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各国设计简史(之一)(第12/37页)
在民权运动的推动下,1961年,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出版了美国的第一部无障碍设计标准——ANSI117.1标准。随后的25年里,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对建筑、交通设施、政府服务以及公众道路、公众空间等的设计和管理、服务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所有的人行道都必须设有方便残障人士乘轮椅过街的斜坡,部分马路的红绿灯必须添加声音显示,公共室内空间也越来越多按照无障碍的要求设计了通道,公共厕所里面必须设有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马桶和扶手,公共汽车要安装供轮椅升降的平台等等。到1980年代中期,全美范围内,设计和建筑行业都已将无障碍设计列入了自己的规划之中。
当然,无障碍并不是全设计的全部内容,如果将“全设计”狭义地理解为仅仅是为残疾人的设计,就偏离了“全设计”的宗旨了。全设计强调的是能够帮助每一个人,从设计角度来说,一个要点是突出强调产品的外形设计和功能的密切关系,也就是要让使用者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这个设计是做什么用的。比如容器的把手,要让各种不同的人都能够取用方便,容易掌控,一眼就知道应该握住哪里。我们现在有些公共场所提供的塑料杯,既没有把手,材料又很单薄,装了水以后,拿在手里软塌塌的,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成年人用起来都不方便,更不必说儿童或手有残疾的人士了,这就不符合全设计的要求了。为公众设计的工具、用品、器皿等都要符合公众的总体要求,如果有一部分的公众使用起来有困难,或者干脆不知道该怎么用,就算不上“全设计”了。
日本东京墨田综合体育中心(Tokyo Ariake Sports Center)泳池铺设的缓坡通道。
芝加哥某商业大楼里安装了协助乘坐轮椅人士上楼梯的设施。
香港的公共汽车也装备了方便轮椅人士上下车的活动踏板。
从前,因为医疗条件不好、社会福利条件不好,残疾人、智障者的寿命有限,所以社会上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在各方面条件越来越好,各种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人都能够和健康人一起生活下去,社会、市场的需求大了,因此“全设计”才在最近这些年被提到越来越高的地位上来了。有些产业、事业开始大规模地引入“全设计”概念,特别是公共交通行业,是在这方面走得比较领先的。但是也还有不少行业,还做得不够。
“全设计”指什么?
“全设计”是每日生活的设计内容,包括我们身边的所有事物的设计在内。比如在电脑软件中的“undo”指令就是“全设计”的一个典型例子。又如,光盘一面印刷上强烈的深色,用色彩对比设计,并且是带有黑调子的深色对比,使视力不好的人也能容易辨认光盘的正反,而采用黑色调子,更能帮助色盲人士辨认。类似的“全设计”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多用拉出式的柜子、少用推入式的设计;厨房的柜台设计成几个不同高低的面,方便不同身高的人使用;公共汽车的底盘设计得比较低,工作区柜台通道的门设计成可开合的,方便轮椅进出;等等。
“全设计”有一些基本原则,是由一批专家,包括建筑师、产品设计师、工程师、环境设计师、研究人员一起设立的,他们称这些原则是一个“指南”(guide),主要针对环境、产品和传达设计,基本要求如下:
①平等使用(Equitable use),设计给所有的人用的,如果某些人用这个设计不方便,就违反了平等使用的原则了;
②弹性使用(Flexibility in use);
③简单性和直觉性的设计(Simple and intuitive);
④感觉清晰的信息(Perceptible information);
⑤对错误的承受度(Tolerance for error);
⑥少用力(Low physical effort);
⑦尺寸和空间要适合使用(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use)。
这七条原则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如果我们注意一下周围,就会发现好多“全设计”的应用例子。
比如:马路上隆起的小坡,上面有鲜明的黄色条纹,强迫汽车减速;供残障人士轮椅进出使用的没有阶梯的坡道和入口设计;所有公共入口设计都比较宽大,公共走廊也比较宽大;公共设施的进出口把手全部采用横杠,不用旋钮式的把手;电器开关用宽大的片状设计,而不用小小的按钮;遥控器不同功能的按钮可以根据触摸而区分,要有对比性的控制设计;在照明功能区(task lighting)使用明亮、合适的照明光线(对比气氛照明而言);视听器材外接口有明确的视觉符号显示;使用意义明确的符号标志,同时要有文字说明,符号和文字两者并存使用;为了降低对声音的依赖,标志应该线条清晰;音响遥控必须有明确的音量控制;速度遥控上有明确的速度控制;与语言有关的遥控器上有语言选择;游泳池必须设计有下水的缓坡(ramp access);电视系统上必须有菜单和功能指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