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永 安(第4/5页)
埃及人不肯放以色列人,上帝就向埃及降下瘟疫,助摩西率以色列人化险为夷。
日乘云,夜火柱。皇上帝,亲救苦。
…………
令红海,水两开。立如墙,可往来。
以色列,迈步行。如履旱,得全生。
追兵过,车脱辐。水复合,尽淹覆。
皇上帝,大权能。以色列,尽保全。
行至野,食无粮。皇上帝,谕莫慌。
降甜露,人一升。甜如蜜,饱其民。25
然后它呼应了1845年洪秀全最早在紫荆山写的宗教史,诉说中土之人原本信仰真主,后来又背离了上帝的律令教谕,直到天兄耶稣和洪秀全先后下凡击灭妖魔,解救世人于罪恶。
洪秀全为了强化军纪和道德训诫,又将上帝在西乃山上交给摩西的“十诫”予以增添。为了维持永安的秩序,洪秀全强调不得奸邪淫乱,提出了他的第七诫:
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
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皆姊妹之群。天堂之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即丢邪眼、起邪心向人,及吹洋烟、唱邪歌,皆是犯天条。诗曰:
邪淫最是恶之魁,变怪成妖甚可哀。
欲享天堂真实福,须从克己苦修来。26
1852年2月底,洪秀全下令军中众将士,不论地位高低,男女都须遵从“十诫”天条。东、南、西、北、翼诸王和众将官必须经常检查大营,“时时严査军中有犯第七条天条者,一经査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27
洪秀全对太平天国的信众制定如此严格的道德戒律,但他却毫无愧色地把自己排除在外,他显然喜欢有女子相伴。他在敕封五王等将领头衔的诏令中宣谕,将生了两个女儿和长子天贵的妻子赖氏封为“娘娘”或“王后”。他在同一份诏令又说,其他“贵妃”应称为“王娘”或“王妃”。28太平天国的文献并无记载这些贵妃的姓名,但天王必定在1851年2月从江口撤退的苦战时已选了第一个王妃。因在这个月,明令太平军众首领的“诸嫂”不得嫉妒抱怨天王的行为——违者将被处死。从太平军众将帅与耶稣之间建立的那种家庭关系结构来看,所谓的“诸嫂”应包括洪秀全的发妻赖氏。29
洪秀全在永安又写了一本道德小册《幼学诗》,里头也间接提到了嫉妒的问题。《幼学诗》是一部五言长诗,押韵齐整,大体勾勒了太平天国最基本的社会交往方式,包括对天父天兄的尊敬与责任,以及对不同地位的成员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如父道、母道、子道、夫道、妻道、嫂道、婶道等等。诗句大多平白无奇,或至少可按常理类推,但有关夫道、妻道的诗句却道出洪秀全的个人体会:
夫道本于刚,爱妻要有方。
河东狮子吼,切莫胆惊慌。
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
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30
洪秀全在永安颁布的诏令中也提到了他的诸位“皇岳父”、“皇岳母”,说明他与那几位妃子的关系是众所接受的。洪秀全地位“至尊”,或许他纳妃并不违背他要属下遵从的贞节规范31。但洪秀全并不想让属下拿他的私生活闲言碎语。他在翌年颁布诏令,规定凡私下议论天王妃“族名、名讳或出身地位”,或是进出女宫走漏消息者,一律就地斩首32。
永安城内训诰布道不断,但是升官授衔与种种许诺都无法掩饰太平军已是山穷水尽。官军的士气虽然也有问题,但围困永安的官军数量持续增加,一次又一次地进攻太平军的前哨阵地,逐渐消耗太平军的防御力量。进攻官军营地的太平军正规部队奋勇作战,但却难以取胜,而官军则逐渐在永安城周围修筑防御工事,从而切断了太平军最后的粮食补给。太平军被迫从永安城官盐仓库的地上,用水煮和滤土的方式获取盐分,并用各种方法试验提炼硫磺和硝石以充军需,包括将旧建筑中的墙砖碾碎、过滤,以提取出硝石成分,把干燥的狗血、马粪和烧酒混在一起反复熬煮,提炼硫磺。33
这绝对不可能是人间天堂,但固守永安确有其意义,让太平天国有时间加强纪律,制定道德训条。到了1852年初春,洪秀全和太平军诸首领开始筹划突围。或是因为他们严守突围秘密,使得藏在太平军中的官军密探一无所知,也可能在于杨秀清追查内奸,查出官军密探,杀人灭口。4月3日,洪秀全以诗的形式向军中男女将官公布诏令,如今,已熟悉他的措词用语的人,或许能将之正确地解为号召作一次战略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