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南朝策试制度及科举制的萌芽(第8/8页)

总之,南朝考试程式的严密化,“以文取人”原则的强化,秀孝与举主关系的疏远,以及自由投考制度的萌芽,都构成了察举、学校制向科举制发展的中间环节。尽管这一转变在南朝还没有,并且也不可能完成,但这仍然为科举制度的诞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基础。

【注释】

(1)《宋书·二凶传》:“太祖左细杖主卜天与攻(刘)劭于东堂,见杀……急招始兴王濬,率众屯中堂。”知东堂、中堂非一处。

(2)后一可能,系承蒙周一良先生垂示,特此致谢。

(3)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勉学》篇“明经求第则顾人答策”句注。

(4)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235页。

(5)陈东原:《中国教育史》第十章,“魏晋南北朝的选士”。

(6)“绛阙”指帝阙;“青蒲”见《汉书·史丹传》:“丹以亲密臣得侍疾,候上间独寝时,丹直入卧内,顿首伏青蒲上。”“谨闻绛阙,恭奏青蒲”,言将因对策而进言于皇帝之前。

(7)“顾人”意同“雇人”,参见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149页,注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