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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第9/9页)

[7] 按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的军事改革,军事组织和财产等级密切相关。第一等级应提供98个百人队,其中18个骑兵百人队,80个重装步兵百人队;第二、三、四等级各出20个步兵百人队;第五等级出30个轻装步兵百人队。不同等级的百人队的人数是不相等的。凡17—60岁(一说17—46岁)的有产公民,皆有自备武装和给养服役的权利和义务。装备随财产等级而有所差别。比如第一等级的公民备有头盔、胸甲、胫甲、圆盾、短剑和长枪等全套武装,以下等级依次减少。第三、四等级公民备有弓箭和投掷矛,因而适合当弓箭手和投矛手。

[8] 有人认为,这人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因攻克卡普阿而名噪一时的执政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也有人认为是公元268—270年在位的罗马皇帝克劳狄二世,并认为这里的敌人指高卢人。

[9] 古罗马名将。

[10] 意即大力神投手。

[11] 一磅约等于0.45千克。

[12] 带有龙的画像的标记是从图拉真时代由安息人那里传入的,后来成了罗马军队的标志。

[13] 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军团作战时用以布阵的3种重装步兵的称谓。主力兵装备有盾、盔、铠甲等全套防护装具,并配有木杆长矛,自公元前107年起改装为铁铸短标枪,由富有阶级出身的、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老练军士组成;公元前5世纪末至公元前4世纪初开始改为配置到第二排,即配置于剑矛兵之后。剑矛兵(亦称枪兵),组成第一排中队的年轻士兵,装备有头盔、皮短上衣、盾,武器有双锋剑式短矛、两把投掷矛,战斗开始时将矛投向敌人,随后突入敌人队伍中用剑矛厮杀。后备兵由40—50岁的公民中最富有经验的军人担当,装备有重矛、重剑以及护身器具,在军团战斗队形中配置在剑矛兵和主力兵之后,即配置在第三排,后备兵在紧要关头投入战斗,以增强前两线的突击力或阻止敌军的冲击。公元前2世纪,由于装备差异的消失,罗马步兵的这种剑矛兵、主力兵、后备兵的划分逐渐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