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罗文干案(第4/6页)

国务院于11月21日召开临时会议,与会阁员讨论国会的查办罗案咨文。众情愤激,作出两项决定:

(一)退回众议院关于查办罗案的不合法咨文。这个文件因黎元洪怕得罪国会, 桓腋怯。挥蟹⒊觥?

(二)用内阁名义将此案发生后一切情形通告全国。这个电报并不是全体阁员都列名,因为保定派阁员高凌霨、张绍曾借口奥款展期合同未经国务会议通过,拒绝签名,因此列名的阁员只有王宠惠、顾维钧、孙丹休、李鼎新、汤尔和、高恩洪六人。电报最后一段说:“宠惠等理应立即引退,惟以罗案尚未水落石出,不得不暂时待罪,静候解决。”

这个案子到了法院,就必需有告发人向被告人提出控诉,检察厅根据事实,票传吴景濂、张伯烈二人出庭对质,吴、张二人召集有关议员开会讨论,决定抗传不到,理由是本案由总统交办,公府既非诉讼机关,议长亦非诉讼当事人,当然不负告发人的责任。

此案怪现象之一,是议长议员成群到公府见总统威胁阁员,阁员害怕挨打,溜之大吉,官场怪态,令人摇头叹息。

罗案发生后,洛派阁员向洛阳求救,吴佩孚当然不能置之不理。乃于20日致黎元洪号电,痛责逮捕违法,其中有几句火辣辣的话:罗财长纵有违法事件,应提交阁议,先解官职,后送法庭。未经解职遂送法庭,似属不成事体,殊蹈违法之嫌。这个电报好像用上司口吻训斥总统,还是民国史上的第一次。黎看了这个电报,气得浑身发抖,把吴的电报扔到桌子上,连声说:“岂有此理,岂有此理。”22日黎拟了一个答复吴的电稿,对于逮捕罗文干一点有所解释,他说:嘱薛之衍密传,并未发表正式命令,所以也不需要叫内阁副署。最后一段则火气十足,他说:“……言废督而督军日尊,言裁兵而兵额日增,言停战而战祸日滋,元洪孤寄白宫,如同聋聩,辞职咨文犹存国会。既属不成事体(注:此句系吴电中骂黎者),正宜别立贤能,不愿执事径断朝政,轻折元首,为仇者所快,亲者所痛。”这个电报还把吴佩孚以前电令北京警察厅逮捕前财政次长钟世铭的故事提出来反打吴佩孚。那是直奉战后,直系查出财政次长钟世铭多拨发奉军军饷一百几十万元,吴佩孚乃电令北京警察厅扣留钟,移送法院究办。

黎的电稿写了未发,待他一阵光火之后,恢复了理智,深觉犯不着和吴决裂,所以又把这个电稿留中不发。

22日,黎命汪大燮、孙宝琦等向北京地方检察厅具了一张保单,派自己的座车,北京红牌第一号(当时的汽车牌照规定总统府汽车全是红牌,总统座车是红牌第一号,外交团是绿牌,阁员是蓝牌,民用是白牌),去迎接罗文干出狱,并把罗接到总统府来。

罗这一天由阶下囚变成座上客,总统亲自降阶相迎,握手道歉,请罗回家休息。罗表示要待法律解决,愿意仍回地方检察厅,听候审理。于是黎乃请罗暂住在居仁堂, 抟膊豢希蠹胰奥薏灰笄浚怖唇踩ィ薏磐庠谧芡掣窆俅ο麻健B薜比缓芊呖担骸叭绻椅拮铮段业木す倬陀凶铮衲苈砺砘⒒ⅲ艴锶巳ǎ ?

黎把步兵统领聂宪藩、警察厅长薛之衍找来,要他们向罗赔礼,怎知聂、薛两人都不肯,他们说:“我们是遵照总统手谕办事,并没有错,为什么要向罗道歉赔礼?”这一来黎又为之语塞,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对聂、薛两人说些安慰的话,叫他们退去。

罗文干从法院犯人一变而为总统府上宾,总统向他赔不是,他却不理,内阁同寅和重要政治人物都纷纷向他致慰,他一定要在法律上争个是非。他是念法律的,又做过司法部次长和总长,在法律范围内,他有十足的信心可以胜利。

罗文干由地检厅到总统府的这一天,吴景濂率领议员30余人到了总统府,请求下令罢免王宠惠、罗文干。这时黎元洪正是一头怒火没处发泄,对着这批凶神恶煞的议员们,悻悻地说:“我不知道你们什么意思,当初你们同意唐绍仪组阁,我才把同意案提到国会,结果你们退还了咨文。现在王内阁也是你们同意过的,没有几天你们又要罢免他。对付罗文干也是你们荒出来的,你们要我下令逮捕罗文干,我照你们的意思做了。你们今天这样,明天那样,把我这个总统当做什么人。”

吴佩孚“一怒而安天下”,他的号电虽然让黎元洪受不了,可是却释放了罗文干,于是洛阳派忽然气焰万丈,交通总长高恩洪下令电报局,凡是不利于洛派的电报,一律不许拍发,因此吴景濂和保定派阁员的电报都要派人带到天津去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