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南朝策试制度及科举制的萌芽(第7/8页)
庾信《哀江南赋》“王子滨洛之岁,兰成射策之年”句,即叙此事。上句言其年方十五,下句记其射策之事。兰成,庾信小字。其时约在梁武帝大通元年。
以上之五人,其对策均在梁武之世、天监八年五月诏颁行之后。他们之对策,既非因察举,亦未入官学,而且这不像是史传漏记或省略。岑之敬是在家自学《孝经》等典籍;徐伯阳是利用家中的丰富藏书自学史书;张正见亦是自学,尝预太子经筵;蔡大宝是得到徐勉的赏识并利用其家藏书与其子共学;庾信年十五侍东宫讲读,同年参加射策。他们都以策试入仕。
又《陈书·儒林戚衮传》:
衮少聪慧,游学京都,受《三礼》于国子助教刘文绍。一二年中,大义略备。年十九,梁武帝敕策《孔子正言》并《周礼》、《礼记》义,衮对高第,仍除扬州祭酒从事史。
戚衮陈太建十三年卒,时年六十三,推知其对策之时约在梁武帝大同三年。又《陈书·儒林王元规传》:
元规少好学,从吴兴沈文阿受业。十八,通《春秋左氏》、《孝经》、《论语》、《丧服》。梁中大通元年,诏策《春秋》,举高第,时名儒咸称赏之。起家湘东王国左常侍。
这二人亦以明经策试出仕。戚衮受学于国子助教刘文绍,王元规之师沈文阿亦国子助教、五经博士。但我认为这二人为私人从师,实未入官学。南朝史籍言从某人受业,一般是指私人从师;而进入官学,则称“召补”。齐、梁国子生40余例,凡入学皆言“召补”或“选补”,或径言“为”、“选”,还有一例称“起家”,无一例言“从某人受业”,辞例明显有别。如《陈书·张讥传》:“年十四,通《孝经》、《论语》,笃好玄言,受学于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为先辈推伏。梁大同中,召补国子正言生。”国弘正亦国子博士,然张讥初以私人从师,不在学籍,故称“受学于某”,后得入国学为生,遂言“召补”,足为一证。时国学学官于学内讲授之余,又常于私室授业。如《陈书·沈德威传》:“转国子助教,每自学还,私室以讲授,道俗受业者数十百人,率常如此。”戚衮、王元规大约就是这种国学学官的私门弟子。次之,国子生策试由个人申请,学司批准,无须诏敕。而戚衮、王元规却是由梁武帝诏敕而策试的,更见他们与国子生不同。他们二人也当属自学就试之列。
以上7人,日人宫崎市定氏《九品官人法の研究》第二编第四章“学馆与试经制度”中,提到了戚衮、王元规、岑之敬、徐伯阳、张正见5人。但他说,当时大概不会准许五馆生以外的人也参加策试,这5人中必有若干为五馆生。然而我以为,当时允许五馆生以外的人参加策试,是完全可能的。早在西晋,就有使“白衣”与诸生同时参加射策试经的制度了,其法非始于梁。天监四年梁武帝诏已规定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而通经与否是要经过策试才能得知的;天监八年五月诏又规定凡通一经者策实之后皆可叙录。由此可以相信,明经策试的范围不会只限于五馆。从以上7人的有关记载看,他们并没有曾为五馆生的迹象。退一步说,他们之中即使有若干五馆生,却不可能全为五馆生。例如张正见、庾信曾侍太子讲读,戚衮明记为从国子助教刘文绍受业,他们显然就不会是五馆生。总之,这7个人为自学应试者之可能性为最大。又宫崎市定说戚衮、王元规以诏敕应试,近于制举。但我认为,他们二人按通经策实叙录的定制申请考试,这与特诏举人并不相同。
《颜氏家训·勉学》记,“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明经求第,则顾人(7)答策。”这种“明经求第”,大约就是上述那种学馆以外的明经考试。因为梁时国子学仅300余人,有学官管理,入学一年以上方可应试,考试又采用口试之法,主试者对被试者之风神器局又颇注意(《陈书·袁宪传》记到溉语:“昨策生萧敏孙、徐孝克,非不解义,至于风神器局,去贤子远矣!”),那么雇人冒名代为应试,就是颇不可能的。而学馆以外的明经策试用笔试(这从《陈书·岑之敬传》记其试毕“梁武帝省其策”语就可得知),就有可能请人代答了。《通典》卷十六《选举四》记沈约天监中语:“今士人繁多,略以万计,常患官少才多,无地以处。”国学员额有限;管理严格,许多未得进入国学、又无学术的贵游子弟,大约就参加了那种面向自学者的明经策试——当然每每是“顾人答策”的。
如果以上推测尚无大谬,那么梁代除了察举、学校二途之外,就还存在着自学之人申请策试入仕之途。而且这种考试也面向“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无门第限制。岑之敬、戚衮都非高门,张正见之父为北魏降人,王元规为破落士族。这种明经策试,较之晋代“白衣”试经拜郎之制,显然又有了较大的发展,从而与王朝设科而士人投考的科举制度,更为接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