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2/20页)

实际上,道光朝广州的团练运动是众多社学得以复兴的另一个原因,这些社学在受到干涉的年代里本来都已荒废了。作为在机构上体现团练活动的社学,负担着充当招募站、金库、会址、屯兵所、训练场种种任务。更重要的是,它使得团练活动在多疑的地方官眼中合法化。

表1 三元里周围的社学

资料来源:《三元里抗英简史》,见《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第293—295页。

1841年5月广州赎城后,省里的官员提出了关于恢复支离破碎的城防工作的最初设想。[21]为了省钱,祁和奕山认为可以利用团练来重建城防。他们甚至建议在虎门周围实行屯田,以耕代守,寓兵于农。[22]朝廷当时正为财政问题所困扰,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是它难以支持的。比如在广东省,每个士兵每月的维持费用就要四两白银,实行军屯及由地方支付的团练,则可以减少这笔费用。[23]再说,广东的乡勇不是比守卫部队打仗更英勇吗?朝廷对三元里的胜利感到高兴,但又对无限制地利用团练之事疑虑重重。祁、奕山以赞扬的词句追述了团练的功绩。他们对某些夸大了的报告虽有所怀疑,但无疑他们都认为冷淡、不忠和反满的广东人突然变得对朝廷大有用处。这是在南方政策的废墟上值得加以抢救利用的一个事物,所以,他们恳请鼓励那些“可靠绅士”组建团练,用来在广州城周围建立水道防栅和在陆路巡逻。但是,皇帝的祖辈在广东曾遇到如此多的麻烦,使他对广东人现在的忠心并不完全相信。当时他只是简单地批准了重建城防计划,而对团练之事却持保留态度。[24]

奕山、祁和怡良对团练仍持原来的想法。1841年9月上旬,他们再次上奏皇帝,提出了一个发展广州团练的大致计划。既然驻守广州的帝国援兵受到热病等症的困扰,很快将耗光粮食,那么,何必不把他们遣送回本省,用非正规军代替他们呢?这几个官员大胆地告诉皇帝,他们已经为这个计划采取了一些措施:“是以奴才等先经拣派绅士余廷槐、黄培芳[25]等,分路前往四乡,鼓励士民,抽丁团练”。从那以后,南海、番禺两县的绅士组织了36000名乡勇,全都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精力旺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26]他们的领袖都是忠实正直的绅士,他们向总督保证说,我们“二百年仰沐朝廷深仁厚泽,浃髓沦肌”。他们牢牢地控制着每一个村公所,它们都自觉地服从联盟的规则。“况沿海中路当贼之冲,香山、新安、新会、东莞等县,自去年以来,深赖官民互卫,一律劝勉。如果民心既固,何患不众志成城?”皇帝终于被说服,同意他们的请求,完全承认团练。[27]

这样,开始了1841年10月到1842年10月官方准许的团练活动。奕山本人甚至在1月份举行了一次公宴,为团练筹集资金。升平社学迅速发展。[28]

1842年8月,鸦片战争结束。10月1日,南海、番禺的县令得到失败的消息后,命令解散团练。

前因英国事件,不得不驻扎军队,招募团练兵勇以保卫各地。兹宣布和平业已重建。守卫本县各地的部队以及所有团练,均须立即择日解散回家,以使军民均臻和平,无废常业。[29]

但是,战争是否真的结束了?当时中国人有没有平等国家之间的战争的概念?孟子写道:“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30]这样,在势均力敌的两个敌对者之间进行未解决的争斗,就不符合儒家的行为准则。接受“国家敌对”这一概念,就等于承认向中国挑战的蛮夷是平等的“敌国”。所以,1842年以后,英国仍被按照传统的、精神胜利的方式,列为敢于触犯天子的“逆”一类。只有正式表示服从,比如实行了象征性的叩头,才能恢复正常。这样,在《南京条约》签订后,许多中国人并没有承认中英之间关系之变化。

1841年7月,三元里事件中的另外两名领袖,王绍光与高梁材决定在番禺县东北部的白云山另一侧再建立一个类似升平社学的组织,他们称之为“东平公社”。由于他们二人都是即选县丞,所以得到了官员和绅士的热情支持。东平只招集了9千名非正规军,从未发展到升平的规模,但它确实使当地的客家和土著团结起来,还在绅士的资助下建造军械。[31]

1842年10月团练解散时,王、高二人也解散了他们的公社。三个月后,他们又试图得到官方的允许重开团练局,理由不详。但是,从1841年以来,团练已经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设想是,团练的领袖们训练、武装农民;他们回到村里,可以随时应召,一旦战事发生,就奔赴战场。这只有在广州周围的农民肯于将业余时间化在训练上时才是可行的。到1842年初,为三元里事件所激起的民众热情已大多消失。绅士们发现他们必须雇用长期兵勇。通过招募地方上的无业游民,团练局组织起一群没有土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兵痞”。这些人被置于绅士的控制下。这样,当战争结束时,乡勇可以说是“正式”解散了,但更多的士兵可能已被列入了团练的领饷单——即使只是为了防止他们成为盗匪,也得这么做。一旦包括了职业士兵,团练制度就永久化了,因为解散它就意味着出现一批准军事化的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