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3/20页)

更糟的是,战争结束后,一些绅士取消了他们出于爱国而给予团练的支持。由于他们的不参与,团练组织落入一些不很“正直”的人手里。当时以及在那之前,一位绅士是不会去接近村里的粗汉并要求他加入自己的团练的。必须得有社会上的中间人,也就是能够联结社会上这两种阶层的人物。[32]这些人往往是较低级的绅士——生员。他们不能亲身建立社学,因为他们既无威望也缺少官方联系。[33]但每一个团练组织都十分依赖这些人。如东平公社就有这样一个组织者,名叫罗葆光。[34]有些中间人甚至是外省来的。他们是只有较低名分的人,来到广州,通过抗英寻找名誉、财产。他们“流寓省城”,在广州等待机会以显露自己。

1840年11月,有一伙这样的人被能言善辩的军事投机分子钱江所控制。钱是他那个时代许多侥幸成功者的代表人物。钱生于浙江,幼年时学过巫术和兵法。他曾对朋友说,一名学者的生活,简直是浪费时间,而且会消磨人的军事才智。但是,钱仍几次应试,都落第了,最后捐了个监生。[35]鸦片战争开始时,他不甘寂寞,怀着雄心来到广东。在这里,他听说广州的绅士,为同英国人作战,正在招集城乡游民,并把他们充做本地人丁编入团练。他对他的伙伴们保证说,做这种游民队伍的组织者,只要干好了,就既能得钱,又能得到军衔。这个主意看来很不错,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的同伙中没有一个是广东人。钱的解决办法是,让这些人假称是某些在广州孔庙(明伦堂)内有记载的宗族的族人。然后,钱去同一个叫苏朗荛的地方名流接近。苏把从本村团练局征集到的钱捐给他做经费。于是钱立即在沿河各处张贴告示,许愿说凡参加他的队伍者,每人赏给两元额外津贴。[36]为了使事情显得更合法,钱江还把章程刻版,悬挂于明伦堂。这以后发生的事情很难搞清,所有的记载都说钱领着他的队伍参加了三元里之战,有的记载甚至说他领导了1842年12月火烧商馆的民众暴乱。虽然此后他被指控把苏朗荛捐赠的款项挥霍于喝酒、女人、堂会等等,但他在1843年4月还以团练首领的身份要挟进入总督衙门,并要求任命他为地方防务的指挥官。[37]

就在这时,国内发生了一场关于团练的热烈的讨论。[38]像东平公社那样的组织应否允许继续存在?一方认为团练代表了人民的忠心。[39]祁奏称:“臣等愚昧之见,总以为民为邦本,民心坚定,则国势自张,外夷之所惮者在此,内地之所恃者即在此。”[40]反对者以耆英为首。他警告说,团练很容易控制不住。[41]百姓虽“忠义”,但如果朝廷打算实行缓和的对外政策,就会激怒团练,这些“爱国”的勇士会变成危险的叛逆。这确是一个控制的问题。那些地位较高、比较可靠的绅士对团练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

当祁对钱江的厚颜大胆大发脾气,从而卤莽地使他打算支持的绅士阶层处于危险中时,无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他逮捕了投机者[42],案子很快报到北京。这件事使皇帝确信,团练已经落入一些“假公济私、假托明伦堂名目刊贴告白”以“煽惑百姓”[43]的人手里。

于是,1843年夏天,政府的最高层决定,有可能成为反叛的团练要永远解散。事实上,广东的团练在40年代中期一直秘密存在,以维持地方秩序,同时也是反洋人运动的工具。[44]但是,就国家政策而言,团练不会再得到合法的地位和忠顺的名声。这种情况直到1849年徐广缙成功地启用他们才发生变化。

进退两难

官员惧怕人民,而不是人民惧怕官员。

李太郭致璞鼎查[45]

1842年到1849年间,广东的政治为一个单一的问题所支配:中国人拒绝英国人进入广州城。外交上的纠纷很简单。《南京条约》的英文本第二条,给予英国人居住于五个通商口岸“城镇”的权利,而中文本的记载则只允许英国人“寄居大清沿海……五处港口”。这一误解直接构成了一些势力之间的法律摩擦,使两国政府陷入一次又一次危险的对抗。[46]

英国政策的特点是,“商界把对中国的贸易描绘成具有无限潜力的说法,同官方认为这是被大大夸张了的幻想的信念之间的冲突。”[47]在《南京条约》签订后的若干年中,新组成的广州英国商会同实力雄厚的曼彻斯特商会之间通了很多信。这个商业集团认为,1844年后,广州的令人失望的贸易赢利,是英国官方拖延入城以及中国征收内地转运税的结果。曼彻斯特商会不断向巴麦尊表明上述看法[48],甚至在1847年德庇时采取行动之后[49],他们仍然对英国所得的商业利润表示不满,要求政府采取“更坚决”的措施,以“制服广州的暴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