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二章(第9/13页)

我为什么非得呆在这两个城市呢?

这个想法在凌晨三点刚过的时候,好像启示一般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有辆好车——说实话,我已经开始爱上这辆车——得克萨斯中部也不缺路况很好的高速公路,很多都是新近建设的。到二十一世纪,这些公路上将会严重堵塞,但在1960年,路上几乎没车。公路有限速,不过没有执行。在得克萨斯,甚至连州警察都相信把汽车油门踩到底让车咆哮是种福音。

我可以离开这座城市令人窒息的阴影。我可以找个更小也不那么令人畏惧的地方。一个不会让人感觉充满仇恨和暴力的地方。在大白天我可以告诉自己我是在凭空想象,但在凌晨我不会这样想。毫无疑问,达拉斯有好人存在,成千上万,大多数人都是,但不和谐音就在那里,有时会爆发出来。就像沙漠玫瑰门口那一幕。

我想,德里的糟糕时期不会彻底结束。住在堤上的贝维曾经说过。我想达拉斯也是如此,尽管现在距离最糟糕的一天还有三年。

“我得坐车往返,”我说。“乔治想要个安静漂亮的地方写书。不过,既然这本书有关城市——一座闹鬼的城市——他真得坐车往返,不是吗?搜集素材。”

想清楚这一点花了我近两个月时间,这并不奇怪:人生最简单的答案往往最容易被忽视。我上床睡觉,几乎立刻就睡着了。

14

第二天我离开达拉斯,向南开上77号公路。

一个半小时之后,就到了德诺姆县。我往西拐,上了109号州道,因为我喜欢十字路口的广告牌。

上面是一位英勇的年轻橄榄球运动员,戴着金色头盔,穿着黑色运动衫,绑着金色护腿。广告牌上写着:德诺姆狮子,三次区冠军!毫无疑问的1960年州冠军!“我们拥有吉姆的力量!”

管他是什么,我想。不过当然,每所高中都有它秘密的标志和口号。这些标志和口号让孩子们自觉身处集体之中。

沿着109号州道再开上五英里,就来到了约迪镇。人口1280,标牌上写着。“欢迎您的到来!”

宽阔的主干道大街两边栽满树木,我看到一家小餐馆,橱窗玻璃招牌上写着“得克萨斯州最好的奶昔、炸薯条和汉堡!”餐馆名叫阿尔餐馆。

当然是阿尔餐馆。

我在门前一块倾斜的地上停下车,走进餐馆,点了份叉角羚肉特色菜,结果上的是加了烧烤酱的两个干酪汉堡包,加上麦斯基德炸薯条和罗迪欧浓奶昔——你可以选择香草精,巧克力或者草莓口味。叉角羚肉汉堡不如富客汉堡好吃,但也不赖。炸薯条正合我的口味:脆,咸,有点儿老。

阿尔的全名叫阿尔·史蒂文斯,是个瘦骨嶙峋的中年男人,长得一点儿都不像阿尔·坦普尔顿。

他留着乡村摇滚乐发型,灰色的八字胡,说话时拉长调子,带有浓重的得克萨斯口音。一顶纸帽子时髦地翘到一只眼睛上方。我问他约迪镇出租房多不多,他笑着说:“随便你挑。但说到工作,这里其实算不上商业中心。主要是大牧场,请原谅我这么说,你看起来可不像当牛仔的料。”

“我不是,”我说。“实际上,我更像是写书的料。”

“透露一下吧!我可能读过你的书?”

“还没有,”我说。“我还在尝试。我的小说已经写了一半,有几家出版商表示很感兴趣。

我正在找个安静的地方把它写完。”

“噢,约迪倒是安静。”阿尔转动眼睛。“说到安静,我认为我们可以申请专利。只有星期五晚上有些吵闹。”

“因为橄榄球吗?”

“是的,先生,整个镇子都看。中场休息时,人们像狮子一样狂吼,精疲力竭地吼着‘吉姆’。

你在两英里外就能听得到。这很滑稽。”

“吉姆是谁?”

“拉杜,打的是四分卫。我们有过优秀的队伍,但德诺姆球队中从没有过像拉杜这样的四分卫。

他只是个高三学生。人们已经开始讨论州赛冠军了。我觉得这有点儿过于乐观,前面还有很强的达拉斯校队,但有点儿希望终究不是坏事,这是我的观点。”

“除了橄榄球之外,学校怎么样?”

“很不错。很多人刚开始怀疑学校合并这回事——我也是其中之一——但事实证明并校是件好事。今年有超过七百名学生。有些得坐一个小时或者更久的校车,但他们似乎并不介意。很可能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用在家做家务了。你的书跟高中生有关吗?像《黑板丛林》之类的?因为这里可没有帮派什么的。这里的孩子们很有教养。”

“不是那一类的书。我有存款,但我也不介意代点课,贴补花费。我不能一边当个全职教师,一边写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