完全地相信了。

因为李益在说话时的态度是那样的庄重,没有一个人能不信,老练如鲍十一娘,也没能逃脱这一种深情的诱惑,更何况是这么一个少女呢?

李益的天才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在对女人方面,他尤其懂得个中之味。

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不需要太多的甜言蜜语,只要适可而止的几句话就行了,而且是最通俗的话。

重要的不是那些话。而是表达这些话的技巧!

要赞美一个女人,那怕曹子健为洛神赋的才力,搜尽一切美丽的词藻,还不如用真诚的态度,说一句:“你使我倾倒!”更来得有力些。

卢闰英长得很美,那是一个众所公认的事实,因此李益不去赞美她的姿色,不去夸赞她的聪明,这些话,或许早就有人说过了,因此他只用最平凡的一句话。正经地,虔庄地表达自己的感受,那就很够了。

卢闰英的眼眶红了,很显然地,李益的那句表白已经震动了她的芳心。

默然片刻,她才低声道:“表哥!你还是没有告诉我,那笔钱是那儿来的?”

“你一定要知道吗?”

“不是我,而是我爹,他是个很精明的人,一定会追究的,因为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他也是个很谨慎的人。”

李益笑了:“你是不是怕我从那儿挪借的?”

“不是我怕,是爹会这么想,我之所以把珠串留给姨母,就是让爹不会查到完全是你去挪借。”

她很细心。唯恐伤及李益的自尊心。但她的顾虑却很正确,知道有千万的妆奁可收回,谁都肯借出这百万来给李益作为聘礼的,但这样的来源,一定不会取得她父亲的同意,而答允这门亲事的。

李益笑笑道:“钱是我自己赚来妁,就在长安到姑臧这一路上赚的!”

“赚的?能赚这么多?”

“是的,别忘了我是个名士,李十郎的文名早已轰动了长安,传遍天下,而且又是少年新贵,科场得意,在许多人心目中,这是个很了不起的衔头,一书一字一诗,到了他们手里都视同拱壁,就这么一路挥挥笔,居然满载而归。”

卢闰英的眼中亮起了光采:“名士能这么值钱?”

“当然了,这也是名士可贵之处,因不是每个读书人都能成为名士的,而且名士还有真假之分,浪得虚名者,比比皆是,真才实学的就如凤毛麟角了,我这名士却是货真价实的!”

卢闰英显得异常兴奋,目光中充满了尊敬,笑笑道:“难怪青莲学士能作豪语──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原来名士赚钱这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