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贰卷【乱世豪雄篇】第11章.长河落日 第59节(第4/4页)

“此事千万不能拖了,如果一拖再拖,等到殿下把大将军请回来了,那大家全部完蛋。”

没人再说话了。

十月二十,大司马徐荣召集辅弼大臣商议国事,五位在京的辅弼大臣一致同意丞相大人的奏议,三个改制之策全部通过。

十月二十一,大司马徐荣召集二十多位公卿大臣议事,三个改制之策顺利通过。

十月二十二,大司马徐荣召集在京文武大臣于未央宫前殿朝议,三个改制之策半日内全部通过。

十月二十三,丞相李玮、太尉张燕、御史大夫荀攸、廷尉卿陈群、少府许靖、尚书令田畴日夜兼程赶往晋阳。

十一月初三,六位大臣赶到晋阳宫,拜见了长公主,呈递奏章。

在此之前,八百里快骑已经把大司马徐荣、太傅杨彪的奏章送到了晋阳,长公主已经知道了李玮解决危机的办法,但她非常愤怒。李玮为了达到目的,竟然拿肃贪杀人做要挟,威逼朝中所有大臣修改刑律。

刑律是国之根本,本朝虽以礼入律,但刑罚太轻,肯定不利于社稷稳定。大汉刑律自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光武皇帝多次修改后,至今已沿用了一百多年,事实证明它还是比较完善的。在如今社稷动荡不安,天下尚未统一的情况下,根本无需做出如此重大的修改,甚至可以说是颠覆性的修改。

此事再一次证明,皇权一旦衰落,相权一旦膨胀,对社稷的危害太大了。

这次李玮为了解决朝廷的财赋危机,利用手中的权柄顺利达到了目的,那么下一次呢?下一次他又要干什么?他会不会把矛头对准自己,对准尚未主政的小天子?

十一月初五,长公主下诏,同意大臣们的奏议,颁旨实施新制。

****

缇萦救父的典故:汉孝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淳于意曾拜公孙光、公乘阳庆为师,学得一手高超的医术,是病历的创始人,著有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医案《诊籍》。因为个性刚直,淳于意在行医的时候,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结果遭到陷害。此时,淳于公后悔家中只有五个女儿,在这紧要关头不能帮忙,说了些丧气话:“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也”,他的小女儿缇萦为此自伤悲泣,跟着父亲去到长安。

淳于意依律要被处以肉刑,缇萦在伤心难过之余,祈求皇上能够减轻父亲的刑罚。于是,她上书给文帝,“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

汉文帝看到后很感动,怜悯她的一番孝心,他对大臣们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大臣们一商议,随即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了。

****

八议制度。

八议制度自魏晋时期出现,一直延续到清朝。八议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功”指“有大功勋”者:“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劳”者:“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就是前朝皇室宗亲。这八种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犯流以下的罪,要减一等论罪,但若犯十恶罪,则不适用上述规定。